大慧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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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章〉淺說35

〈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章〉淺說35

經文:

若有男子,樂持五戒,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於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此為觀世音菩薩示現為優婆塞、優婆夷的身相,教化好樂受持五戒的男子女人,為說相應的法門,使其成就,滿足所願。

有些人喜歡學佛,但沒有因緣受戒,或擔心受戒之後,會影響生活作息,有太多的限制,最重要的是可能會犯戒,所以心有顧忌,乾脆不要受戒好了。

事實上,戒律不是束縛,而是一種保護。就好像幾十年前,剛推行騎車戴安全帽,大家都覺得麻煩,沒有什麼人會遵守規定。有些人很聰明,真的「帶」安全帽,看到警察時,才趕緊拿出安全帽戴上,但經過幾年不斷的教育宣導,戴安全帽確實可以減少意外傷害,當大家有這樣的認知時,只要是騎摩托車時,一定會乖乖戴上,因為這是自我保護。

戒律也是同樣的道理,看似不自在,有很多的約束,實際上,對我們自己有莫大的好處,今生安樂,來世安樂,至少可以保住人身,不會墮落道惡道之中。持戒的人,內心坦蕩蕩,沒有甚麼好畏懼的,又有護法善神來護持,有道是「平生不做虧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門」,必然是安樂自在。

五戒即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是學佛最根本的戒條,也是一切善法的基礎,受持三皈五戒的在家男女,即為優婆塞、優婆夷,《毘尼母經》卷1云:「優婆塞者,不止在三歸,更加五戒,始得名為優婆塞也。」我們學佛之後,首先是三皈依,接著應該要求受五戒,這樣才是真正的佛弟子。

五戒前四條是性戒,後一條為遮戒。殺、盜、淫是防止身業,妄是防止口業,酒是防止身口造業,更是保護不犯前面四種戒。

殺、盜、淫、妄為性戒,亦即本性就是戒,從本質上來說,即是罪惡的行為,無論佛陀有沒有制定,無論我們有沒有受戒,只要做了這四件事,就是一種罪惡,因此又稱為「性罪」,這是社會上普遍的認知,法律上也是如此規範。

不飲酒戒是遮戒,是佛陀所遮止、制止的,為了避免世人譏嫌,以及防範避免造作其他的罪惡,為佛陀所禁止。

五戒:

1.不殺生戒 不殺害生命,無論是自己親手殺生,或教唆他人都不可。殺人是重罪,殺害其他生命則為輕罪,雖為輕罪,亦不可輕忽,仍應求懺悔。自殺也是殺生,所以要珍惜生命。

2.不偷盜戒 又作不與取,沒有經過他人同意,無論是公家的、私人的,有主物(該物是有主人的),隸屬於他人所擁有的,用偷搶拐騙、強取豪奪等方式,都是犯了偷盜。以佛法來說,如果是由於饑餓、疾病、孝養父母等理由偷東西,也是偷盜。

3.不邪淫戒 不得和夫妻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亦不可侵犯對方的自由意志,這是維持家庭關係的融洽,減少家庭或家族的紛爭,乃至於避免擾亂社會秩序。

4.不妄語戒 為了自己或親友的利益,欺騙他人,或者是為了損害仇敵,說虛假的言語,使其蒙受冤屈,譬如知道的說不知道,不知道的說知道;有說沒有,沒有說有等。最嚴重的是大妄語,沒有證悟謊稱已經證悟,這是重罪。

5.不飲酒戒 飲酒有三十六種過失,酒會讓人亂性,迷亂顛倒,失去理智,而無法自制,平常不敢說的話,不敢做的事,一下子全都犯了,會毀壞辛勤累積功德,對於我們的正知正念,有莫大的損害,就好像現在很多酒駕,無辜的生命白白犧牲,造成家庭悲劇。飲酒看似不是罪惡,卻會損毀眾德、遮障智慧,因此學佛的人應該持守不飲酒戒。

持戒可以說是基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原則,每個人都愛自己的生命,不想要受損害,不想要被侵犯,不想要被欺騙,同樣的道理,我們與一切眾生都是欣樂厭苦的,所以怎麼可以把自己的快樂,建立他人的痛苦之上呢?

以此同理心來持守五戒,不傷害生命,不偷竊,不與自己的伴侶以外的人發生關係,不說謊詐騙,不飲酒吸毒,失去理智。更進一步還能學菩薩的慈悲救濟,拔苦與樂,用這樣的觀念來持戒,便能輕鬆自在,不覺得拘束。

如果覺得自己還沒有辦法完全受持五戒,可以只受持一戒、或二戒、或三戒、或四戒、或五戒全部受持,分別名為一分優婆塞、少分優婆塞、半分優婆塞、多分優婆塞、滿分優婆塞,這也是佛陀方便教化眾生的慈悲。

「優婆塞」,受五戒的在家男子,譯義為清信士、近事男、善宿男等,也就是親近奉事三寶的意思。「優婆夷」,受五戒的在家女子,意義同優婆塞。

「若有男子,樂持五戒,」、「若有女子,五戒自居,」,如果有男子女人好樂學佛,嚮往能受持五戒,一心一意的祈求觀世音菩薩,禮拜供養,稱念聖號,那麼菩薩便會滿足他(她)的願望。

「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我於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觀世音菩薩化現為優婆塞或優婆夷的身相,在這個人面前,為他說受持五戒之法,令其成就。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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