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秋
王立秋

一个没有原创性的人。 In the world of poverty, signlessness is best, in the story of love, tonguelessness is best. From him who has not tasted the secrets, Speaking by way of translation is best. (Jami, Lawa'ih)

马克·费舍:受够了嘻哈

它已经没有什么令人不安的地方了。

受够了嘻哈

 

 

 

马克·费舍/文

王立秋/译

 

 

译自Mark Fisher, “Fed Up of Hip Hop”, k-punk, January 17, 2004, http://k-punk.abstractdynamics.org/archives/001317.html。译文仅供学术交流,请勿作其它用途。

 

 

敢不敢承认,嘻哈就是今天的问题本身

 

现在嘻哈完全被同化了;与其说是主流的一部分,不如说就是主流本身,成了流行的实在(本原)。它再没有什么令人不安的地方了。相反,嘻哈是日常的、人们司空见惯了的。它就是你会想要逃脱的一切。有时还真就是字面意义上让人想要躲开。运动鞋+连帽上衣的潮流服饰成了年轻人的标配,这既让人联想到这些人的想象力是多么地贫瘠,又给人一种强行凹造型的无聊感。如果说“blingbling”曾经还会让人想到普罗米修斯式的过度的话,那么现在它引起的只有厌烦和反感。对心中说教左翼的挑衅也就止于此了……在成功就是一切的嘻哈文化外,像Cribs*(消费色情片中最无聊的一种)那样的东西是不可想象的。

 

嘻哈不就是一种反华丽摇滚(anti-glam)吗?它就是一种超级男权主义的,对华丽摇滚和它带来的女性化威胁的拒绝

 

如果你想找70年代过气摇滚佬在00年代的对应物,看看Jay-Z、Pharell那帮人就够了。和三十年前的那些老逼一样,他们靠前几十年在声音上的发明混日子,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还在“前沿”。

 

就算在有好货——他们往往也还能做出一些好货——的情况下,老实说,你能逼自己去关心他们吗?

 

以Neptunes为Kelis制作的单曲为例。客观地说,我应该喜欢它,可我就是提不起热情和兴趣。对Ludacris的新单曲来说也一样。好听。但听完不会想听第二遍。

 

只有我一个人这么觉得吗?

 

 

*在说唱歌曲中,crib指说唱歌手的家或住的地方。这里指2000年到2010年MTV搞的展示名人包括大量哈人私宅的节目MTV Cri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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