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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ce Debris 原子化的個人 不知道為了活下來(時常質疑此前提的必要性)佔用多少注意力才是適切 將 Matters 當成不會死圖的永久 blog 使用

2023.7.22(六) [講座簡記] 李中志:從轉型正義看台灣 #MeToo 運動的困境

演講本身有些鬆散,很像聊天或口述臉書貼文,但還是有可參考之處,放個簡記。沒來過勵志協會,原來是親友團+老台獨民運組織野百合up世代甚至更早70's就在社運抗議的fu,各種社會中堅份子,除了其他工作人員在場聽眾只有兩個40歲以下,我是第二年輕ㄉ(另一個是李教授的未成年姪女),跟晚上張亦絢一樣講metoo講座聽眾年齡層分佈呈反比。雖然並非同世代周遭也沒有這種社群,跟這些人相處比跟拜網紅神棍ㄉ新世代舒服多ㄌ......我對年輕人耍白痴容忍度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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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是文化問題,不是一個獨裁者下台就可以改變,metoo也被抹有政治目的的麻煩製造者,權力結構是一樣的,獨裁者死掉權力結構被保留,就算用權力壓制對方,也沒有說服對方,但就算dpp加碼處理嘗試說服民眾,還是有結構上的問題。

#metoo 不是一個movement,後果不是訴說者可掌控。2006 Tarana Burk 在MySplace發起幫助被性侵弱勢族群法律服務,反響不大,但社會慢慢在醞釀要改變男女界線。60's以前有很多黑男被吊死是因被指控強暴白女人,相對白男強暴黑女很常發生很少被定罪,黑男對白女vs白男對黑女證詞信任程度和引發後續效應差很多。2017 Alyssa Milano 2017.10.16 在twitter對 Harvey Weinstein發動 #metoo,24小時之內50萬 #metoo 貼文,不是運動,僅止於此。性騷擾男方最好對應:你去告我,因舉證困難。metoo不是法律行動,不需要求什麼證據原則,誰會信是一回事,你不服氣可以去告他。法律上無法處罰但至少付出社會代價,當女生被性騷公司付錢,對女生很傷,台灣轉型正義唯一做的就是賠錢,變成讓加害者取得道德上的高位。metoo的社會性死亡其實對加害方根本沒什麼影響,只是單純宣稱shame on you

5/31 metoo第一槍後+100多案勢並沒起來,圈子哪些人有問題大家都知道,只有他自己不知道
性騷擾率100%被文化normalized
性騷擾防治法 2005.2006.2009.(2023) 今天不講個案&法律
進入法律表示你不覺得自己是錯的,變成幫加害者仲裁的工具
法律反而阻礙了轉型正義 加害者缺乏反省,他認為是正常的 「小心匪諜就是你身邊」人人心中的小警總/鹹豬手,伺機感染糾正/檢舉匪諜是種正義
metoo的轉型正義,被政治切割,不是全民共識
台灣轉型正義的困境就是反性騷擾的困境

政治上轉型正義vs性平轉型正義的異同
形成一個culture,自然有很多人幫你做,覺得有趣→拒絕是你沒幽默感
如何理解這種現象是對人權侵犯/女性壓迫?被內化要舉報/當線民符合道德

獨裁者與統治階級
壓迫文化的形成
轉型的困難(認知、真相、政治
理想社會的建立 解嚴30年還是用意識型態在看事情

西班牙轉型正義(TJ)弗朗哥死後釋放權力,有很多妥協(ex:李登輝
轉型正義必須由外在介入!因循這麼久的文化未必能靠自己改變社會
2002, UN將西班牙列入轉型正義未完成國家
1977年大赦法 經過法律保障無法對當初犯法者做任何處理
跟台灣一樣分成親佛朗哥vs親共和國陣營,分裂
2007年歷史記憶法 The historic memory act 127vs119 votes:
來自右派-撕裂舊傷
來自左派-補償不足,極權時代被沒收的財產未歸還
真相私有化,國家介入不足
大赦法 Amnesty law of 1977 untouched未除(台灣國安法:過去案件無法審判
佛朗哥時代的判決未從審

聯合國對轉型正義的指導原則(2010.3
五大要件,十大原則
聯合國為何需要介入

  1. 法治≠以法治理,ruled by laws

  2. 法治必須以合乎自然法則的治理

  3. 分裂衝突的社會往往以背離自然法則治理,而後分裂衝突的社會往往無法自行恢復以自然法則治理

聯合國對轉型正義五大要件5 components:困境還是來自台灣在國際上孤立

  1. 國家有責任啟動以符合國際標準的程序追溯違法者,不得延誤

如有必要,須由國際共同參與發掘集體屠殺受難者屍體,做驗屍報告,保全證據

如果國內法無法或不願進行調查,國際刑事法庭(ICC)必須介入。ICC是目前唯一能有效防止嚴重人權違法者無罪開脫的國際法庭

  1. 國家必須主動制訂維護真相的機制,以確保人民知道真相的權利

    成立官方真相委員會

    釐清官方公文與個案的關係

  2. 賠償:台灣做最好,反正我給你錢花錢消災

  3. 重建制度(政府組織、法律、憲法

    撤換威權時代的執法人員與武力尤其重要,法官檢察官調查員警察軍隊

  4. 全國性和解,必要時由聯合國介入調和

恢復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metoo運動的目的:

  1. 真相(Truth→Acknowledgment) 台灣第一步就有問題

  2. 究責accountability

  3. 損害賠償

  4. 不再發生

  5. 從入社會reintegration 去納粹也被批評太過寬容 取消文化不是目的

  6. 和解reconciliation 在後衝突社會非常重要

陳義過高?yes
師生戀 對知識的崇拜被轉換成對ㄐㄐ的崇拜 鄂蘭一輩子沒有走出海德格的性侵

聽證不義(testimonial injustice)來自認知不義(epistemic injustice)聽者的偏見 無解 人認知上的缺陷
詮釋不義(Hermeneutical injustice)控訴者詮釋上的不足(經驗、階級

Q:現場監察委員回答政治檔案目前沒有明確規定開放到什麼程度,恐嚇調查局要來沒有塗白的檔案,壓力不夠情治單位不願公布,每個人都有一套轉型正義嚴不嚴重標準,大部分都是很小的事。找到內部過去情治人員願意合作
個人跟社會層面不同,個人不能以社會法律道德解決,社會不能以心理學治療解決

Q:台灣在慰安婦問題是最落後的,不是性平而是歷史文化問題,來自歷史記憶分歧。國民政府的南京大屠殺姦殺記憶vs戰爭動員慰安婦,婦援會因NGO被委託調查最後還是服膺於政治理念,殖民(對內)vs戰爭(外)的不同也是歷史混淆 ex:小桃阿嬤不是路上被抓去當慰安婦也沒有念過台南女中,是被養父賣到風化場所輾轉被騙到南洋,但後續運動進展到要求台南女中給小桃阿嬤畢業證書就太over→塑造完美受害者

Q:連戰在90年代初就不處理戰前問題,「不放下是你自己的問題」過去運動圈很複雜的男女關係,越複雜表示你越厲害,這文化一直延續到後來

A:因為我在教書,我對年輕人還是相對樂觀(底下回應:一代人做一代事)如果他們要拋棄我們曾經建立的一切,那也是他們去選擇什麼對自己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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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六)14:00
講者:李中志
現職:伊利諾州立大學教授、思想坦克專欄作家
主題:從轉型正義看台灣 #MeToo 運動的困境
李中志教授曾任前北美台灣人教授協會會長,現為伊利諾州立大學教授,在思想坦克設有專欄,一雙慧眼獨具細看社會時事,筆下內容包羅萬象,人權、政治及社會時事皆有所涉略。他亦能以古鑑今,譬如透過伯羅奔尼撒戰爭中米洛斯人的抉擇,分析烏俄戰爭與台灣面臨的情勢。而這次,李教授將結合兩個重要的議題:轉型正義、 MeToo 運動,與各位觀眾分享他紮實有力的演講!

CC BY-NC-ND 4.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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