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生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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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看来,生约好像没什么意义?就只是为了极端情况做了一个弹性一点的保障?


最近公司租约即将完结,开始了与业主的新约洽谈,这是最痛苦的事,因为新约业主肯定加租,而这业主更大玩花样,已开始放盘,每天都有人来看单位,施加压力给我们。一般来说,除非租客不是太恶劣,业主都是会续约的,因为避免空租期及新租客免租期的损失风险,当然,如果市场租金大升,而租客不同意大额加幅的租金要求,也会有不续约的可能发生(也会有业主以此来赶走租客)。

租约年期最好是越长越好,因为租约期间不会加租,而普遍楼价租价也只升不跌,租约也分死约生约,死约是固定的,假设为一年,这一年期间双方都履行租约,即不能加租,也不能中途退租,而生约就是弹性期,双方都可随时退租,只需要一个月通知期,然而,我突然在想,生约的意义是什么?

如之前所说,生约期间双方随时都可以退租,这叫做退租权,而生约期间,业主也可以去要求加租的,其实就是一个变相的短租期,其实风险都很大,以租客的角度,除非这个地方实在很差,否则当然希望长租长有,但生约就给了业主空间随时退租或加租,以业主的角度,一般来说都很难经常加租的,所以生约期间的租金基本不变,而业主当然希望什么都不用烦,但生约期间就有了租客说退租的风险。

所以一般来说,除了死约转生约时有一次租金调整,整个生约期间基本就如同死约一般,大家都会约定俗成的完成合约,直到整个生约结束(相信会有极端例子,但幸好我还未遇过),而现在更多出现了生约期间承诺加租不超过XX%的条款,不过这个XX一般都是20-30%,也是很高的升幅了。

我没有做过业主,不懂业主心态,但作为租客,我自然希望死约越长越好,生约对我来说根本就是聊胜于无,因为生约业主照样可加租,也可退租,如果要我选,我情愿不要生约,再多签几年死约。而对业主而言,我想他们也不会随便使用退租权吧,毕竟这对业主的声誉也是不好,新租客也会知道业主用了退租权,而生约也提供了租客提早退租的机会,这在一般情况也是业主不想看见吧。

这样看来,生约好像没什么意义?就只是为了极端情况做了一个弹性一点的保障?求解答,在线等。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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