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鬧了!如何組成一隻台灣省人大代表團?|中國兩會趣事
Hello大家好,我是瑪力。在剛剛結束不久的全國兩會上,有一群歡樂喜劇人的出現引起了我的注意。
沒錯,就是全國人大的台灣省代表團。不知道是之前的兩會沒有怎麼突出報導,還是我孤陋寡聞,我是今年才第一次知道有這樣一個代表台灣同胞的群體,自然引起了我的注意。
於是我先打開了百度,關於台灣代表團,是這樣表述的:「1975年四屆全國人大首次設立了台灣省代表團,五屆全國人大決定,在實現祖國完全統一之前,台灣省暫時選舉13名全國人大代表,其餘按人口比例應選代表的名額予以保留。從此,台灣省全國人大代表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選舉方案,通過召開協商選舉會議民主選舉產生。」
至於是不是民主選舉產生,這個地球人都懂,我們就不討論了。我又在代表來源這裡看到如下描述:「台灣省全國人大代表大多是在祖國大陸出生的台灣省籍同胞,他們中既有黨政機關領導幹部,也有在科技、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以及經濟界的代表性人士,有的來自東部沿海發達地區,也有的來自中西部地區,具有較強的議政履職能力和廣泛的代表性。」
「在祖國大陸出生的台灣省籍同胞」是個什麼鬼,我仔細把這個描述閱讀了幾次,似乎發現很難用目前的戶籍制度來解釋。為了方便理解分析,我們把上面「在祖國大陸出生的台灣省籍同胞」這句話修改為「在上海出生的北京籍同胞」,在邏輯上和上面的說法是一致的對吧。我們來看,如果說一個是在上海出生的北京人。一般有兩個解釋,一個是說他祖籍或者籍貫在北京,但他在上海出生或長大,那他現在的戶籍就不是北京籍。另一個解釋是他在上海出生,但是戶口最終落在了北京,也可以叫在上海出生的北京人。
我查遍了全網,對於人大代表的任職資格似乎只有個人權利和能力方面的描述,對於代表服務的人群似乎並沒有明確的定義。我們回到上面的這個例子,從正常的邏輯上來講,如果你要作為北京的人大代表,先不管戶籍在哪裡,首先你要生活在北京、服務於北京,或者給北京納稅,也就是說你社保要在北京吧。如果說你祖籍在北京,但又沒有在北京,就能當北京的人大代表這個就太扯了。
所以我們回到「在祖國大陸出生的台灣省籍同胞」這個例子,首先,代表們肯定不滿足戶籍在台灣的可能。
因為按照目前的戶籍制度,中國大陸目前還沒有有效的台灣戶籍。既然戶籍都不存在,何來台灣省籍的法理性?那就只能是他擁有台灣頒發的台灣戶籍。根據台灣現行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也就是說,如果是合法台灣籍的人,他要參加了兩會就違反了台灣的法律。我相信只要是智商正常的人都不會這麼幹吧。
那麼就只剩第二種情況,就是代表們的祖籍是台灣的大陸籍居民。假設這個在法理上是成立的,那我們試想,你都沒有服務於台灣社會,也沒有參加過台灣的基層選舉,或者給台灣貢獻一分稅收,你說你祖籍是台灣就要代表台灣人民,你問過台灣人民嗎?是不是有點莫名其妙的尷尬呢?
開始我們說到,從1975開始全國人大首次設立了台灣省代表團,目前台灣省暫時選舉13名全國人大代表,其餘按人口比例應選代表的名額予以保留。那這13名人大代表是怎樣冒出來的,他們和台灣有著怎樣的關係呢?
鑑於人大為中國的最高的權利機關,自然要有其法律的合理性。為了說明這個問題呢,我們不妨來八一八這13名背負著莫名其妙的神聖使命的「台籍人大代表」吧。為了方便,我們姑且稱之為「台籍十三太保」或者叫做「兩會氣氛組」 吧。
十三太保中,我們首先來聊一聊本屆代表團團長黃志賢同志,這位黃志賢可不是台灣那位著名愛國媒體人黃智賢女士。根據百度百科的定義,黃志賢,男,漢族,1956年7月出生,台灣台南人, 1975年4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title是全國僑聯副主席、全國台聯會長、黨組書記。咋一看,台灣台南人哦,仔細看下履歷,作為台灣台南人,怎麼在1975年就在北京市某大隊插隊,還任知青隊長。可知道1970年代可還是兩岸互相封鎖的戰時狀態,我們的黃同志是怎麼從台南到北京當知青的呢?
根據維基百科的的介紹,黃志賢的父親是廣東人,在台灣光復後從廣東赴台工作,在台南認識了他的母親,回大陸探親期間,因國共內戰無法返台。黃志賢同志則是出生和生活均在大陸,之後從政一路當上僑聯和台聯的領導人物。根據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文件,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祖父(爺爺)的居住地或者戶口所在地。籍貫原則上一般從父,個別特殊情況從母系的,原籍地是原來的籍貫。也就是說黃團長的母親雖然是台灣人,但是他的籍貫應該是廣東才對啊。唯一的解釋就是,黃團長由於在台聯的工作需要,所以他的籍貫就成了特殊情況必須要隨母,自然而然就變成了台灣台南人。
有了黃團長的案例,我再來看看幾個有代表性的台灣代表,首先我們來看看這位:
許沛(女),全國台聯副會長,1962年9月生,台灣省台南市人,又是一個台南人。我找遍了全網資料也沒有說許代表是生在哪裡?資料顯示的是1985開始就在台盟工作了,他的父親也是台盟老領導。這位許代表唯一跟台灣有點關聯的是,號稱祖居在台灣省台南縣,她曾祖父許南英是晚清進士、台灣著名詩人。原來是名門之後啊,所以台灣的人後代就是台灣人。
如果說以上兩位還跟台灣算有點血緣的話,那麼這位1965年5月出生的台灣桃園人鄒振球代表,就有點魔幻了,翻便全網,除了他是江蘇台聯會長和台盟成員之外,就沒有半點跟台灣有關係的地方。
由於時間關係,其他代表的履歷我們就不一一扒了,代表中除了一名叫陳雲英的代表是出生在台灣後來跟丈夫來到大陸生活,其他人均是不折不夠的大陸籍人,但他們的title分別海南台聯會長、福建台聯副會長、貴州台聯會長、河北台聯會長、湖北台聯會長等。
我們不難發現,這些號稱台灣台南、桃園、台北、台東的代表們,並沒有一個人生活在台灣,在台灣工作,而且有些人的祖籍根本跟台灣也沒有可證實的關係。而是一個由大陸官員組成的,由全國台聯台盟領導的一支各省市分支機構代表隊而已。說到這裡呢,順便科普下台聯和台盟。台聯的全稱是「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是中國設立的針對台灣民間人士的團體,在中國各省市並設有分會。他的宗旨是“高舉社會主義、愛國主義旗幟,團結聯絡居住在祖國大陸的台灣同胞;在愛國統一的旗幟下,廣泛團結聯絡台灣島內、港澳及海外的台灣同胞,同心同德,為振興中華,促進中華民族的大團結,為按照“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實現祖國統一,為增進鄉親情誼和台灣人民的福祉而貢獻力量。”
那台盟呢,全稱「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是中國排名第八的民主黨派。成立於1947年,早期盟員多為過去日本殖民時期的台灣共產黨成員。於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逃往大陸、香港。在1955年正式遷址北京,後面的盟員主要來自居住在大陸的所謂台灣籍人士。
說白了,這兩個組織都是為中國大陸對台統戰的機構而已。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台灣豈不是可以更容易的找到祖籍在大陸的陸籍代表來增加立法會的席位呢?
既然他們要偽裝成台籍代表,我一直很好奇這些人的官方身份是如何定義的呢?那他們有效證件是中國居民身份證呢,還是台胞證呢?從法理上他們應該暫時不能擁有中國護照吧?那他們去台灣可以自由通行吧。如果以上都不是,請問這13代表台灣2300萬的人民的合理性來自哪裡呢?如何體現全國人大的這一最高權利機關的法理性呢?
試想,如果一群台灣議員說我們要代表大陸人民,緊密團結在以蔡女士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為實現大中華區的偉大復興而努力,你是不是覺得也非常滑稽和可笑呢?
綜上所述,「台灣省全國人大代表」你不說還好,自己玩玩過家家也就算了。或者乾脆直接代表自己的組織可能還恰當點。在目前的條件下,你還報導出來,只會給國際社會和對岸人民增加笑料而已。如何體現制度優勢和社會主義民主的優越性呢?
所以在2021年的今天,在各種社會學、邏輯學和國際政治學已經如此發達的今天,我們除了看到兩岸甚囂塵上的意識形態對峙和欣賞各種政治笑話之外。我們普通人更需要的是跳出各種既定信息和宣傳給你的轟炸,多從邏輯和法理的角度來理解問題,才能讓自己的思想和意志不會任人擺佈。
最後,我們以台籍全國人大代表、富麗(香港)國際集團董事局主席蔡培輝在本次會議中的提議來結束這個歡樂的系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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