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迪自救指南|中國小姐研究二十年|瑪力再說
Hello大家好,我是瑪力。這是一個長期脫更,但致力於提升你思辨能力和手撕五毛的小頻道,每一期我們將結合一個政治經濟案例,幫你分析下它背後的原因和不同的思考維度。
這是一期臨時加更的內容,我們來談談鋼琴王子李云迪的事件。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一般不追時事和熱門事件,因為現在的瓜太多,我根本吃不過來。而且在當今的中國輿論環境下面,任何熱搜都是可以人為操控的,從傳播學的角度來說,他背後的目的遠大於事件本身帶來的影響,所以不說也罷。
那今天為什麼要談李云迪事件呢?第一,從道義上,我要站在李云迪這邊,一個未婚正常男子的付費性行為未嘗不可,那些執法者們你們自己有沒有乾過這事,天都知道。對那些吃人血饅頭的機構和媒體表示鄙視和譴責。第二,我早就想談談關於性倫理方面的問題,正好藉這個事件談談我的看法。第三,也是本次的重點,我想談下當個人或者公眾人物遇上類似的事件之後,有什麼辦法可以緩解這種危機或者把個人的影響降低到最小。
如果您曾經有過類似的經歷或者想避免這種尷尬的話,一定要看到最後。話不多說,我們直接開始。
首先,我相信包括郎朗在內的所有成年男士們,看到這個新聞的都不免心理咯噔一下。估計郎朗默默的擦了一下汗,你懂的(郎朗兄,開個玩笑)。村上春樹說:「在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的那方。」我們為什麼知道這個事情,是因為朝陽警方通報了這個事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 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其中《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只對賣淫嫖娼者規定了拘留、罰款的懲罰措施,並沒有包含通報。而《民法典》則規定,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於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隱私和個人信息,應該予以保密,不得洩露或向他人非法提供。所以,叫李某迪就不叫洩露他人隱私了是吧?所以今後還是取名叫張三、李四這樣的名字可能會安全一點。同樣的道理,前段時間復旦大學校內內公示了3名嫖娼學生的信息,並根據學校管理條例對他們進行了開除。
所以,這種公開公告的方式,跟文革時代的大批鬥和80年代當街遊行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只是以前是針對一個群體,現在之針對想針對的人,但都是讓違法者再死一次。據說塔利班現在還保留著這樣的處罰模式。
我之前曾經多次提過一個法律概念,對於私權而言,只要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人民的權利;對於公權力而言,只要法律沒有授權的就是被禁止的。但是這個對於中國的公權力來說,就是一個笑話。我在《通往奴役之路》那一期有詳細的闡述,大家感興趣可以去看一下。
所以,我曾經一度懷疑根本沒有朝陽群眾和朝陽警方這種組織,其實只是一個代號而已。
好,接著我們來談下關於「性倫理」這個話題。在談這個話題之前,我們先說一個概念,就是最近比較熱門的一個詞「社會性死亡」,簡稱「社死」。 「社會性死亡」一詞最早出自美國作家托馬斯·林奇的《殯葬人手記》。他認為人的死亡分三種:一是聽診器和腦電波儀測出的肌體死亡;二是以神經末端和分子的活動為基準的代謝死亡;三是親友和鄰居所公知的死亡,即社會性死亡。托馬斯的本意是提醒人們要善待離世的人,因為其依然具有續存價值。而在中國網絡語境下面,從主觀上說,「社死」是網友自嘲的流行語,不少人聚集在豆瓣「社死」小組裡自爆尷尬醜聞。從客觀上說,「社死」就很可怕了,一般就是某人的黑料被曝光後,基本就是宣布了此人的「社會性死亡」。加之這兩年對於藝人明星的嚴打,稍不注意就「社死」在現場。對於普通人來說還好,影響面就是自己的社交圈,但對於要靠觀眾恰飯的人來說,基本就是自己整個職業生涯的終結。
那所有的「社死」原因裡面,性醜聞無疑是一個殺傷力最強的爆點,從之前的黃海波到現在的李云迪,從克林頓到成龍,從陳冠希到吳亦凡。每一個經歷了性醜聞的男主角似乎都很難再回到當年的雄風。我們就以「性交易」這種風靡全世界的性行為為例,來談下這種邊緣性行為。賣淫和嫖娼屬於「性交易」的一種,既然是交易,那就是一種經濟行為。西方從古希臘時代開始就有了性交易的活動,比如雅典的國立廉價妓院,傳說是由古希臘七賢之一的立法者梭倫建立。而中國歷史中最早關於娼妓的記載是春秋時代管仲建立的官妓制度。所以,不管後面人類社會如何的發展和文明的進度,合法還是不合法,「性交易」和「性產業」一直作為一種剛需的經濟活動存續到現在。從道德上來說,性工作者是以自己的身體或者服務做為商品,來換取報酬與金錢,沒有侵犯他人的權益,所以道德上是沒有不正當性的。而作為消費者(嫖客)來說,我花錢購買這種服務,只要不存在脅迫意願和安全的問題,那他的消費也是沒有問題的,至於道德上的瑕疵只是看他是否有固定伴侶而已,就算有道德瑕疵,也是個人私德領域方面的。社會和公權力本無權進行干涉和評價。從經濟上來說,我開始已經提到了,性交本身就是一種經濟行為,它跟市場上所有受到供需關係的經濟行為一樣,有自己獨特的生態鍊和產業鏈,是能夠產生經濟效益的。
在中國有一個傳統的謬誤,認為性工作者是迫於經濟原因和人為脅迫原因從事這項活動。但從社會學角度來說,性工作者未必就是社會弱勢,經濟原因也不會必然讓人從事性工作,很多人是基於自身對於物質收入的追求,又或是單純喜愛性工作,或其他出於自主的原因而從事性工作。
中國性研究第一人李銀河教授認為,這些婦女也是公民,她們應該有從事這種工作的權利,也應該受到法律的的保護。在性工作非法化的情況下,這些婦女如果遇到被搶劫、被強姦、甚至被殺害的這樣的危險情況下,她們也不敢去報警(對於消費者則亦然)。而在目前非法的情況下,小姐就會去找黑社會,這就造成黑社會,也會造成警察腐敗和官員腐敗,所有的淫媒都會去打點警察、官員等,這種情況大量存在。所以想用嚴刑正法、嚴厲打擊來徹底掃清已經被證明是徹底失敗的。
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的黃盈盈老師做過一個近二十年的田野調查,跟成百上千位小姐同吃同住,我想她對性交易的調查結果,應該比朝陽大媽和警方專業太多。大家感興趣可以去看下,會讓你大開眼界。 (我會把他的調查報告放在屏幕的下方)
出於對未婚男性性生活的打抱不平,最後我們就來談一下,為了讓更多人避免大型社死現場,我們就以李云迪兄弟為例,來談一下如何從目前的囧境中披荊斬棘的走出來,我有一些不成熟的建議:
第一,勇敢的承認自己「只是犯了一個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一個錯誤」
由於目前中國從法律上只是把性交易定義為違法行為,即並不代表是犯罪。所以他出來以後道歉是必須,而且必須要顯得非常的真誠。這一點可以參考克林頓、成龍、陳冠希等前輩(雖然性質上不太一樣,但社死後果是一樣的)。比如坦誠的說,自己現在非常的丟臉和尷尬,當你接納自己尷尬的情緒,才會讓你的身體不再感到緊繃,思維不再僵硬,這樣才可以和周圍人繼續之前的互動。發生這種事情,大家都不想的。既然已經發生了,你已經無可迴避。越是遮掩越是心虛,不如大方的承認出來。這樣,也可以一定程度上,讓針對你的人或者看你笑話的人無話可說,也比較容易爭取到更多的同情和共情。
第二,為自己的行為合理辯護,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有網友調侃說李云迪其實是去上鋼琴課,但由於補課違法,所以只能說去嫖娼了。其實這個可以作為一個梗,結合第一點,大方的否認這個說法,並表達對網友的感謝,以顯示自己的豁達和幽默感。並嚴正聲明,保留追究洩露自己隱私的行為的申訴。雖然是個像徵性的聲明,但這樣可以給一些吃人血饅頭的人予以警示,讓自己佔據道德的優勢。同時對目前的輿論環境也起一個合理合法的挑戰。
第三,對本次行為產生的後果負責
由於李云迪在出事之前,涉及了很多商業行為和學術代言,比如綜藝的嘉賓,大學的任教等等。那他可以申明,如果對合作方產生了經濟和名譽上的損失,可以根據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該賠償賠償,該道歉道歉,並表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義務。給合作方一個清晰態度會比當縮頭烏龜更讓人值得尊重。
第四,跨界代言
有時危機也可能成為新商機。由於這次事件理論上還沒有到全網封殺的程度,云迪兄出來之後,去國內主流媒介賺大錢幾乎是很難了。如果有機會的話,可以嘗試繼續經營自己的自媒體,樹立改過自新的人設,利用這次事件邊界效應,如果有什麼艾滋病防禦大使,婚戀app之類代言,或者參與一些相關活動的演講嘉賓還是不丟人的。冠希哥的逆襲之路也許是你參考的模板。
第五,放棄中國市場
如果以上嘗試都不成功或者遭遇更嚴厲的打壓的話,比如直接放棄中國市場。你的特長是古典藝術,手藝人,長的也不錯,跟那些流量明星比還是有技術優勢的。本身鋼琴就是一個無國界無時間限制的藝術,我相信你專業技能還是能足夠養活自己,具體怎麼做我相信你比我更清楚,國內的的跪舔流量不要也罷。馬來西亞藝人黃明志證明了,只要你有才華,不靠跪舔也可以站著把錢掙了。
好了,本期的內容準備的比較倉促,還請大家見諒, 也真心希望能幫助到云迪兄,和所有靠自己掙錢的兄弟姐妹們。最後我們引用中國人民大學黃盈盈老師的話作為結束吧, 「當我們試圖用文明、道德的利刃,去指向他人的生活時,請不妨停下來想一想,我們是在用誰的道德標準,綁架的又是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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