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未说完! ! ! !
首先有些事实必须厘清,恐怕这个年头常识比钻石还稀缺:
一,各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范围,淑派遣大使或领事的那个国家的领土,而一出该馆的范围,则属接受大使/领事派驻的那个国家的领土。以这次曼城事件为例,驻曼城的中国领事馆范围淑中国领土,但领事馆外的地方,哪怕是门口,也是英国领土。
二,中国驻曼城的郑姓领事带头冲出领事馆毁坏示威物品,袭击示威者,很明显就是在英国领土上违反英国法例。其后更把示威者拖进领事馆范围围殴,把居住在英国的人从英国领土拖到中国领土殴打,这是明显的掳劫行为。当然,外交人员受维也纳国际条约保障,可以免受刑责。但此等外交豁免权若被滥用,今日可以对香港示威者,难保他日有身份为英国公民的美女路过不知那个领事馆门口,里面的外交人员见猎起心,把她拖进去让所有人轮一转,难道还不可以?也不一定是美女啦!美男也并不安全,谁知道有没有喜好男色的家伙呢?
三,居英港人在英国领土示威,只要符合英国法例便可。而根据英国法例,示威无须获得批准,只要知会当地警方,让警方能维持秩序便可。
用了这么多篇幅,说一些在我眼中根本与阿妈是女人无分别的东西,连我自己也鄙视自己这么白痴。但我真的要多说一次,阿妈是女人的这般常识,在今时今日的华人社会却一点也不常。因此明知道说以上一大堆东西拉低了自己的智慧,也真的很无奈!
忍了这么久,我真的要说感想了,毕竟憋了一肚子的气!有些事情真的令我十分恼火不吐不快!
第一,英国的卓慧思政府,面对这件事的反应,一言以蔽之就是垃圾中的垃圾!身为香港人,我并不寄望英国政府的保护。但作为主权国家,被他国外交人员公然侵犯自己的领土主权,究竟是不是可以不管?当政府可以不管,毕竟是官僚嘛!那个国家的官僚靠得住?但英国民众答应不答应?英国是民主国家,我只能祝她好运!不过依我看,她的好运似乎已经到了尽头。
第二,我付费订阅的《端传媒》,对这件事只字没有报导。即使在他们的「早报」和「晚报」中,都只字没提。身为香港人,我不会支持不关注香港人的媒体。因此,在这年会籍届满之后,我决定不再续会。即使我有五位朋友已经用我的邀请码付费订阅了,我能享受到数百元的折扣。但我决不花一毛钱在不值得支持的媒体身上!
第三,由《端传媒》衍生而来的Matters.news,也几乎没有人说过这件在国际上如此轰动的事情。当然,这儿不是媒体机构,因此我不会像对《端》一样要求Matters。虽然如此,但我对平台上的香港人只字没提这件事,还是会感到失望。是不是怕了国安法?那么住在海外的香港人呢?不过有时想深一层,这儿也不过十万用户,其中还有不知多少的小号。因此实际用户数量一定不足十万。对一个根本未成气候的平台动气也十分无谓。不过若要我动用资源来支持呢?我会把它与《端》同等对待。
今天真的很想开骂。很多人可能会不服气:你为什么不骂中共?中共已经不需要骂了。但自由世界的人,声称珍视自由的人,那种不争气,不成器,难道不值得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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