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gju_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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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沒辦法說,所以我寫小說。

十、《身为性骚受害者,看鸡排妹郑家纯性骚扰事件》

鸡排妹(郑家纯)被歌星翁立友性骚扰一事,引起极大的社会舆论。从此事件更可以看出社会对于性平意识的不足、对于「完美受害者」的要求又是如此的高。

(2021.2.9)

*「前言」:

近几日鸡排妹与翁立友性骚扰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此次社会舆论对于两方各持立场。经过笔者日前观察记者会与新闻报导等网路下的评论与留言,发现一个特殊的现象:大部分留言的男性的观点都偏向支持翁立友,认为鸡排妹是个只会露身材露奶、穿着大胆火辣的「应该自我检讨的女性」,且因翁平常形象正直清廉,被认为根本不可能会作出性骚扰这种事。

这些评论和留言着实让我震惊:原来我的同温层如此的厚!在这边引述中时新闻网-「『现场直播』鸡排妹泪诉翁立友性骚扰本人亲曝事件始末」《和平归来》全程录影记者会底下的留言:「虽然不认识翁立友,但相信一个靠自身努力多年的艺人终于小有成就是珍惜羽毛的,不至于做蠢事。不像某些只靠脸蛋露奶露肉的年轻女艺人,没半点才艺,只想靠露肉、黑别人来博版面!」、

「不相信有男人会性骚扰她,看她根本就是一位不知耻的人。」、「好可怜的鸡排妹,沦落到只有被性骚扰的价值!」、「妳会不会自杀是妳家的事!」。

-炒作?

我相信「会思考的人」看到上述这些惊人言论也是非常气愤不平,虽然我们不在现场,同样是在萤幕外的观众,这些留言也实在颠覆我对于「台湾善良民众」的想像。先不假设哪一方是完全正确的,但平心而论,难道鸡排妹会为了炒新闻、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而去「无缘无故」控诉如此严重、明知会完全得罪到演艺圈许多大老的行为吗?再说,身为「女性」,大家都了解只要向众人说出自己曾被「性骚扰」这种事是极度容易被这个社会贴上永久性标签的,谁会为了「炒一则新闻」而去换来「名誉的永久丧失」、「得罪许多演艺圈大前辈」这种后果呢?虽说鸡排妹的「动机」确实令人存疑,但在这通篇笔者不会特别着墨于这点。

 *ㄧ、在「厌女审查」的社会,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受害者?

在整件事情当中,最令我感到最厌恶的是人们对于「受害者的资格」的要求标准是如此的高!网友对于「鸡排妹」这个人的形象大有争议,许多人更是认为鸡排妹的形象与衣着本来就是大胆清凉、卖情趣玩具飞机杯、拍裸露月历等等,且本身曾有过争议,所以「她说的话不太可信」。甚至有不少的男性认为其形象「本来就很容易引人犯罪」,所以她被「摸一下」不怎么意外、也不太重要。看到东森新闻的「鸡排妹性骚疑云接访」,当中许多人认为若是此事件的女主角若换成是张钧宁、林依晨等「相对形象较好、较『健康』」的女星,那么结果必定会不一样- 民众将更同情且相信女方,舆论必定把矛头全指向翁立友, 「因为她们这样的形象,讲的话才可信」。

-自我检讨?-

历史上有许多的性侵与性骚扰案件,其女性受害者往往会在第一时间「被检讨」:「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两边都有问题」、「一个铜板拍不响」、「事出必有因」、 「她那天穿什么?」、「她怎么可以随便的在陌生人面前喝醉?」等等诸如此类认为被性骚扰/性侵绝对是「有因果关系的」荒谬推论,而当中「女性的形象」 是一大重点。

而当事人遭到性骚扰的当下也往往习惯性地先检讨自己:「我今天有穿的很露吗?」、「是我太敏感了吗?」、「还是他其实没有那个意思,是我误会了?」诸如此类。不,性骚扰就是性骚扰。被性骚扰的当下,女性惯性的检讨自己,这样的行为是父权社会习惯性时时刻刻审查女性所遗留下的陋习。

-何时才「完全」是加害者的错?-

再者,若受害者平常形象较大胆性感,那么她被性骚扰就「相对」能够原谅加害者的错误观念,甚至不少人们会说出「活该」、「自己那么骚、不知廉耻才会被性骚扰」这种恶心的言论比比皆是;反观,若受害者平常是健康、保守的形象,那么她被性骚扰「才」值得同情,「这时才完全是加害者的错」,「加害者才值得被挞伐」。到底怎么样才是这个社会眼中「合格的受害者」?受害者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符合大众认为「值得同情」的标准?何时才能达到「完全是加害者的错」的标准?

 *二、受害者的「穿着」会影响观感吗?

在这个性平意识尚未完全抬头的社会:「绝对会」。时不时都能听到亲朋好友「好意提醒」女生:「不要穿太少!穿保守一点,保护自己,晚上走夜路才不会危险。」这些看似好意地提醒,其实都是一再地强调在父权社会下「女性必须时时刻刻审视自己」的重要性-「让自己不要成为看起来『不检点』的女生」

如果当事人在被侵犯的当下是穿着清凉、甚至是酒醉的,那么她们就有一半的错,因为「是她们自己引诱加害者犯罪的」,所以必须负一半的责任。补充一点,甚至特定舆论语出惊人地说:「因为有些男性拥有『动物性』,没办法克制自己的性欲,所以不能完全怪他们。」仔细看看,这到底是什么荒谬的言论?

-穿着=随便的程度?

从出生到长大,经过社会化的所有过程,任何心理健康的人都必定知道「如何克制自己的欲望」。言归正传,受害者的「穿着」绝对不应该成为被性骚扰/ 被侵犯的「理由」。因受害者在被侵犯的当下所穿的衣着往往不是裸露的,且如何衣着完全是女性的自由选择,「她选择穿得少不代表你就有理由可以性骚扰/ 侵犯她」。

虽现在的人们渐渐了解穿着只是个人喜好上的选择罢了,但不少人仍然会有「她们的穿着清凉确实容易『引人犯罪』」的想法,所以「她们必须自己小心一点」。这其中的意思,也就是她们「诱导」男性犯罪?怎么不该「常常好意」提醒男性必须克制自己、尊重女性呢?为什么该随处小心谨慎的都应该是女性呢?

*三、公开的勇气

在此次事件当中,笔者最佩服的是鸡排妹「不顾一切道出事实的勇气」。在这个社会当中,只要女性跳出来大声表明「我曾经被性骚扰」是多么的困难。许多人到现在仍认为被性骚扰过的女性就是「脏了的」,讲出去不但名誉毁损、这个「负面标签」也永远撕不下来。故不管结果是如何,我都由衷敬佩鸡排妹愿意说出「我被性骚扰」的巨大勇气。

再说,鸡排妹明知控诉性骚扰必定会被人质疑「有证据吗?没证据就不要出来乱造谣」此种言论。其实性骚扰的定义还是以「受害者的主观感受」为主,只要受害者感到不舒服,大部分就可称作性骚扰。而从古至今,性骚扰往往是很难提出明确证据的,导致许多相关事件被轻易姑息,因此根本无法提告。而郑家纯也明白地说其实她只要翁立友能够给予真诚的道歉就够了,或许翁因为他自认的「舞台效果」而忘记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或许是一时色欲薰心,又或许是他本身就有不好的想法,但只要造成对方的不舒服,表现出应有的态度与风度,给予适当的道歉即是最好的应对。

加上在豪记唱片(翁立有所属的经纪公司)开的记者会上,翁不断地提到「我的梦想」、「我的妈妈」、「我的老婆」,丝毫没有提到当天的事发经过,也使本来支持他的民众开始产生质疑,甚至把一个怀孕九个月的工作人员搬出来挡枪,这都是使他在此次风波中更加疑点重重的因素。

且鸡排妹道出性骚扰此风波产生了一个反思:连鸡排妹此具有相对话语权的女星,勇敢道出自身遭遇却遭到大量网友的恶意攻击与质疑,甚至有上千的留言是在「检讨鸡排妹本身」。这不禁让我怀疑,若今鸡排妹因为讲出性骚扰遭遇而得到的「大部分」不是安慰而是责备与检讨,那么往后其他女性还敢表达自己的遭遇吗?是否又会面临到「提不出证据就是在公审别人」、「你自己的形象是什么很重要」、「造谣不用负责任的吗」等等极具质疑的言论呢?

我并不是说任何女性都可以随意乱控诉自己被性骚扰,有些好意或不小心的举动也可能造成误会,只要对方道歉就足够,但通常具有「一定程度的不舒服」女性才会控诉自己被性骚扰。故我们应该思考的是我们的心态-在性骚扰中「对于女性受害者的审查」,且这个社会是否对于「男性加害者过于宽容」, 尤其是太容易为那些所谓「形象良好」、「讨人喜欢」的黄金男性找理由或借口呢?

*四、性骚扰成为大部分女孩的必经历程,几乎每个女孩在成长过程中都经历过性骚扰,只是行为上大小的差别而已。

就举我为例,对,我在高中时也曾被性骚扰。

当时时间接近学测,在我家附近的图书馆上厕所,抬头一看竟发现有一台手机正在偷拍我,发现的当下我大叫了。之后明显听见快速而急促的脚步声正在慌张地逃走,当时的我感到非常惊恐、害怕,虽然知道偷拍的人已经远离了,但还是不确定外面会不会有陌生人。在无人且黑暗的厕所呆了十几分钟,害怕的打给好友问该怎么办。后来必须看监视器才能知道凶手是谁,所以必须报警,得知对方是个跟我同年龄的高中生。到警局后对方的家长被通知到场,而此位男学生在警局一楼趴在桌上不停的哭,最后看在对方是初犯加上家长很有诚意,放弃提告保留法律追诉权。

其实这件事在受害者的生活中确实遗留一定的阴影,还记得在此事发生之后,除了每次出门在外上厕所都会担心之外,那时候也为了警惕身边好友,把自己的经历发在instegram的限时动态上,隔天去学校后竟然有位心智还未发展成熟且不认识的屁孩男同学笑着在后面大叫:「厕所被偷拍!」,朝我大叫完就懦弱的逃走了。当时的我是个极具正义感的人(太妹),追上去找他再以训诫的口气说:「你觉得这很好笑吗?」、「你是不是应该跟我道歉?」等等,使他不得不认错道歉。对于当时自己的反应,到现在都不会后悔且感到非常满意。有许多女孩没有这样的勇气,故这种「看似开玩笑无伤大雅的嘲讽」很容易被放任,希望更多女性能够勇敢为自己发声!

因为对方学校的性平会要实施惩戒,故对方学校处理此次事件的人员就打电话来我们学校通知相关处理人员。我还清楚的记得当时那位师长还问我:「你那时后是穿短裤吗?」当时天真的我还很无辜的说:「我穿制服裤啊!」竟然完全没有意识到那位师长的荒谬问题。现在想想,如果我穿短裤,是否那位师长就会「好意」的提醒我说:要小心一点,以后穿长裤就没事了,是吗?这些问题都是在父权社会中厌女审查的幽微表现,只是人们往往太过熟悉这种常态而不会去意识到这些问题隐含了如此庞大的父权结构的势力。

*「总结:」

我不否认的是,鸡排妹曾提到「被男医师打屁股很爽」这种言论确实很容易被大众所误会。尤其郑身为公众人物,其行为与言论更是容易被放大检视,在发表意见与想法时必须更加三思,才不会让网友有机会攻击其「双重标准」。

总结而言,此事件令我最感到恶心的是「竟然有不少的网友在检讨『合格的受害者该为何样』」,如果今天有一位穿着清凉、带有酒味、顶个浓妆的女性和一位穿着保守、形象健康、仪态得宜的女性各自控诉自己被性骚扰,大家会怎么想?在此笔者最想要表达的是,受害者的形象都不应该成为合理化加害者的因素,更没有所谓「合格的」受害者,只有该自我检讨的加害者。因我们都不是当事人,故身为「有人性的」人类只能尽可能的静观其变,不应再随便恶意言语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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