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郁婕(Chang, Yu-Ch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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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诽谤中伤事件频传,日本通过《刑法》修正案加重侮辱罪刑责

本日(13)日本参议院本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本次修法方向包括:(1)提高侮辱罪的罚则,严惩侮辱罪,及(2)创设「拘禁刑」。

本日(13)日本参议院本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本次修法方向包括:

  1. 提高侮辱罪的罚则,严惩侮辱罪。
  2. 创设「拘禁刑」。

在本次修法通过之前,侮辱罪最高只能罚到拘留天数不超过30天或未满1万日圆的「科料」。本次修法将侮辱罪的罚则上调到最多1年以下「惩役・禁锢」或30万日圆以下「罚金」,而且公诉时效将从1年延长到3年,延长搜查可能时间,也许就能掌握更多的证据。不然网路诽谤中伤的情况,请求社群网站营运公司提供匿名发文者个资,一来一回很花时间。

不过,本次修法也引发外界质疑,提高侮辱罪的罚则是否会影响到言论自由?今后如果批评政治人物或是公务员等,就算是有正当理由的批判,是否会被以「侮辱罪」遭起诉?对此,本次修法也有规定,在新制上路的3年后,必须要彻底验证侮辱罪严惩后,言论自由的空间是否遭到萎缩。

木村花之死催生本次修法

长期在追踪本站的网友也许会有印象,本次修法其实和木村花有很大的关系。

在旧文《 网路诽谤中伤木村花致死案,首例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判赔台币33万》中有提到,像木村花这样因网路诽谤致死的案例,可以走民事和刑事诉讼。但如果是遗族要打民事诉讼,就必须要「当事人死后仍持续发文」,遗族才能告加害者。

如果是走刑事诉讼,以木村花的情况为例,木村花主要是收到网友私讯的黑函,而不是在网路的公开场合上提出事实诬陷她,所以没有办法使用罚则更重的名誉毁损罪来处理。这种情况就只能告侮辱罪,虽然告人侮辱罪只要能掌握被告有在网路上恶意中伤当事人的证据即可,但侮辱罪原本是法定刑当中罚则最轻的,就算真的判刑、留下案底,一条人命只值「拘留不到30天或未满1万元的罚金」吗?

所以在木村花事件发生后,民间和法务省内部都有声浪,认为应该要强化在网路匿名中伤他人的罚则。木村花的妈妈木村响子也因此在change.org上发起线上连署,希望可以提高侮辱罪的罚金上限,在累积到目标连署人数之后,将会向法务大臣及法务省提出。

本次修法是针对侮辱罪进行修法,所以无论当事人是否因此致死,只要有网路诽谤中伤的情形,都可以靠这条处理。希望能藉由严刑峻法,来减少诽谤中伤的发生率。

「惩役刑」和「禁锢刑」合并成「拘禁刑」

此外,本次《刑法》修正案还有一大亮点是将「惩役刑」和「禁锢刑」合并成「拘禁刑」。不过这条要延到3年后才正式施行。

原本「惩役刑」和「禁锢刑」最大的差别在于是否有强制工作(刑务作业)的义务。本此修法将两者合并为「拘禁刑」后,除了劳务工作外,服刑期间可以视个别受刑人的状况,规划适合的教化课程或技能训练,希望能借此减少更生人再犯率。这是日本115年前制定《刑法》以来,首次变更刑罚种类。

台湾也在去年世界人权日(2021/12/10)这一天,由大法官的第812号解释宣告受刑人服刑期间「强制工作」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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