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弱勢也能成功爭取監護權?法官裁定監護權的七大原則
經濟弱勢並不妨礙您成功爭取子女監護權。法院根據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依「子女最佳利益」裁定監護權,並綜合考量七大原則。經濟能力只是其中一項因素,並非決定性條件。即使經濟能力較弱,只要能更好地滿足子女需求,仍有機會成功爭取監護權。建議諮詢律師,充分利用這些原則來提升成功機會。
前夫不讓我看小孩怎麼辦?改定監護權的機會來了!
如果對方惡意妨礙探視權的行為,已經明顯不利於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您可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不過改定監護權並不容易,除非對方有非常明顯的長期家暴、虐待或嚴重疏於照顧的情況,否則會比較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或先做法律諮詢討論清楚,因為法官考量的不是「你的探視權」,而是「孩子的探視權」!
監護權改定原則有哪些?三分鐘一次搞懂!
社工訪視是法院判定監護權改定的重要參考依據,絕對是非常重要的一環,除非有虐待子女明確的事實,否則大部分的情況下都很難避免掉社工環節的部分,因此不能輕忽,而社工訪視判斷事項有許多地方與法院相似,通常會關注的部分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