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
「萬年澳門代表」李秉碩的首次會議
自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制定後,隨即舉行國民大會代表選舉,選舉完畢便決定召開第一屆國民大會。1948年舉行的第一屆行憲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是唯一一次以南京作為開會地點的會議,其後行憲國民大會所有會議都在台北舉行。整個會議由三月二十九日開始,至五月一日結束,足足開了一個多月的會議。
制憲國大與澳門-抗戰前的澳區代表盧煊仲
上回在「澳門首位民選代表?國民大會選舉與李秉碩」中提到中華民國政府為了選出憲政上最高權力機構 — — 國民大會,進行了全國性民主選舉。可在實行憲政前,中國處於「訓政」階段,為了制定憲法以邁進憲政,於是決定在一九三六年舉行制憲國民大會。國民政府北伐成功後,根據孫中山的建國大綱,中國軍政時期結束,進入訓政時期。
澳門首位民選代表?國民大會選舉與李秉碩
一九四七年,在蔣介石的堅持下,中華民國政府舉行了中國第一次全國性選舉。這次選舉分別有國民大會、立法院和監察院,前兩者主要由選民一人一票選出,後者則由省議會間接產生,共選出數千名代表。因「政府念及僑胞平日經營海外,遠離祖國,倍感艱辛」,於是特別設立僑民選區,以便海外華人參與祖國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