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日常】在某因債務糾紛所延伸的傷害案件裡
在某因債務糾紛所延伸的傷害罪案件裡一「報告法官,我要請求庭上傳喚某OO前來作證,好讓我們一起把這件債務糾紛全部釐清,一次解決所有事,這樣我就不會再麻煩庭上在場所有人了!」被告激動地對著法官說他的請求。「可是.....你的這個案件是傷害罪......應該沒必要再花時間釐清你們所有人的債務關係吧?
那位「客人」
跟他對視到的時候,是一名白了頭又臉頰消瘦的老人,我皺了一皺眉頭,相望無語,僅僅點頭,之後目送他離去
維權律師張靜遭檢方搜索事務所並聲押 法院:於法有悖,聲押駁回!
台東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法官蔡政晏在審理後,認為檢察官未經以「被告」身份傳喚,而認聲請人(張靜)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而拘提之,實難認本案檢察官核發拘票符合法定之程序。
真實的日本律師
透過漫畫中的狸次郎看日本真實的律師工作。
[花信年華] 瑪法達的天空:笑答客問
越是不高興的時候,往往嘴角向上一揚,什麼陰霾都煙消雲散。
誰能是權威丨元明一行詩
誰能是權威?沒有人!創作主題:誰能是權威 創作動機: 最近因為一位媒體人在臉書控訴「餐廳低消一杯飲料」問題引起多方論戰,筆者看見有位律師,用著像是威權般的語氣下了定義:「低消就是必須購買一杯飲料」(然後很快就被消基會新聞打臉)。
不隨意鼓勵他人興訟是一種體貼
過年時節聊這個話題似乎嚴肅了點,但卻覺得這個議題很重要,有必要跟大家探討一下。大家都知道提起告訴可以讓無法解決的爭議或是犯罪問題藉由法官的判定得到公平正義,但當大家義憤填膺地鼓勵受害的一方向法院提出告訴之前,是否衡量過提起訴訟後所面臨的生活改變?
黃之鋒周庭林朗彥被酷吏凌虐證左翼對司法系統的批判
黃之鋒、周庭、林朗彥可能被重判,是因為法官只看親共報紙,不念公義因素判案嗎?還是有更深層原因?左翼理論可能預知到黃之鋒、周庭、林朗彥被重判?原來左翼眼中司法界一直是權貴的玩具,對窮人不利?香港法院定罪率接近北韓?原因為何?香港的名流律師或許鄙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