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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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可慶

有住所卻不是居住者,無住所卻是居住者,不合常理的居住者認定標準

財政部將戶籍資料視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的唯一依據,在台灣有住所的外國人、無戶籍國民等,卻一律被視為「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這種作法公平合理嗎?

高可慶

名不副實的戶籍──戶籍制度成了區分國民權利義務的工具

戶籍,是政府為了掌握每位國民的身份資料以及家庭成員而設置。照理來說,戶籍資料應該據實反映每位國民的真實居住情形。然而在臺灣,卻有大批人口未據實辦理遷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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