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修憲案
投票後的一點八卦
就一點小小的八卦……而已
公民權的界限——記18歲選舉權複決公投
雖然不難想像複決公投無法超過門檻,仍然意外反對票如此之高。如果投票是民主社會裡的基本公民權,為何能投票否決他人的公民權?誰的建議應該被決策者考量?
為什麼應該支持十八歲公民權
我會說這個18歲公民權的下修,事實上是一種責任的下放,絕不是把權利單純的釋放到小朋友手上,這麼單純而已。有了責任,才會知道為何應該參與。
18歲公民權修憲案 立法院109票全數贊成 半年後公投 給年輕人直接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
#18歲公民權修憲案 三讀通過!今天立法院109票全數贊成,沒有一票反對,通過提案,半年後公投複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