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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藝術與美的關係——答覆Si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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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日我寫了篇小文:我想要的當代藝術 ,收到了@siri 的回覆。這是第一次有人在Matters給我跟我這麼認真的交流,於是我也開始興致勃勃地給他寫回覆,不想一下子就有了些許篇幅,並不適宜放在comment欄裏了。所以就乾脆新起一篇文章。

這是Siri給我的回覆:

您好像直接將藝術等同於美。在這點上我有些不同意見。藝術並不是美的載體,美並非藝術的唯一目標。就如同您所用「戰鬥」一詞的暗示——以及您文章關聯的拙作中的核心討論——藝術上具有政治、社會的意義,而我相信這在當代藝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此時舉辦的台北雙年展關心環境正是一例)。

因此您說藝術「采取的方式是完全毀滅形式、毀滅意義、毀滅任何意義上的審美溝通的可能性⋯從而讓人無從理解、望而卻步,不敢發一言」就令我有些不敢苟同,我甚至能夠舉出相當多反例;此刻我就能想到幾位藝術家:Taryn Simon、Ragnar Kjartansson,或者舉有名一點的Banksy,他們的作品都是發人深省的同時又具美感(當然以我的個人觀點看來,美感對當代藝術來說並非一個必要條件)。

當代藝術(或不如說,整個後現代世界)正如您文中形容的就是「吵鬧」。這是個什麼聲音都平等喧嘩的世界。藝術可以與政治無關、也可以與政治有關;可以以美為目的,也可以完全屏棄美;可以自詡為高於其他,也可以積極走向人群;可以蓄意讓人看不懂也可以以讓人看懂為目標。

私以為您的結論「如果一定要在藝術前面加上一個定語,那麼世界上只有一種藝術,就是“我的藝術”」正是當代藝術最好的註腳。每個人都做自己心目中的藝術,最後的成果不正是此刻百家爭鳴、一切都被包容的「藝術」?藝術不再如現代主義要求的僅是一定義嚴謹、範圍限制的領域,而是開放式的、擁抱所有可能的空間。

下面是我寫給Siri的新回覆:

謝謝你的問題。你說的都是很重要但也很複雜的問題,容我用最簡單的辦法回答,就是講講我個人做出這些結論的視角。同時,我也要強調一下,文章裡的觀點都是我的個人觀點,是永遠open to不同意見的,這本來就是這件事情的fun part:)


藝術是美的,創造美,為了美。我當然這麼認為,但之所以藝術史上總有不休不止的爭論,主要是因為大家說的美往往不是一回事。我同意羅丹說過的,在藝術之眼裡沒有什麼是醜的,只要我們處之以藝術的真——他的很多雕塑、雨果筆下的卡西莫多都是最著名的例子。這其實就已經是當代藝術的先聲。但這是不是就意味著藝術不一定是關於美呢,我覺得不是。因為這裡的美不是說對象外表美還是醜、肉眼可見的美還是醜,而是內心的真、內心的美,所以醜的對象在藝術的處理下,表現的依然是美。而至於藝術是不是要承擔起反映現實甚至批判現實的任務,不同的人觀點不同。我個人的觀點是,yes, 藝術也好文學也好,這是它天生的使命,但關鍵的問題在於執行,在於how. 否則藝術和文學與政治、新聞、社會學等都沒有區別了。


所以最重要的問題還是回到美。藝術和文學比之政治、比之新聞、比之社會學等等,是入人更深、更久的,其原因還在於美,在於它影響於人心的方式。它不是通過講理、說服,建立起人的教育、人的理性,來影響人的行為。它是通過直觀的形象、感情直接影響人的心靈,然後影響人的行為——想一想詩歌、音樂、舞蹈、繪畫,都是如此,很多時候未必講得出道理,但卻讓人長久難以釋懷。


所以我上面的文章(其實絕不是論文啦,完全是遣興而作的小文,亂談一點個人感想)主要address的是這個問題。我認為藝術出之以美,這個美既是方式,也是目的。而這個美,人們不是非得都需要受過很多教育,甚至專業的藝術教育才能感受,它應該是人人都能直觀感受到的(我不是說所有,但大部分應該是),人人都能夠評價,尤其是,make their own judgements的。如果對自己來說美,就說它美;如果對自己來說實在醜,或者無聊,那麼就說它醜,說它無聊。我覺得我們對待當代藝術,應該有這樣一個態度,而不是硬被convince說一個藝術品好還是不好,就因為它在哪裡展出,哪個名人給它寫了背書,那位富豪又願意天價買它,或者甚至它被收進了哪本教科書。這可能是我為什麼寫了這麼一篇小文的最大原因。我認為,我們對藝術有自己的參與,有自己的觀點非常重要,因為我們是為了自己而欣賞藝術,不是為了藝術史和藝術市場來欣賞藝術。也因為如果我們沒有自己的參與和觀點,藝術對我們也就很快要變得味同嚼蠟、不再重要了。


當然,我意識到現實世界有很多的美術史、美術評論,還有畫廊、拍賣行,等等,所有這些將當代藝術作成一個industry的東西,但這跟我這裡說的是兩回事,我說的是排除這些industry的因素,對於每個觀看藝術的人來說,藝術的意義。雖然現實生活中做不到完全分割,但我還是認為,至少我們要try, try very hard,要勇於表達自己的觀點,不能因為現實操作裡很難,就輕易被藝術以外的評判標準、被別人的甚至是眾人的意見所淹沒。


最後一點是,我也的確想藉這篇小文對某些甚至很多當代藝術家提出自己(或者也許還有一些和我有相似想法的人)的不滿。


  1. 為藝術市場而創作是一碼事,以藝術之名為自己沽名釣譽又是另一件事。有很多當代作品,看上去高深莫測、價碼咋舌,但實在只是經不住質問的“皇帝的新裝”。
  2. 藝術家處理什麼對象、用什麼藝術形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藝術要通過cater to大眾媒體的觀念,要通過迎合現實之醜而不是昇華現實之醜的方式來討好民眾,要通過其實毫無意義的“故作高深”來愚弄民眾,那麼無論做出來的作品是什麼,都不是藝術。這就跟文學裡故意掉書袋、甩大詞、給一些“陳詞濫調”化化妝就出來招搖撞騙沒什麼區別,更糟糕的是,它通過不斷洗腦固化大家的欣賞品味,讓真正有獨創性的東西更難出現、更難被接受。這也是為什麼我又回頭提倡看上去有點“老土的”美的直觀性,因為我始終認為,美不是只跟藝術有關,是跟我們每一個個體有關的事情。
  3. 所以這個意義上,我並非針對當代藝術。只是當代藝術界的資本市場越來越深入影響,同時大眾傳媒、全球化也越來越深入影響的當代,這個問題被放大了好多好多倍,也讓我們更好斷症了而已。


最後說兩點,雖然寫的對象是當代藝術,但絕不意味著:一、當代藝術都不好,我只是說我看過的大部分;二、之前的藝術都好——當然不,但這已經不在文章討論範圍之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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