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典範》是不可碰觸的紅線?日本外務省反制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CEDAW)

張郁婕(Chang, Yu-Ch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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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外務省這週要求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要求不得將日本提供的資金,用於旗下的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CEDAW),實屬異例。理由是CEDAW呼籲日本修改《皇室典範》,讓女性也能繼承皇位。

日本外務省這週(1/29)首度證實,已經在這週一(2025/1/27) 發函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要求〖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不得將日本提供的資金(任意拠出金),用於〖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旗下的【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CEDAW)。理由是【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在去年 10 月針對日本提出的建議包括,呼籲日本修改《皇室典範》,讓女性也能繼承皇位。

日本政府特別要求聯合國組織,不得將日本提供的資金用於特定活動上屬於極為破例的作法。同時,日本外務省也取消【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今年度的訪日行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訪日行程從 COVID-19 疫情爆發以來便暫停實施,原訂在今年重啟,如此以來又再度陷入不知何時才能恢復往常的局面。

日本稱不影響CEDAW運作,人權團體憂重創形象

根據外務省的說法,日本每年約提供〖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2,000-3,000萬日圓的資金,並就目前所知,【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的經費來源自 2005 年起,並沒有包含日本提供的經費。所以日本外務省認為,這項決定並不影響【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的運作,只是為了表明日方的不滿。

日本外務大臣岩屋毅也在週五(1/31)的 例行記者會 上回應記者提問,強調要求聯合國不要將日本提供的經費用於【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並非經濟施壓,今後也將繼續和【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合作,實現尊重多元的社會。

但外務省上述報復性做法,已經引發日本民間團體的擔憂,擔心日本政府一旦開了「不滿報告內容就不撥款」的前例,將會影響到聯合國其他人權委員會。這不是重視人權的大國該有的做法,反而只會讓日本蒙羞。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與「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

聯合國大會在 1979 年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作為保障男女在教育、就業、社會、經濟、法律、參政等各個面向皆享有平等權利,並應削除對婦女的歧視,所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又有「婦女人權法典」之稱。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通過後,聯合國在〖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底下設置【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縮寫也是 CEDAW)作為簽署國的條約落實監管機構。

日本在 1985 年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後,就需要定期接受【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的專家小組調查落實狀況。2024 年正是【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繼 2016 年之後,睽違 8 年再度檢視日本的性別平權現況。

CEDAW的定期報告無法律約束力

實際上,【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的例行報告雖然某種程度上,有助於加速各國修改國內法(例如:【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在 2016 年的審查中點名日本應調整男、女結婚年齡差距,以及針對女性的再婚禁止時間限制,日本隨後真的有修改相關法規),但因為沒有法律約束力,所以締約國未必會全部遵守。

例如,【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早從 2003 年起,就已經連續 4 次(2003、2009、2016、2024)要求日本修改《民法》「夫妻婚後須改為相同姓氏」的規定,但日本至今仍沒有開放「夫妻別姓」。

CEDAW2024年針對日本的報告不只談皇室典範

根據【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去年10月30號公布的報告書官方簡體中文版),【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雖然對日本政府在過去 8 年消除男、女適婚年齡的差距,以及廢除女性再婚禁止期間給予正面評價,但同時也列出多項,日本政府應儘速改善的建議:

  1. 讓女性在婚後也能維持婚前的姓氏,應修法讓夫妻可以自由選擇姓氏(即開放「選擇性夫妻別姓」)

  2. 修改日本《母體保護法》的規定,刪除婦女墮胎必須經過配偶同意的要件

  3. 刪除 16-17 歲少女避孕須取得父母同意的條件,並充分提供包括緊急避孕措施在內的避孕措施

  4. 女性參選國會議員時應降低 300 萬日圓保證金門檻,藉此增加女性議員比例

除了上述應盡快改善的問題外,其他建議還包括:

  1. 修改日本的《候選人男女平等法》,政黨在提名候選人時,如果沒有盡到平衡男女性別比的義務,政黨應面臨罰則

  2. 將決策體系中的女性比例目標從 30% 上調到 50%

  3. 在技能實習生體系當中,保護女性移工不應該因為懷孕而被遣返回國,或是被迫隔離等歧視性作法

  4. 對抗線上壓榨兒童,強化防止兒童性交易或是色情相關犯罪行為

  5. 防止沖繩美軍對女性的性暴力,適當懲處加害者

  6. 修改日版性別平等工作法(男女雇用機會均等法),應考慮擴大禁止間接性歧視

  7. 應儘速應對或改善相關阻礙簽署任擇議定書(Optional Protocol)來提高條約實效性

    (補充:這指的是准許「個人通報制度」,萬一民眾人權遭到侵害,卻無法在國內獲得救濟的話,可以直接通報國際機關處理。日本沒有簽署批准「個人通報制度」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一)任擇議定書 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ICCPR》,《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任擇議定書也有包括「個人通報制度」)

  8. 承認同性婚姻,以及讓同性伴侶或 事實婚夫婦 皆可 收養子女(註:目前 同志伴侶只能當寄養家庭

  9. 賠償因為《性同一性障害特例法》的「生殖不能/生殖腺要件」接受絕育手術的人

    (背景:2023日本跨性別者免術換證釋憲案,最高法院:要求切除生殖腺違憲

  10. 在日本境內成立獨立的人權機構

  11. 關於日本《皇室典範》限定只有男性才能繼承皇位的相關規定,應參考他國案例進行修正

等 60 多項內容。由此可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2024 年版的建議內容,不是只談《皇室典範》,而且這也不是【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認定的優先處理事件。甚至,【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還在文件中表明,這不在【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內,但仍希望締約國(即日本)留意,只承認男性才能繼承皇位,已經違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宗旨。

CEDAW強調不是針對日本

這次負責統整日本審查結果的【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委員(Bandana Rana),在報告出爐接受《朝日新聞》採訪時就曾經表明,世界上有許多國家都有類似的皇室繼承制度,【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的立場就是這已經違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宗旨。所以【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不是只針對日本,過去也曾經向西班牙等國表明,皇位只限男性才能繼承已經違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宗旨,實際上也有國家因此調整皇位繼承規定。


《皇室典範》是不能踩到的紅線?

但對於【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的說法,日本並不買單。日本早在【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報告出爐後,便在第一時間批評,皇位繼承方式是國家基本事項,不是《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適用對象。

這次日本發函給〖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理由也是,日本已經要求【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2024 年報告當中,關於皇室典範的建議,但【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不願刪除相關內容,所以要求用於〖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不能將經費用在【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

這次日本外務省新聞發言人北村俊博,還在記者會上表明:「皇位繼承不在基本人權的範圍內,所以《皇室典範》限定只有男系男子(*從父親血脈獲得皇族資格的男性後代)才有皇位繼承資格,並非針對女性的歧視。」(這是在說,皇室成員不受人權保障嗎?)

補充:日本《皇室典範》與「男系男子」

日本《皇室典範》第一條:「皇位由隸屬皇統的男系男子繼承之」,所以日本天皇只有「男系」的「男子」才能繼承。

「男系」指的是從男性皇族身上繼承皇室資格,例如:現任天皇的女兒愛子公主,就是從父親(德仁天皇)身上獲得皇族身份。但愛子公主無法繼承皇位,是因為她是女性,是「男系」的「女子」。

現在關於《皇室典範》的修法討論中,「男系男子」是要「男系」和「男子」都改,還是只改一個?常是保守派的討論爭點。以愛子公主為例,如果開放讓「男系女子」的愛子公主繼承皇位,愛子公主雖然是從父親身上獲得皇族身份,但愛子公主的後代就會變成「女系」,那愛子公主的後代還能繼承皇位嗎?還是只能由其他「男系」的皇族繼承(例如:悠仁親王的後代)?

英國王位繼承順序,已經改成長子女繼承制,只看出生順序、不看性別。日本如果要改成相同的制度,就必須要將「男系」和「男子」同時改掉才可能實現。

日本2016年就曾說要反制CEDAW

但日本這次會大動作宣布不撥款給【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或許早有前兆。

【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上一次(2016)的最終報告中,就曾呼籲日本修改《皇室典範》,但最後在日本的抗議下刪除相關文案。當時時任首相的安倍晉三就曾在國會表明,為了不讓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會考慮在適當時機應對【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力挺日本極右派組織「日本會議」的國會議員組織(日本会議国会議員懇談会),當時也曾表明,發生外部壓力試圖影響皇室的事情,應該要採取防止類似事情再度發生的措施,但並沒有下文。

日本反制CEDAW有損人權大國形象

青山學院大學的谷口洋幸教授指出,國際人權相關法規常常會發生,條約監管機構和締約國對法規見解不一致的情形,所以才需要和委員會發展建設性的對話,但日本這次是直接拒絕將經費用在【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上,甚至不讓【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成員訪日,等於直接否定對話的可能性。日本政府這次的應對方式,輕忽以聯合國為核心的人權保障體系,與日本作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理事國的立場相互矛盾。

曾任聯合國副秘書長的赤阪清隆則談到,雖然他可以理解日本政府這次的決定,但應該有更好的做法,這次的應對方式「沒有大人該有的樣子」。赤阪清隆特別提到,日本過去被認為是相當重視國際組織的大國,現在川普上台後已經表明要退出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機關飽受責難,所以各界希望日本能帶領國際組織邁進,但連日本都在這個時候大張旗鼓,對外公布不撥款給特定委員會的決定,只會讓其他國家覺得「日本你也是這樣啊」,影響日本形象,希望日本外務省反制國際組織的做法下不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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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郁婕(Chang, Yu-Chieh)現為國際新聞編譯,寫新聞編譯也寫評論。有一個日本新聞編譯平台叫【石川カオリ的日本時事まとめ翻譯】 🌐網站:https://changyuchieh.com/ 🔍社群帳號請搜尋:石川カオリ的日本時事まとめ翻譯 📨電子報:https://changyuchieh.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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