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進市場:市場越大,越自由?
這篇沒寫完的讀書筆記放了超過一年,那時候一直拿不定主義要寫,我因為馬特市上好些人對這本書的激賞而讀了這本書(最早看到@寶博士 介紹,然後@不明飞行兔 跟@高重建 也都陸續推薦),但讀完之後我絲毫不分享他們對書中刻劃的藍圖的熱情。因為這本書的傳教士都是我很尊敬人的(後來還包括@張潔平 和佳禾),我一直覺得是我讀錯了。
原本想就書中的每個章節寫一點,寫完第一章就沒有再寫下去,除了上述原因以外,也是因為為了反對一本書而寫它,太耗損了,我更願意寫我喜歡的事物。
現在看也都超過一年了,當時的顧慮沒那麼顧慮了,雖然沒寫完,但好像可以把有寫的部分整理出來...
比左更左,比右更右?
我從未懷疑過兩位作者Eric Posner跟Glen Weyl的出發點,也相信他們的動機是高貴、良善的,其實,他們給我的感覺跟芝加哥大學Booth商學院的那一派經濟學家很像:樂觀、積極(比如說當年寫《蘋果橘子經濟學Freakonomics》的Steven Levitt),立意要解決現世經濟學的最大問題:貧富不均。我只是不相信他們的解方...
第一章:Property is Monopoly 財產權就是獨占權
私有財加劇了貧富不均,也提高了讓資源流向最有效率的分配成本。比如說某私人公司如果要蓋磁浮列車或其他什麼音速列車而買地,所有人都同意,偏偏就是最後一戶人家死也不肯賣,不管是因為想要拉抬價碼或是因為某種偏執信念,立意要阻礙這個可以造福所有人的工程。
面對類似這樣的問題,解方是:把所有公家及私有財納入強制的全民競標賽中,由持有人自行申報財產價值,任何人都可以用更高的價格向持有人強制收購。為了杜絕人故意拉抬價格,持有人需要每年就申報的財產價值那一定百分比的財產稅。
強制競標、拍賣,讓資源可以流向最知道怎麼發揮、使用資源效能的人身上(經濟學101:能使一筆資源發揮最大經濟效能的人=最願意出錢買它的人)。
稅收則成為全民共享的社會紅利,可以用在公共開支上,或以UBI全民基本收入形式發放。
讀到這個解方當下,我是嘆服的,更厲害的是,他們連公式都算好了:最理想的財產稅率是一年7%。
我對於公共資源,比如說採礦權、捕魚權,或商業、工業用地進行此操作沒有意見,但仔細一想,要我接受所有財產全部置入強制競標中,包括個人住家,私人財產從腳踏車到相片都在其中,真的無法接受。
我承認我不願意放棄私有財的觀念,我不願意長期住在一棟我不知道明天還屬不屬於我的房子裡,為的是什麼呢?為的只是讓一個能夠比我更有效從這塊土地上榨取最大利益與效能的聰明2000次的小夥子隨時都可以強制收購我稱之為家的財產?
儘管作者承認,現階段最可應用這個想法的就是政府即將私有化的公共財(radio spectrum、internet domain name、gaming, mining, fishing rights),但在他們的理想世界中,這個全民強制競標必須要包括所有我們視為私人的東西,甚至很可能得包括我們以為不該被拿來競標的東西:照片、紀念冊、家族紀念物(family heirloom)。
家族紀念物部分,作者允許少數例外,但必須限定,否則會造成避稅黨的小動作,這我同意,不然所有人都去把資產換成珠寶、鑽石、藝品,然後說:這是我媽媽的訂婚戒。
Eric Posner跟Glen Weyl對把有私人情感的物件納入全民強制競標中並不擔憂,比如說:小狗的照片(忽然想到@米高與小狗ThankYou 的小狗Thank you照片)、小孩的畫跟勞作。因為那些東西只對我們個人有意義,持有人只要報一個很低的價格就行了,並不會造成年年要付多餘財產稅的負擔。
讀到這裡,我只能說:作者對人性真樂觀,他們大概真的無法想像,有些人絕對願意故意去競標走他人小孩的照片、紀念品,只為製造痛苦。還有其他問題像:
- 持有人也不一定知道資產價值(有在看Antique Road Show的人應該很能體會這點)
- 惡意使用
第二章:Radical Democracy 激進民主制度
第一次聽到Quadratic voting平方投票時(即一票=1,兩票=4,三票=8,二十票=400,數字可以是每個有權投票者被分配的「點數」,或需要花錢去買的投票點數),我是非常喜歡的。因為我本來就覺得需要付出點成本跟資源的事物(不一定是錢,也包括時間),才會讓我們真的在意。另外一方面,我也同意在民主社會中,大部分公民其實對絕大多數政策議題無知,本來就沒道理讓所有人有equal say——當然大部分民主制度都是代議制,絕大多數的政策、法律,並不會透過全民投票決定(而「人民的代表」理論上來講應該要比人民更informed、知道更多,雖然我們都知道實際上來講並不一定是這麼一回事)。
同樣,這又是一個乍聽之下我很喜歡,但真的要徹底執行,絕對會造成右派經濟學家最愛用來吐槽左派政策的話:意料之外的後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我覺得如果實施全民平方投票(包括選議員、縣市長、總統),一定會造成買票。
平方投票的設計用意是——假定投票的點數要用錢購得——有錢人雖然可以透過購買更多投票權,但平方設計意味著,每多出的一張票,都會以平方次變得更貴(參上述例子,一張票=1,一百張票=10,000)。但這是理論上,實際上,有資源的人如果想要買票,絕對不是以自己的名義按照以上的立方價位買,一定是向其他人買票。舉例來說,如果我想要投一百章票,我不會自己花$10,000(假設一票=$1)去買一百張票,我一定是找其他99個人透過他們投票(買第二張票=$4,如果我每票出$10,這99人每人可賺$6,而我只需要花$991投一百張票,比$10,000划算多了)。
其他人為什麼願意賣票給我?我覺得這是人性,誠然即使人人一票,也還是有買票現象,但人人一票,也無形中賦予選票某種獨一無二的公民價值跟意義,當選票不止人人一票,它也就不那麼珍貴了。甚至如果你的制度本身就允許人購賣更多選票權,那憑什麼人們不能私下買賣?
又,講到必須花錢投票,美國早年是有poll tax的,因此很多窮人不投票,後來這個意味「只有有錢人才可以投票」的poll tax就被廢除了。
第三章:Uniting the world’s workers 團結全世界勞工
同樣,乍聽之下很吸引人:透過買賣簽證,讓人口流動不再受政府轄制,雇主可以自由引進他們需要的人力資源(把移民制度市場化,是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經濟學家Gary Becker最先提出的)。
不過這實行起來一定是變相的人口販賣,現代奴隸制度。作者以為只要透過管制、法律就可以保護這些移工的權利?請他們去亞洲(台灣香港都可以),或者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田調一下吧。
第四章:Dismembering the Octopus 肢解八腳大章魚
這章我沒意見
第五章:Data as Labour 數據即勞務
這是全書我最同意的一章,我有猜想,那些我尊敬的人喜歡這本書,會不會主要是因為這一章節?
但這章也是全書我讀的時候最無刺激感的一章,因為此章中的觀念我已經不是第一次讀到了,讀來並沒有振聾發聵之感。
兩位作者提出的Data as labour概念(就是現在很多人都已經知道的,當我們使用數位平台不管是臉書或孤狗Youtube,我們就是在為平台打免費的數據工,我們的按讚、瀏覽等各種使用習慣,都是有價值的數位勞力)也許讓很多讀者驚艷。但我私心揣測,此章中最令人嘆服的部分,可能多得力於Jaron Lanier。事實上兩位作者也在章首提到此章節中想法有受益於Jaron Lanier。
Jaron Lanier十一年前的一本小書《You are not a Gadget別讓科技統治你》,我非常喜歡,他在十年以前對web 2.0、對social media的顧慮,幾乎是先知式的:
1. Social media透過選擇題身分,把人化為一些數據,容易分類、管理、置入行銷,但這些被扁平化的許多數據加起來並不等於人
2. Web 2.0如 wikipedia、twitter,激化匿名創作,削去個人角度,把單一意見資訊納進網路母體中樞神經中,但當人可以化身為整體,不用站出來,不用標示自己的立場,不用為自己說的話負責,網路暴民於焉誕生
他在那本書裡也寫了和Data as Labour相關的部分。我本來要引用段落,但發現太長了,也許之後再把當時的讀書筆記整篇貼上來好了。
把天下萬物都納入市場好嗎?
我對這本書的批評,也許聽起來很吹毛求疵,或者只是讓人覺得稍微修改一下應用規則就好,但我以為這些可能的應用問題背後反映的是更大的問題:把天下萬物都納入市場好嗎?
多年前我曾讀過因《正義:一場思辨之旅》一書及線上課程而聞名全球的哈佛法學教授Michael Sandel邁可桑德爾的另一本書——《What Money Can't Buy: The Moral Limits of Market 錢買不到的東西》,全書要探討的是,把某些不應該被納入市場機制的事物納入市場機制,是否會扭曲它們的價值?
當時我對桑德爾的質疑有點不以為然,覺得他誤解了市場,因為即使沒有市場,人也在進行交易,市場只是一個分配價值最有效率的機制而已。(那時的我,讀Freakonomics,讀Milton Friedman,甚至連讀葛林斯潘的回憶錄都會感動)
那時,我以為市場是中性的(就像有些經濟學家會誤以為經濟學是門科學,可以在實驗室裡提煉出完美的、對的經濟學理論,完全忽略經濟學上的思潮,也都是其歷史背景的產物,順帶一提,當亞當史密斯寫《國富論》時,寫市場隱形的手時,是在工業革命以先,如果他看到工業革命對人造成的影響,他還會寫一模一樣的東西嗎?在寫國富論之前,亞當史密斯可是先寫了《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道德情操理論》)。但其實當我們選擇用價錢去衡量一樣東西,我們就在改變那樣事物的價值,包括改變我們如何看待那樣事物。
我記得書中結論中講到一個最激進的未來想像是,所有人都應該從事他們最擅長、能夠產出最大價值的工作,然後如果他們不想工作的時候,需要花錢去購買自己的閒暇時間,好像類似這樣(一年前讀的,然後因為是圖書館的書,手上沒有,所以無法確認)。這後面的概念是:我們的勞動力、天賦,也都應該為社會所用,不該私藏,所以當然應該用在對全體社會最有效益的地方上。但我讀到這段只覺得恐怖:這對我來說完全是奴隸制度,如果真的有這樣一個激進市場未來,這對我來說就是集左派跟右派缺陷於一身的黑暗未來,一方面是一個毫無自由的數位極權監控老大哥(光是要實行第一章的「共同所有權自評稅制」Common Ownership Self-Assessed Tax,需要建立起怎樣龐大無所不入無所不侵的體制,誰建立?誰管理?),一方面是一個只以數字、效益、功利衡量一切的未來,將是一列怎樣的失速列車?但凡不能數字化的東西都沒有價值,而一旦把一樣東西市場化之後,它們的價值就只限於那筆數字。
如果有一個牙醫,她的夢想是當個麵包師傅,在這樣的未來,她永遠無法追求她的夢想。我講的不是頂級麵包師的價值可以超過牙醫師的價值這種辯論,而是,人能不能自由地做他們自己:我想成為一個畫家,我想成為一個麵包師,即便我不會成為最頂尖的,哪怕那不是我擅長的....
一個不允許我無所事事、無用的世界,光是想像,都讓我發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