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 29:將轉移池及團隊池的 LikeCoin 傳送到社群池

Daisy
·
·
IPFS
·

在 2021 年最後一天,Kin 開展了議案 29 的立案工作。

如果有看到我這篇 回顧 LikeCoin 公共財支出,解構議案 26 與 27,我寫了「之前的做法都是將 Migration Pool (cold) 轉移池(硬件包)+ Team Pool 團隊池 + Ecosystem Development Pool 生態發展池三個池由 Kin 負責依照社群委託委員會每月審批後的指示委託相應數量的 LIKE 予驗證人」。而所謂「之前的做法」也不是憑空生出來,而是由一連串議案界定:

議案 9

通過將 Migration Pool (cold) 轉移池(硬件包)+ Team Pool 團隊池 + Ecosystem Development Pool 生態發展池委託給驗證人進行社群委託。

議案 12

進一步規範驗證人能獲得社群委託的條件,文章 LikeCoin 社群基金委託歷史沿革 探討過整套社群委託制度。

議案 20

賦權 Community Delegation Committe (CDC) 社群委託委員 7 人組審理社群委託一年,

議案 22

將 Ecosystem Development Pool 生態發展池,亦即是議案 9 所說的三個池其中的一個池的 LIKE 傳送到 Community Pool 社群池,以進一步達到去中心化。議案通過後生態發展池已被清空,所有 LIKE 被傳到社群池,而此池中的錢只可以由「通過議案」的方式進行調配。

議案 26

通過後將社群池當中的 100,000,000 LIKE 傳送到多重簽署錢包 cosmos1cd3rvuavswgf8p3t30vafpypg9n76evpuvmnxa 由議案 20 賦權的 CDC 進行社群委託,只要 7 人中的 4 人簽署交易,就可以完成委託及轉移委託。

嚴重留意這個 7 人當中的 4 人簽署交易的方式,只是用來做委託,而不是用來做轉帳。當中的錢不是簽審後就被傳到任何一個人的口袋入面袋袋平安。委託交易在 BigDipper 都可以被直接查閱

故此議案 26 說的絕對不是將 Community Pool 社群池的錢由 Community Delegation Committe (CDC) 社群委託委員 7 人組全權操控,請務必搞清楚,不是兩邊都有 Community 這個字就一把抓的

事實上 CDC 只是第一個向社群池請款的委員會,接下來,議案 23 成立的 Creators Fund management committee (CFC) 創作基金委員會 也會以提出議案的方式向社群池請款,否則就沒有錢派接下幾個月的創作基金了。

議案 29

由於議案 26 中 CDC 的多重簽署錢包經已獲得一部份進行社群委託的錢 100,000,000 LIKE(在原先的設計當中,CDC 的多重簽署錢包內將會有 300,000,000 LIKE 進行社群委託),所以在 2021年12月24日 CDC 完成第 7 輪社群基金審批及委託給驗證人的步驟後,Kin 將所有原先在第 6 輪中使用 Migration Pool (cold) 轉移池(硬件包)106,896,582.528175703 LIKE 及 Team Pool 團隊池 121,900,014.273302482 LIKE 委託給驗證人的社群委託進行解除委託,並在12月31日這個時間點提出議案 29,期望取得社群意向並於轉移池和團隊池的 LIKE 完成解除委託後,將它們傳送到社群池。

此後,在議案 9 中所說的三個池:轉移池(硬件包)、團隊池及生態發展池都會清空為零。以後所有支出和調動都是由社群池去做,而 Kin 這個個體因為不持有任何私鑰,所以他再不能動用公共財。而任何人只要覺得自己有足夠支持就可以提出社群池支出議案 Community Pool Spend Proposal(詳見 LikeCoin 議案的提案、投票與執行)運用社群池內的錢。


也許以上寫得太過多字轉來轉去,但我想說明的還是那句:CDC 全權操控 Community Pool 完全不是事實,敬請不要理解錯誤。也請支持這個議案,否則 Kin 仍然是會繼續一個人拿著 106,896,582.528175703 LIKE + 121,900,014.273302482 LIKE。就這樣,希望能解釋清楚。

CC BY-NC-ND 2.0 授权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logbook icon
Daisy「𣎴去糾正觀點不同的人,克制自己的反駁慾,是情商最高的行為」 自封 LikeCoin 後援會頭號會員及會長、高重建盲粉、元祖讚賞公民2019年1月1日加入。 所撰寫之內容不歡迎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截圖分發,斷章取義,斥責不雅,敬請自重。除非 tag 我或關聯文章,否則不予回應。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

七日書 #2 第七天:中山遊記

七日書 #2 第六天:馬特市家

七日書 #2 第五天:深閨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