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保護與推動創新兩害相權取其輕?

小白的嬉隱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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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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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為訓練 AI 模型做出了貢獻,為什麼無法獲得報酬?

很好的文章,觀點諸如知識產權是否能被 AI 任意取用、模型訓練勞務是否能無償獲取等等,都值得進一步思考對策。

科技支持者經常倡言知識產權、智財權、版權等等不應該被過度保護,動輒高舉自由開放與鼓勵創新的大纛來蔑視保護原創者權益的制度。

此外,大家都說「資料是金礦」,問題是,如果資料涉及個資與隱私,憑什麼可以被他人任意取用?和智財問題類似,科技支持者也慣於把自由開放與鼓勵創新,置於隱私保護之上。

老實說,人人都知道智財保護與推動創新常常水火不容,可是這就代表兩者同等重要,否則何來衝突之爭。但如今總是見到後者眼裡全無前者,那種擺明忽視的不尊重態度,讓連「兩害相權取其輕」這句話都不成立,畢竟都打算埋頭硬幹了又何需再「相權」。

即不談業者方面,身為使用者自己,你又何曾把個資與隱私保護放在眼裡?微軟近來因為投資與應用 Open AI 而聲名鵲起,但大家都忘了他曾是巧竊個資的慣犯嗎?幾年前有陣子蠻紅的測年齡小遊戲 "How Old Do I Look?" 你忘了嗎?有沒有想過當時你無私無腦的貢獻,為了現在水到渠成的當紅炸子雞 ChatGPT 也盡了一番心力?

臉書更不用說,心理測驗無時無刻都有人玩,每次看到網友自得其樂地把測驗結果昭告天下都不禁冒冷汗。

割韭菜行為,政府治國上可以,科技牟利上更好用,甚至更明目張膽,卻愈發無人警覺。

於是我想,何不讓 ChatGPT「積非成是」呢?應該蠻有意思的。或者,也許,極端值多了,就不極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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