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功用』
法是最高的理性。
──西塞羅
開場白
從法律來思索國家理念,是古羅馬公民送給近代世界的政治禮物。作為神學倫理(屬道德的)的教會法與作為塵世規範(屬人的)的羅馬法共同推定了現存盎撒精神的基礎(簡言之,教皇作為神的在世代表,他的辦公室就是神在塵世的辦事處,他所依照的法即是神的法)。但是進入科技爆炸的時代,個人心靈離道德愈發遠去,法律作為一種「非工具性的規則」,其本身既不能提振個人的道德動機,也無法有效地確立道德品格,因為歷史的流變,神學倫理已經被祛魅,法律僅能規範人的外在行為,無法再以道德影響內部心靈。法律人也從中世紀的勸善者(主動干預)變成了村口手持獵槍的守夜人,但守夜人的反應是遲緩而慎審的(因其代表人類的最高理性),當狼人在村子裏大肆狩獵村民們將要崩解之時,守夜人出現了,狼人迅速躲藏起來(偽裝成村民,等待下一次狩獵機會),而守夜人則只能幫助(理論上的)死裡逃生的村民重新建立一個良序的新村落,警惕下一次狼人的狩獵。有時守夜人也可能被狼人狩獵(所以,法律人的預設可能會被推平,可能會被形式取代,而世界的實質卻不會被改變),或者成為狼人的狩獵夥伴(比如卡爾·施密特)。
在這裡舉一個歷史的例子吧。昭和十二年(1937),南京發生了慘絕人寰的惡性事件,那時守夜人在哪裡呢?直到「東京審判」之時,遲緩而慎審的守夜人才作為法官出現在那裡,可一切都已無可挽回。
行文至此,有的理工前輩可能會抱怨:「法律人甚至更多的文科人員有甚麼用呢?」確實在殘酷的人類至暗時刻面前,這些代表人類理性的聲音毫無用處,法律人的進場注定為時已晚,既無法挽回頹勢,更無力讓理性的神廟從廢墟裏重建起來。法律人一直站在世界的門口,永遠不會改變它。換言之,在法學與行動世界之間存在著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但至暗時刻終究將會過去(沒有任何東西能敵得過時間的摧毀),黎明的曙光定會重新普照大地,這時這些理性的聲音將會幫助人類重新回到良序的生活(黑格爾有言:「行動者的,歸行動者,思想家的,歸思想家」當實踐理性的黃昏來臨時,米諾瓦的貓頭鷹也開始展翅高飛了)。
偽裝成村民的狼人一直在暗處緊盯人類,時刻準備趁理性虛弱之時展開新一輪的狩獵。傑佛遜有言:「自由的代價是永恆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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