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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悉尼MIT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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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口译员收到传票要出庭作证

西悉尼MIT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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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重大案件的话,口译员到警察局帮嫌疑人录口供后,当嫌疑人成了被告、案子进入庭审时,检方可能会传唤口译员出庭作证,说明录口供当天的情况。如果被检方传唤出庭作证,检方的盛情难却是不由得口译员拒绝不去的(收到传票不去也得去!),所以如果当天原本有已经接了活儿,也得推掉。

政府为了补偿证人因传唤出庭作证而蒙受的经济损失,会付证人澳币$100.80(台币$2100)的证人收入损失补贴金,加上澳币$20-$30午餐费;汽油钱或者如果从乡下进程,旅店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所以总共一百多澳洲大洋。钱当然没有接活的多,但是这可是州政府的一片心意啊!

总的来说口译员被传唤的机会还是很低的,因为百分之80-90的被告最后都会认罪,实际走到庭审那一步的案子还是占少数,再加上地方法院的小案件情节轻微,审理程序简易,根本不需要传唤口译员,所以我偶尔收到证人传票的时候,还是很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的😜

上次被传唤出庭,庭审时距离最初录口供已经事隔8个月了。到了法院等了一早上,最后被告人在最后一分钟决定认罪,所以就不用庭审了,我这个什么都不记得的证人也不用出庭了 哈哈哈。领了半天的津贴后在法院旁的咖啡厅☕️呆了一下午才回家。

© 2017-2024 Kenny Wang, PhD 語言學博士、法庭口譯員(Certified Specialist Legal Interpreter)
我是 @西雪梨大學 Western Sydney University 翻譯專業 的老師☕️(對我們翻譯專業有興趣的同學歡迎猛戳上面的超連結看我寫的介紹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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