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社工|禁劉家棟稱前社工 前主席批「顛覆認知」 註冊局「倒模」覆業界:有疑慮自尋法律意見

香港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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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釘牌的劉家棟,收到社工註冊局信件,「提醒」他自稱「前社工」或犯《社工註冊條例》,有社福界人士感「顛覆個人認知」。

(原文刊載於集誌社)

文|集誌社記者

前社工能否自稱前社工?上月中,被釘牌的劉家棟,收到社工註冊局信件,「提醒」他自稱「前社工」或犯《社工註冊條例》,有社福界人士感「顛覆個人認知」。至少四業內人士,去信註冊局,查詢如已轉行,履歷表能否寫「前社工」?有社工學術資格,「限制使用名銜」的條文是否不適用等?不同的提問,得到註冊局三頁紙「倒模」回覆,抄錄了《社工註冊條例》第 34 條「使用名銜」、第 35 條「罪行及罰則」條文,及指不再是註冊社工人士,對描述職場生涯會否抵觸條例,「可自行尋求法律意見」。看到回覆後,社會註冊局前主席梁傳孫質疑局方姿態閃縮;社總主席張志偉不滿局方將責任卸予一眾前社工;資深社工謝世傑批說法匪夷所思。

前社工不能自稱前社工 註冊局前主席:舉顛覆個人認知

前註冊社工劉家棟,在反修例運動因阻差辦公罪成,經上訴後囚八個月,去年底被社工註冊局釘牌五年。今年二月中,他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收到社工註冊局警告,禁止他以「前社工」自居。

據了解,信件分別載有劉家棟個人專頁、帖文截圖,局方指有關地方出現「前社工」、「社運案獨立社工」及「社工編號」等字眼,或會觸犯《社工註冊條例》第 34 、35 條,其後劉家棟即修改個人專頁簡介,變為「專責社運案的路人(被釘牌了,現在不是社工)」。

社總、資深社工去信 獲「倒模式」回覆

前社工能否自稱前社工,突然成為「to be or not to be」的法律難題。業界紛紛致函註冊局查詢。

曾在 2019 至 2022 年,任註冊局兩屆主席、聖芳濟各大學客席副教授梁傳孫,上月在Facebook公開去信內容指,自己在  1998 年至 2024年為註冊社工。他在 2024 年,因離開社工教育崗位,不再續期註冊,但因工作及專業交流需要,在履歷提及逾 20 年社工資歷,寫上「Registered social worker (RSW) –Hong Kong( 1998-2024) 。

他認為,這種表達方式,是事實陣述,絕無問題,但看到註冊局對劉家棟發信,警告以「前社工」作出發表,或已犯例。他說:「此事顛覆個人認知,擔心本人過往按個人常理所作的,終究還是犯法行徑,深感困擾。」

有 800 會員的社會工作者總工會,上月也發信予註冊局,要求局方解釋有關「前社工」、「退休社工」的使用準則,原因是與同業的職涯、未來發展密切相關。

謝世傑:有學術資格,是否不受「使用名銜」條文規限?

一直有跟進《社工註冊條例》修例、早前被剔除於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名單的資深社工謝世傑,也有去信註冊局查詢,他其中一個關注點是,條例第 34 條「使用名銜」第 3 款列明,任何人若確實具有學術或專業資格,條例中第 1 款(即禁不在紀錄冊內人士使用「社工」等名銜)的條文,不得解釋為禁止該人述明其學術資格。他指劉家棟具社工學歷,且現時不少退休社工亦有引用「前社工」、「非註冊社工」等稱謂,要求註冊局提供禁止自稱「前社工」的法理依據,並希望註冊局向同工解說。

《集誌社》上月也就有關議題,詢問社工註冊局,可否解釋社工註冊條例哪一款,有指明不可以前社工自居?前社工不再續牌後,可否以「前社工」自居,是否有機會觸犯條例?

據了解,至少有五個單位,曾向註冊局查詢有關議題,問題的角度各有不同。不過,社工註冊局於上月25日,一模一樣以三頁紙「罐頭式」回覆,回應各人查詢。

社工註冊局抄錄註冊條例第 34、35 條作回覆

社工註冊局的統一回覆,先抄錄出《社工註冊條例》第 34 、35 條的條文,交代任何不是名列註冊紀錄冊人士,無權使用「註冊社會工作」、「社會工作者」、社工,或其他連同稱謂示人,否則將可能觸犯法例,違者可被罰五萬元。

註冊局續指,當知悉有人可能違反條例,有關使用名銜的規定,「一般而言會發信提醒相關人士。若情況持續,註冊局或考慮把個案轉交至執法部門跟進。」就劉家棟被「提醒」一事,註冊局指,個別個案,不予評論。

翻查資料,第 34 條列出限制使用的名銜,為「註冊社會工作者」、「registered social worker」、「R.S.W」的英文縮寫、「社會工作」、「social work」、「社會工作者」、「社工」或「social worker」,沒提及「前社工」。

履歷陳述「前社工」會否犯法? 「可自行尋求法律意見」

謝世傑提出,條例第 34 條第 3 款列明,任何人如有該學歷或專業資格,不論是否有資格註冊,也不得禁止該人表明具備社工相關學歷或專業資格的提問,註冊局在回覆中,除了只列出了法例的原文內容,沒有再作任何補充。

至於業界關注,「前社工」只是事實陳述,為何或會犯法?業界人士可如何自處?註冊局未明確回應,僅回覆指,已不再是註冊社工的人士,在描述職場生涯,或編輯履歷「陳述事實」,而非在其業務、或其專業有關情況下作名銜使用,而對此會否抵觸條例規定有疑慮,「可自行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前主席FB發文批註冊局姿態閃縮

梁傳孫後來在 FB 上載註冊局回覆,質疑註冊局以閃縮姿態回覆,不敢正面回應疑慮,但已預料局方有此回應,不會再跟進。他說,往後亦會在有需要時,公開說明資歷,「因為我認為這是在正常社會、正常制度下的正常行徑。」

社會工作者總工會主席張志偉指,局方「無正面答到得唔得」,僅稱如有抵觸可自行諮詢法律意見。他不滿有關回覆指,即使註冊局有權不就個別個案解釋,但至少要負責向業界解釋法律涵蓋範圍,因為以常識判斷,「前社工」已表明該人非現職社工。他形容局方將責任卸予一眾前社工,「叫佢哋自己諗」。

謝世傑:註冊局說法「匪夷所思」

謝世傑也收到統一回覆,他認為局方說法「匪夷所思」,甚至隨意詮釋條例,因為冒充社工的確違法,但若該人持相關學歷,並曾經擔任社工,為何不可以「前社工」自居?

對於註冊局叫人「自行諮詢法律意見」,謝世傑認為,條例第 34 條釋義牽涉整個行業,假如雙方各執一詞,最終只可庭上解決。他指出,註冊局與單一社工資源不可相提並論,「𠵱家一個咁簡單嘅解釋,就要訴諸法例,註冊局就係翹埋雙手睇死你無錢打官司,『夠膽你就用,用我就告你』呢個係好野蠻嘅行為。」

去年因不滿政府修例而請辭的前民選成員、聖方濟各大學湯羅鳳賢社會科學院副教授林昭寰,雖未有致函註冊局,但他認為,局方未有解說,做法有失風度,「唔係一個公權力機構令人滿意嘅表現」。他認為,現時不釐清說法,感覺予人定義不清,任由業界自行揣測,或引發寒蟬效應,令社工不敢再發聲挑戰註冊局。

林昭寰又指,新社工註冊局改組半年間,已有  25 人被釘牌、涉社運案社工被重罰,以至劉家棟不能自稱「前社工」。他說,不想斷言註冊局改組後變得更差,但直言:「當初擔心(註冊局)無咗透明感,責任感,依家我擔心係越嚟越多。」

狄志遠:改組僅半年評價表現言之尚早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則指,業界過去從未就條例第 34 條討論,自稱「前社工」是否違法,劉家棟今次成為首例,現時只是各自演繹,孰對孰錯要經法庭審理;但個人而言,同意註冊局應解釋說法才能釋疑。

針對註冊局改組後,嚴懲部分涉社運個案,甚至釘牌罰則與入獄刑期不相稱。狄志遠指,「註冊局決定係有權威,只能夠講尊重佢決定。」他認為社會事件已「過咗去」,如何判罰要視乎個人有無重犯機會,「社工都唔會刻意搞社會暴亂,畀個機會大家喺社福界繼續服務,係好有價值嘅諗法。」

註冊局半年間已註銷 25 名社工牌照,今次就條文詮釋掀起業界質疑,如今回看當初為修例背書的決定是否正確?狄志遠認為,目前評價言之尚早,至少要等一年審視整體表現,包括為業界推動持續進修等工作;他又指,當時贊成條例是希望實事求是,期望未來民選成員增加,「註冊局係專業團體,唔鼓勵佢哋用政治角度處理問題,亦都唔鼓勵業界用政治角度去睇註冊局。」

集誌社檔案|新社工局上任八個月 DQ 25 人 已知 17 人涉社運案

註冊局回覆指,去年 7 月改組後,截至 3 月 12 日,共有 25 名社工分別被永久、有限度註銷牌照。《集誌社》統計後發現,撇除一名尚未被依例刊報的釘牌社工。 17 人涉社運案,當中兩人因國安法而被「永遠註銷」牌照、 15 名註冊社工,因違犯非法集結、反蒙面法、拒捕等罪而被「有時限」釘牌。尚未有人直接因暴動案而被註銷牌照。

「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暴動罪重審罪成後,註冊局主席許宗盛即開腔,指陳的續牌申請將「面對很大難度」。註冊局書面回覆指,現階段尚待法院判刑,因此未審議其申請。

15 人被註銷年期介乎半個月至五年,其中因阻差辦公判囚八個月的劉家棟,今年一月被釘牌,年期為有限罰則最高的五年;其次則為被罰四年的丘姓社工,其所涉案件則為 2019 年「 6.9 金鐘遊行」,被控非法集結、襲警兩罪,最終入獄四個月。兩名被永久釘牌的社工,是民主派47人初選案罪成被告鍾錦麟、施德來,兩人亦是新例下,最初被釘牌的註冊社工。

《集誌社》曾就不同註銷個案,查詢註冊局會考慮何種因素決定註銷年期,局方僅指不回應個別個案。許宗盛曾於去年換屆投票時公開指,「我哋睇嗰啲(註銷)個案其實唔係抽秤,睇嘅個案都係維持嗰樣嘢,喺今日角度睇嗰個社工,係咪值得做註冊社工。」

翻查資料,自 1998 年成立至去年10月改組前有記錄數字,社工註冊局處理的投訴、裁定違紀個案數字為 46宗,當中亦非全數註銷牌照。即註冊局改組後的釘牌數字,已超26年間的一半。
集誌社檔案|新民選委員逾半為 NGO 管理層

改組前的社工註冊局由 15 名成員組成,包括八名民選、六名委任以及一名社署代表;去年七月改組後,即增至 27 名成員,其中 8 名民選委員不變,委任成員則增至 17 名,社署代表亦增一名。

改組前後,曾引發七名時任民選委員在一個月內相繼離任,最終只餘下一名民選委員、前香港眾志副主席黎汶洛,他在宣誓後留任至今年一月任期屆滿。

註冊局在去年 12 月,投票選出新一屆民選委員,最終逾 2.8 萬名註冊社工當中,只有 1,900 人投票,投票率不足 7 %,註冊局主席許宗盛曾稱「投票率同公信力,未必可以相提並論」。

翻查資料,八名民選委員當中,超過一半為非牟利機構的社工部門管理層、中層職級,包括聖雅各福群會總幹事李玉芝、明愛社會工作服務部部長李淑霞、浸信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總幹事趙漢文、香港復康會行政總裁梁佩如等人。

張志偉說,新民選委員對比過去幾屆欠缺前線、年輕社工聲音,情況猶如註冊局早年組成班底。他續指,社會政治氣氛持續改變,過去幾屆委員組成,有更多前線社工願意發聲,選舉正是反映民意、業界聲音的有效途徑,現時改組則如「開倒車」。投票率低下,他亦認為反映業界對註冊局改組看法和支持度。
集誌社檔案|註冊局刪網站歷年通訊 稱避免公眾瀏覽過時資訊被誤導

採訪期間,記者一直翻查註冊局網站,自 1998 年成立至今、每半年一期的通訊刊物,當中除有社工投稿,也包括每屆投票人數、換屆結果、委員,以至註冊社工人數、處理違紀個案等,用作資料搜集。

不過 3 月 3 日下午,記者發現註冊局網站將歷年通訊刪走,只保留 2024 年 4 月、 10 月份通訊,網站通訊新增一項告示指,「最新消息將保留在此網頁為期 12 個月」。

註冊局翌日回覆查詢指,轄下行政事務委員會,早前重新審視網站運作,認為網站是註冊局發放資訊予公眾的重要渠道,提供的資訊必須是合時、適切及準確,「避免公眾因瀏覽已失去時效的資訊而被誤導」。因此委員會決定刪去過時資訊,往後會適時按需要檢討。註冊局又指,若傳媒或公眾希望索取過去通訊刊物,可向註冊局書面提出,屆時將「個別考慮」。

被問到如何看待註冊局刪走舊有通訊刊物解釋,林昭寰先失笑、再嘆指,「呢個我解釋唔到、唔明白。」、「我冇comment,好似時光倒流咁,資訊流通係一個好基本嘅現代社會特徵。」

他續說,不論是否為日後查閱資料提高門檻,但局方解釋無疑低估民間智慧,新班子也失去上任時稱,對社會、業界負責任的承諾,「全世界政府都會將舊資料放喺 Archive,如果你無,我覺得好荒謬。」、「其他(承諾)講嚟都無意義,睇你點講不如睇你點做!」

狄志遠則稱,「唔理解」、「唔演繹」註冊局解釋,但有關做法在政府部門較常見,如有需要相信局方願意提供。惟他同意,此舉無疑降低局方透明度,以至與業界關係,「因為註冊局唔係小圈子團體,係社福界關心、own(共有)嘅組織,大家都係選舉出嚟,每個社工都有ownership」,他認為,公開刊物本身有助加強雙方信任,對行業發展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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