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廣場:地產發展思維的錯置

TakTH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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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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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路經此處,望著這幢青年廣場(Youth Square)而有所感觸。

發展背景
話說這幢龐然大物的前身為柴灣社區中心、環翠里休憩處及柴灣道迴旋處行人天橋的出口。

早在1998年,港虎的施政報告公佈把柴灣社區中心重建為一個提供青年發展活動的中央場地,即今天的青年廣場。中心的設施同時可以舉行會議、研討會、研習班及國際交流計劃等。

青年廣場是民政事務局(Home Affairs Bureau, HAB)轄下的項目。據HAB表示,青年廣場是港虎推動青年發展的一項重大投資。設立的目的是要凝聚全港的青年發展活動、提供設施及場地作為青年發展及訓練之用、同時為參與青年發展工作的非政府機構提供指引及支援,讓青年擁有理想的場地盡情發揮潛能、一展所長,從而令青年廣場成為香港青年發展活動的中心。

1999年7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通過非經常撥款5,200萬元,為青年廣場進行合約前準備工作,包括制定詳細設計和擬備合約。2001年11月,財委會再通過撥款5.509億元進行建造工程。連同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於2007-08年捐助的2億元,青年廣場得到的撥款總額為8.029億元。有關的建造工程於2002年6月展開,至2008年4月完成,項目建設總額將為7.71億元。2008年11月青年廣場移交予HAB。

港虎承擔營運風險
當初港虎計劃成立一家有限公司,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營運落成後的青年廣場。但2003年沙士爆發後,港虎再作財務評估時指出當時經濟出現逆轉,預計青年廣場啟用後不能自負盈虧,所以建造工程一度暫停。後來在2005年2–3月期間,財委會得悉青年廣場不再以自負盈虧的形式營運,並接納港虎直接負責營運和管理青年廣場,即港虎需承擔營運和管理青年廣場產生的商業風險。

青年廣場落成後,2009年3月HAB通過公開招標,將青年廣場的管理及營運合約,批給唯一的合資格投標者——新世界設施管理有限公司為青年廣場提供非牟利的營運及管理服務,合約為期七年。新世界設施管理只為青年廣場提供日常管理及營運服務,包括租賃、宣傳、巿場推廣、客戶服務、維修和保養等,卻又可以按季收取一大筆管理費。

落成後的青年廣場分為15層的主座大樓及12層的旅舍大樓,總樓面面積約40,000平方米。目前大樓設施包括綜藝館、展覽平台、劇場、舞蹈場地、攀石場、多用途場地、旅舍、食肆、零售商店、香港藝術學院及青年團體的辦事處等。

然而這座大而無當的建築物只不過是另類的「地產項目」:將原本屬於社區人士使用的土地變作「被補貼」的商場和酒店、掛上「非牟利」管理公司的「牌頭」實則上仍然是地產項目的管理模式,然後加上一些親建制的青年團體作點綴。

一站式的地產發展思維
不過最大的問題卻是:以一站式大型建築的地產發展思維來推動青少年工作發展,實在看不到這種地標式的硬件發展對於青少年的成長和發展有任何裨益。當初港虎期望青年廣場可以凝聚全港的青年發展活動,但從地理的位置而言,座落於港島東的青年廣場最多只會便利來自港島區或東九龍的地區人士,實際上其他地區的青年人不會長途跋涉來到此處。這種一站式的地標建築亦缺乏任何強大的吸引力來凝聚全港的青年人,所謂發展青年工作的構想竟以地產發展項目的方式來處理。讓青年人有更大的身、心、靈的自由和言論的空間,比起花費幾億元來興建一幢為青年人而設的建築物更為重要。

相反,近年不少在舊式工廈的另類行業或另類運作模式的發展,對於青年創業實有一些幫助。而港虎只需在法例上作調整,容讓工廈的規劃用途作出彈性處理,他們亦不必投放更多資源作任何項目發展,卻足以青年人在舊式工廈中發揮他們創作及發展的空間。然而部份的行業卻又因為政治的緣故而「被關閉」,可見港虎的政策卻是錯置青年人發展的需要:明明需要推動幫助的卻又關卡重重,無必要發展的卻又大洒金錢造成耗費,港虎的構想和設施真的可以有效推動及幫助青年人在多方面的發展?

(原文寫於2018年9月10日)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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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THHO中年大叔一名,土生土長香港人。斷斷續續寫文超過20年。從最初個人的信仰反思,到香港時事評論,還有零星的書影視歌評。現在的我很想早點退休,多些時間睇書、寫文。而我仍會繼續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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