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汉市第四医院为例看中国医疗改革的困境和出路(7)
在改革过程中,医疗系统中上级机构、监管部门、保护伞及武汉市第四医院的某些院领导从未道破公共权力不受约束和个人权利没有保障的问题,有下面几个原因:1、担心权力旁落,失去对医院行政与经济的操控;2、正义的管理,一方面会保证医患在言论、思想,权益等诸多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将限制上级机构、监管部门、保护伞及武汉市第四医院的某些院领导的滥权范围,医疗系统将不像过去那样被上级机构、监管部门、保护伞等完全掌控;3、一旦维护了医患的权利,上级机构、监管部门、保护伞及武汉市第四医院的某些院领导很有可能落入下风。
为了避免这样的局面出现,必须打造出自己说了算的、徒具形式的各种协商和暗箱操作。上级机构、监管部门、保护伞及武汉市第四医院的某些院领导的大多数方针政策都很难说是符合广大医患的根本利益的,因为管理缺乏正义,权力滥用,医院就不可能走上正轨。武汉市第四医院的权力的结构和生态决定了它已经不能为上级机构、监管部门、保护伞及武汉市第四医院的某些院领导提供自我反思的途径,它几乎完全丧失了自我纠错的机制。它的性质已经彻底蜕变,早已不是一个治病救人的信仰,加入它是为了做官发财,捍卫它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
保官位的态度败坏了滥权者的心灵,对权力滥用和破坏个人权利与日俱增,只能靠“以繁荣换忠诚”的不会持久的交易,来保持表面上的合法性。与上级机构、监管部门、保护伞及武汉市第四医院的某些院领导等权力寡头日趋定型的作为相对照,是社会上丝毫不衰减的医疗改革的呼声。不幸的是,后者(所谓医疗改革的呼声)是弱智的体现,,弱智是专制之下众人丧失胆识的结果,也是因为少数智者因种种原因不去捅破窗纸。上级机构、监管部门、保护伞及武汉市第四医院的某些院领导可以去欺骗医患大众上路,但是不可以任由那些说不清最终目标的医改(侵犯个人权利和滥用公权)呼声去麻木众生的心智。
2017年,武汉市编制办确定医院名称为“武汉市第四医院”,保留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为医院第二、第三名称。包括武胜路院区,古田院区等。
书记:袁英红 院长:李文洲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