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721元朗事件是國家贊助恐怖襲擊
下文寫於八個月前,那香港人集體創傷的一夜之後。今天又是21號,元朗和其他地區都有紀念活動,警方再次使用催淚彈、拘捕市民,包括元朗區議會主席黃偉賢;因想到這邊的讀者未必清楚事情始末,故在這邊重貼此文。721之前,雖然警察幾乎每次有示威活動都以過度武力對待民眾,可是沒有人想過他們竟然會明目張膽勾結黑幫,無差別向乘坐港鐵的乘客施襲。
近日警務處長鄧炳強公開表示正研究以反恐條例處理反修例運動相關的爆炸品案,黑警又高調做反恐演習,明顯準備將反政府示威打成「恐襲」;但其實真正的恐襲早在去年721發生。黑警八個月來的不作為更加印證了那是政權一手策劃操演的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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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林奠唔肯講人話,我一介草民決定代行特首職責,宣佈將元朗事件定性為國家贊助的恐怖襲擊(state-sponsored terrorism)。
首先來看一下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列明的「恐怖主義行為」釋義:
//(i)該行動是懷有達致以下結果的意圖而進行的,或該恐嚇是懷有作出會具有達致以下結果的效果的行動的意圖而進行的 ——
(A)導致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B)導致對財產的嚴重損害;
(C)危害作出該行動的人以外的人的生命;
(D)對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的健康或安全造成嚴重危險;
(E)嚴重干擾或嚴重擾亂電子系統的;或
(F)嚴重干擾或嚴重擾亂基要服務、設施或系統(不論是公共或私人的)的;及
(ii)該行動的作出或該恐嚇 ——
(A)的意圖是強迫特區政府或國際組織的,或是威嚇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的;及
(B)是為推展政治、宗教或思想上的主張而進行的//
我是法律素人,只能單純看字面釋義。昨晚元朗黑幫持械無差別襲擊市民的事件,是一宗意圖為威嚇公眾人士 (ii.A),以推展政治主張(反抗爭運動)的事件 (ii.B),導致了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i.A)、危害作出該行動的人以外的人的生命 (i.C)、嚴重干擾基要設施(港鐵) (i.F),因此理應定性為恐怖主義行為 (terrorist act)。
當然香港不是國家,但這次揸莊的有可能是中聯辦,何俊仁在今天的記者會亦提及中聯辦有部門專責處理黑社會事務。
至於元朗事件是「官鄉黑黑」(政府、鄉村勢力、黑社會、黑警)聯手策劃的大龍鳳,這在反送中陣營已是共識,為免有不太知情的人士以為我們砌生豬肉,我姑且嘗試說明一下為何這是合理推測:
- 時間配合得天衣無縫
我必須強調,昨晚反送中陣營發起的行動只有港島區的遊行,在元朗沒有任何行動,元朗出事是非常無厘頭的。遊行在灣仔結束後,部份參與者自發移至金鐘、中上環、西環,22:10-22:20之間,警方在上環信德中心外亮出黑旗,發射橡膠子彈和催淚彈;22:23-22:42繼續發射數量不明的催淚彈及布袋彈。而另一方面,由22:45開始通訊軟件消息頻道出現元朗白衣人衝進西鐵站隨機攻擊市民、打傷立場記者的消息,此後因為元朗的屍殺列車畫面太震撼,以致網上論壇、通訊軟件消息頻道、即時新聞都壓倒性地以元朗訊息為主,直到今天民間仍集中討論元朗恐襲事件及其餘波。
這裡再重覆一次,元朗本來沒有任何抗議活動,此前亦只有零星衝突(例如有一兩個青年在元朗做放映會,被襲擊和驅趕,是極小規模而且大致單向的衝突),白衣黑社會群起攻擊跟他們幾無過節的反送中人士,本來已屬離奇,居然更特別選擇這一天——而且幾乎是金鐘開槍的同一時刻——展開襲擊,實在玄乎其玄。
試想如果沒有元朗一事,從昨晚到今天佔據媒體和論壇版面的必然是警方在金鐘施放的催淚彈、橡膠子彈和布袋彈。香港人或許已經開始習慣催淚彈攻擊,但橡膠子彈和布袋彈卻仍未被視為常態,仍然會觸動一般市民神經。要知道612出動橡膠子彈和布袋彈引來社會極大反彈,令這場社會運動超出了「反送中」的單一議題,催生了四大訴求,還有二百萬人遊行、佔領立法會等大事件,更獲得大量國際關注;昨晚警方動用的武力本來也應該會掀起波瀾,甚至可能再次導致他們被國際組織譴責。
昨晚有前線人士稱警察似是先不停施放催淚彈,利用煙霧作掩護再開槍,令傳媒難以捕捉開槍畫面。結合詭異地同時發生的元朗和上環事件,我也大膽推斷他們是有計劃地借元朗事件產生的巨大回響,掩護他們在上環開槍、使用過度武力的事實。
2. 警察與黑幫超合作
盧偉聰在今天的記者會則聲稱警方是在22:45接獲報案(和我找到的第一個通訊軟件消息同時同分,也很奇怪,因為正常人遇到緊急狀況,一般應該會先保障人身安全、打999求助,之後有機會才再更新消息吧?),警員22:52到場,因裝備不足而離開(應該就是被拍到轉身離場的兩名軍裝),而有足夠裝備的警員隊伍終於在23:20到場,即恐怖份子已經無差別攻擊市民大半小時之久(姑且以盧偉聰所言的22:45起計)。
警察到場前,天水圍、元朗警署落閘,999打不通、或者打通了叫市民「驚就唔好出街」,警方似乎有計劃地令市民無法求助,故意延遲處理事件。凌晨零時後,恐怖份子再度折返元朗站,衝破車站鐵閘,用武器無差別追打攻擊市民,而當時完全沒有警員在場,白衣恐怖份子如入無人之境,黑白兩道的行動相當有默契,警察完全沒有阻礙恐怖份子的暴力行為,最終造成近五十人受傷,部份傷勢嚴重,恐慌瀰漫全城,今天元朗、屯門、沙田等區的商舖不少提早關門,元朗更儼如死城,居民閉門不出。
更弔詭的是,有不少市民指出早在21日下午已經到處流傳當晚「不要穿黑衣,六點後不要去元朗,因黑社會要「做嘢」」的消息(NOW訪問了其中一位收到村長通知的人士),而且傍晚五六點白衣人士持械集結時已有市民報案(詳見881主持楊樂笙臉書)、有報案號碼,跟盧偉聰所說的22:45接報相差五至六小時,令人懷疑警務署署長公然作假。
此外,只要對比過去一個月警方對付示威者的手法,必然會得出他們偏袒恐怖份子的結論。從6月9日起,警方已多次隨機在街上截查、甚至非法扣留穿黑衣的年輕人,包括中學生,多次聲稱雨傘等日用品為攻擊性武器,昨日更充公急救站義工管有的急救物資(獨媒報道)。七一集會結束後,警察更曾深夜截查過海小巴,搜身搜袋,製造白色恐怖。反觀昨晚,電視畫面清楚顯示防暴警察與揮動鐵通的恐怖份子傾談,其後卻聲稱不見任何攻擊性武器;警察進入恐怖份子施暴後匿藏的南邊圍,卻沒有拘捕任何人或充公任何人攜帶的武器,其後更開路讓恐怖份子乘車離開,態度可謂十分友善,與過去一個月對待示威者的態度大相逕庭。
目前(23日凌晨)警方已拘捕涉嫌參與元朗事件的六人,但人人皆知黑社會要講好數交人頭何其容易,而且他們只是涉嫌非法集結被扣查,對本來就案底無數的黑社會來說根本小菜一碟。
綜合以上資訊,警察和黑社會顯然關係曖昧,很難說服市民警黑合作不存在吧。無論如何,打擊恐怖主義刻不容緩,香港政府必須嚴正處理恐怖份子,同時直面社會動盪的問題根源,否則香港將會迎來更大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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