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關係會不會失戀?
IPFS
看到鄭家純的事件,想起之前採訪過幾位開放式關係的受訪者,旁人聽起來不可思議的伴侶關係,對他們來說,親密關係的建立不一定是一對一,也許是三到四人構成的網絡;若一開始就把一對一關係設為唯一解,那就無法理解當事人的無奈。
親密關係的實踐與認可若要每個人都賦予同樣的價值觀,這在看待關係上反而是不公平的,一男一女的異性戀不需要被證明,也不需要被公開檢視,而同性伴侶走到今天好不容易有了法源依據,更多不同關係的人卻還是被質疑,你是不是個蕩婦。
看起來,鄭家純對於蕩婦羞辱的承受度,或說經歷的次數相當慘烈,只能逼自己放下情緒,先來處理事情,把她在親密關係中的隱私慢慢攤開,因為開放式關係不是單方面的,而是組成這段關係中的伴侶共同協議,只要一角垮掉,便要走上分手的談判情境內。
如果一切都是開放式關係為約定的話,這事件不該有人自稱受害者,而鄭家純也盡力不踩在那個位置上,但若只是親密的好友,在新聞寫得那麼支離破碎,沒有撈到三方的對話跟訪談之前,這也只能當成鬧劇來看。
想看鄭家純哭哭啼啼出來道歉嗎?怎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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