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才惑(二)
儘管對於是非對錯比前疑惑,但我應該距離「虛無主義」還有一段距離。但就算自覺能斷定對錯,又如何呢?
我本科是念政治學的。後來改讀社會學,主要的原因是社會學的視野讓我更能夠剖析社會上的壓迫和不公。對於馬克思的學說,不同政治立場的人當然有不一樣的評價。但撇開自己的社會主義理想不說,馬克思學說所帶來的思考方法和視野,確是很有解釋能力。然而,這卻是我面對的問題所在。
馬克思寫過:「Men make their own history, but they do not make it as they please; they do not make it under self-selected circumstances, but under circumstances existing already, given and transmitted from the past.」
既然如此,過去的事情早已限制了今天和未來所發生的事情。香港這兩、三年所發生的事,不正是應驗著馬克思這句名言嗎?我當然不是任何事都能預料得到,香港現在的情況也比我原先想像中的更差。但二零一九年六月初時,我的判斷是「逃犯條例」的修訂是過不了的。而後來當運動與西方圍堵中國的力量眉來眼去、跟分離主義愈走愈近、再加上持續的暴力行動……一切都只是為悲劇埋下更多的種子。(當然,不同意我的總可以說:沒有這些中共也會這樣的。但這大概永遠無法驗證了。)
二零一九年六月底起,看著一切往悲劇的方向走,我能做甚麼呢?我不認同的東西有很多,但我又明白一切的出現皆有其因。我有可能扭轉大勢嗎?我寫過一篇文章反對甚麼「G20,Free Hong Kong」,但寫這篇文章也怕被人罵(網暴?)。後來曾經寫另一篇文章,希望當政者別當運動是港獨運動。但實際上我不能能影響群眾,當政者也不會放我在眼內。既然如此,我又可以怎樣作貢獻呢?答案就是:沒有。
往日,我積極表態、聯署。但到某一個時刻,我只是不想再參與一場必然出現的悲劇。這兩年多,我幾乎就是一個旁觀者而已。可惜我做不了一個「剝花生」的「吃瓜群眾」。做旁觀者也是有代價的、也要承受痛苦的。我沒有因為政見而失去行動自由,但看見不少人(包括一些認識的人)要受牢獄之苦,還是不好受的。
斥某人「出賣」、「跪低」、「可恥」,又有甚麼用呢?客觀的大環境不變,短期內事情難以向好的方面靠近多少。而我也無法改變客觀的大環境。似乎唯一能做的,就是拒絕去鞏固這個大環境。但大環境的邏輯早已滲透了社會的四處,就算想做一些東西,也不會找到多少人一起去做。一個人的力量是多麼的薄弱!而就算有條件去做些東西,既吃力、惹人討厭而且沒有回報的工作,做來又有何意義?
到底,(自以為)掌握了社會學的工具、馬克思學說的洞見,又有甚麼意思?這是另一個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