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法王教你做菩薩|佛子行|勝義菩提心

子非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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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行|勝義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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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王教你做菩薩:噶瑪巴《佛子行37頌》釋論|佛子行|勝義菩提心


📖文獻筆記

第十四章 降伏自心

第22頌|諸所顯現唯自心,心體本離戲論邊,知已當於二取相,不著意是佛子行。

如果在一切感官所經驗到的現象當中,利用正確的推論去尋找它們的內俱本質時,將找不到任何一個持有內俱本質的現象。這是因為這些現象,是我們自心思維概念化後而來的產物,也就是回到偈頌的第一句「諸所顯現唯自心,心體本離戲論邊」,所有的現象都只是我們自心的顯現,而心的本質——心性,是「離戲論邊」的。

透過阿毘達磨或是大乘佛法中分析推理的方法,我們會發現,沒有一個因思維概念而有的現象,是具有真實的本質。這類的論述通常被劃分為「四生」: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利用這樣的分析方法,我們可以研究自身如何對主體(能感知到的心)與客體(所感知到的現象)的屬性或特質產生執著。慢慢地,也就會瞭解到,所感知到的外在客體與能感知的內在的心(主體),這樣的二取相,其實是「將現象執持以為實」的習氣所造成的。

心的思維作意,是由執持現象以為實的習氣而來,若是能止息心對現象的概念化活動,我們就能夠專注一心地安住在實際的情境當中。這即是一位菩薩深奧的修持。


第23頌|設若會遇悅意境,應觀猶如夏時虹,雖現美麗然無實,離貪著是佛子行。

就一般人而言,每一個人所認為的美好又悅意的東西都不一樣。再者,悅意與不悅意的東西是彼此相對才能有的,其中的任何一者絕不可能單獨地存在。

當一個有著種種美好特點的物品出現時,就在我們對它感到貪愛之際,危險也隨之出現,因為我們生起了認為這個東西是實有的妄念。因此,為了抑制自心的這種習氣,我們應當將它視為如夏日的彩虹一般,雖然能夠顯現,但是並非真實。

提到夏日的彩虹,幾乎每個人都知道它是虛幻而非真實存在的。正如之前提到過的,事物是因彼此的相待而有,因此,當我們對某件美好的東西感到貪愛時,厭惡感可能並不會離我們太遠。特別是當令人貪愛的東西一出現的同時,我們自心強大的思維力,便馬上就對它大作文章,然後,便將一個虛幻不實的東西,妄執為真實的存在。因為這個緣故,菩薩應捨離貪著。


第24頌|諸苦猶如夢子死,妄執實有起憂惱,故於違緣會遇時,觀為虛妄佛子行。

當我們完全地沉浸在歡愉的事物當中時,即使有些不愉快的事情發生,我們並不一定會感到不悅或煩惱。但是由於自身的習氣,更多的情況卻是會生起瞋恨與煩惱。這時,我們就必須依靠各種的對治法。

只要還活著,就會感受到痛苦。例如求不得的苦,怨憎會的苦。當遭遇到違緣痛苦時,我們必須知道如何直接有效地做調適。總之,我們應瞭解到,這是如夢見愛子瀕死般的虛幻不實。無始以來,將事物執持以為真實的習氣,就已然出現在我們的自心,而這些令人迷亂的幻相,也就從未停止出現過。由於所經歷的都是這種迷亂的幻相,因此,可能遭受到的痛苦也是沒有止境。

將事物執持以為真實的這種妄見,即是造成痛苦之流不斷的罪魁禍首。而這種痛苦,其實是沒有必要的。這種妄見之所以會產生,是因為當我們感知到種種個別的顯相時,這些感知經驗發生地太迅速,讓人有一種以為它們都是連成一氣的錯覺,而將它們視為真實的存在。

但若換個角度,從單個顯相本身來觀察,我們會發現:它既不穩定,也不持久,並不是一個真實存在的東西。因此,當自心向外攀執以外境為實有時,就是自己在製造令自己痛苦的條件。基於以上的理由,捨棄外境為實的妄見,了知所有顯相的如虛如幻,即是一位菩薩的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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