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的定義,不只是「解決問題」而已
IPFS
ooff: 002
剛看完設計師彭星凱的《設計・Design・デザイン》,他把設計的本質定義為:
「動物共有,對需求的回應行為。」
在新創產業或 UI 設計圈中,這題的標準答案應該是「解決問題的手段」或「滿足使用者需求的方法」。比起「回應行為」這種平淡的敘述,我更熟悉「解決手段」這種看起來更專業、也更主動的形容。
不過,這類敘述都是在形容「設計工作」這件事,也就是把自己當成提供設計服務的專家,唯一目的就是解決客戶的問題。
以如此功能導向的視角看待設計,便會把「不實用的設計」與「差勁的設計」劃上等號,從而自我限縮設計的可能性。
「設計師確實是在解決問題,但牙醫也在做一樣的事。」倫敦設計師傑克・史考斯(Jack Schulze)受訪時曾說,「設計是關乎文化的發明。」
設計不只是單向的視覺傳達,而是雙向的溝通。設計不只能解決問題,也可以拋出問題。設計是關乎文化的發明。
再摘書中我喜歡的一段作為結尾:
一方面由於擅長解決問題,設計必定附著大眾;又因提出問題的特質,設計也將背負推動大眾的責任,文化就是在此無盡反覆中逐漸累積,變得厚實。
我因此認為,將設計作為工具的執政者、企業、以及設計者自身,藉由設計得到意識形態發語權的同時,省思設計至於全體社會甚或人類的影響力、並抑制可能帶來負面效應的設計產出,是一種道德上的必要。
(居然說有道德上的必要,壓力好大啊哈哈哈)
平面設計課輪到葉忠宜老師來上了,他的聲音好溫柔,更溫柔的是他告訴我們他 25 歲後才開始學設計。
旁聽的彭星凱老師總是會晃來晃去看大家的作品並給建議。我每次這種時候都很緊張,實在很不習慣做設計時背後有人,全身超僵硬。
但可能因為我的進度很慢,做出來的東西又不怎麼樣,老師很少停在我後面就是了。沒想到,練習《文字排印設計系統》中的軸線式排版時,難得他停在我後面說了句:「這個很好看!」
雖然開心,可是我好像有被稱讚尷尬症,除了謝謝想不到要說什麼,好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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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ff》(休業日記)是一個 24 歲待業人士所寫的日記,內容就只是記錄自己最近在做什麼、在想什麼而已。原文發表於 201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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