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員開展私校事業第二春? 高教工會籲制定旋轉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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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員退休後去哪了?教育部長潘文忠2016年公開表示將制定「旋轉門條款」,要求官員退休或離職後3年內不能轉任私立大學董事或校長。然而,高教工會痛批,該項修法「胎死腹中」,近25年有多達33位教育部官員轉任「私校門神」,其中更有10位是在潘文忠任內產生的......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10月19日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針對「大量教育部官員離職、退休後任職私校要職」此問題召開記者會,高教工會指出,過往20多年間不乏曾處理學校評鑑、補助款經驗的教育部長、次長、主任秘書等層級官員,退休後擔任私立大學董事、校長、副校長與客座教授等要職。這群退休官員形同「私校門神」,透過掌握人脈、替私校把關各式績效等方式,恐影響私校競爭經費的公平性,以及師生相關權利。

尤其教育部長潘文忠曾在2016年公開表示將修改《教育部組織法》,制定「旋轉門條款」,針對高教及技職司長以上層級官員,要求其退休或離職後3年內不能轉任私立大學董事或校長。高教工會痛批,該項修法後續「胎死腹中」,不僅近25年有多達33位教育部官員轉任「私校門神」,其中更有10位是在潘文忠任內產生的。

高教工會呼籲,潘文忠與民進黨政府應盡速制訂「旋轉門條款」,禁止教育部官員擔任私校要職,同時現任教育部官員也應公開宣示,未來退休或離職後不擔任私校要職,進一步確保私校發展與自主性。

近25年共有33位教育部高官擔任私校要職  究竟怎麼一回事?

高教工會秘書蘇子軒指出,工會2015年曾公布離職或退休教育部官員後續去向,當時即發現大量官員前往私校擔任要職。工會持續追蹤至今,發現近25年共有33位教育部高官在私校任職,像是前教育部長楊朝祥目前不僅擔任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常務董事,更在佛光山系統大學(含佛光大學、南華大學)擔任總校長。又例如前教育部長黃榮村,曾任台北政經學院董事、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董事長,現為中國醫藥大學生物醫學研究所講座教授。

相關案例層出不窮,包括前教育部長杜正勝,也曾擔任長榮大學講座教授。至於前教育部長吳清基,離退後目前在各私校「身兼多職」,包括在淡江大學、龍華科大、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台灣首府大學、台北政經學院、明道大學,以及輔英科技大學擔任講座教授、董事或顧問等相關要職。

尤其2016年潘文忠曾宣示修改《教育部組織法》,盼能讓相關層級的教育部官員離退3年內不能轉任私校要職。蘇子軒進一步指出,時至今日不僅修法未完成,甚至光是潘文忠任內就有10位教育部高官離退後擔任「私校門神」,總計共有3位教育部長、1位次長、5位司長以及1位會計長。蘇子軒點名像是前教育部長曾志朗、蔣偉寧與葉俊榮目前皆擔任台北政經學院董事,前教育部政務次長林思伶擔任輔英科技大學董事長、靜宜大學監察人。

又例如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黃宏斌與何卓飛,現在分別擔任聖約翰科技大學校長以及佛光大學校長。以及前終身教育司副司長郭淑芳曾擔任環球科技大學主任秘書及副校長,前國民教育司長藍順德、前會計長劉三錡與前體育司長簡明忠目前分別擔任佛光大學副校長、佛光大學副校長兼管理學系講座教授,以及南華大學副教授兼就學服務處長。

不僅多位教育部高官轉任私校要職,高教工會發現更有3所私立大專院校大量聘用教育部高官,包括中信金融管理學院、佛光山系統學校,以及台北政經學院。蘇子軒指出,上述三所學校不乏由前教育部相關官員擔任要職,甚至還包括各部會高官,像是前外交部官員馮寄台擔任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董事長,前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前交通部政務次長張政源等擔任該校講座教授與業師等職位。

蘇子軒強調,由教育部離退官員擔任「私校門神」恐有不當利益輸送等問題,尤其多位前教育部高官曾擔任相關經費審議委員,換句話說形同「熟悉遊戲規則」,再搭配過往相關人脈資源與政商關係,恐怕會影響各私校競爭經費申請等公平性,甚至進一步影響師生的受教權與工作權。

教育部官員轉戰私校有問題?  高教工會列舉校方積欠教師薪資、爆發境外生爭議

究竟教育部官員轉任私校要職有哪些問題?蘇子軒舉例,近年像是明道大學與南華大學皆曾爆發境外生被校方逼迫校外打工等相關爭議。尤其相關新聞或事件爆發當時,由前教育部長吳清基擔任明道大學董事、前教育部政務次長林聰明擔任南華大學校長,蘇子軒反問:「這些轉任私校要職的教育部官員是不是為了擺平弊案等相關事件?」

像是前教育部高教司長黃宏斌擔任聖約翰科技大學校長任內,即爆發違法積欠教師薪資長達3個月等相關爭議。(圖/公庫資料照)

除了私校境外生爭議,蘇子軒提到,像是前教育部高教司長黃宏斌擔任聖約翰科技大學校長任內,即爆發違法積欠教師薪資長達3個月等相關爭議(相關報導)。尤其除了上述爭議,究竟這些官員在教育部任職期間是否為了將來順利進入私校任職,因而進一步制定相關錯誤政策?蘇子軒舉例,像是前教育部長曾志朗曾在任內通過《私立學校法》第74條相關修法,讓私校退場解散後財產可由董事會決議處置。

不只曾志朗做過上述修法,蘇子軒進一步提到,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何卓飛任內針對《私立學校法》第71條進行修法,私立學校停辦後一經董事會決議及法人主管機關許可,可變更改辦其他事業。歷年教育部高官不僅執行相關修法,高教工會理事長、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副教授周平認為,也有可能進一步影響台灣高等教育環境的獎補助金競爭。

周平指出,高教環境中各校必須透過不斷競爭的方式爭取像是來自教育部或科技部等單位獎補助金,私校藉由僱用離退教育部官員擔任要職,並透過離退教育部官員的經驗與人脈關係,更有可能造成獎補助金爭取過程的不公平現象。周平進一步提到,這群離退教育部官員不乏互相邀請認識的相關官員擔任私校要職,甚至會將相關親信、部屬等「空降」進入學校行政與教學單位,破壞學校既有升遷機制。

不僅如此,周平提到,部分離退教育部官員憑藉過往經驗與高中校長保持聯繫,當這些官員在私校擔任要職時,透過人情壓力等方式要求高中校長提供高中生課堂時間,並要求自家私校教師到高中校園「招生宣導」,無疑減縮私校老師學術研究的時間,並增加許多不必要的工作負荷。

同時周平認為,離退教育部官員憑藉過往經驗推崇績效主義,更在任職私校要職期間大力歸廣評鑑等機制,導致為了符合績效制度師生必須「被動員」參與講座活動等。講座帳面上看起來參與人數相當多,實際上師生對於該場講座可能毫無興趣,仍被迫在場消耗時間。周平表示,目前高教盛行的績效主義完全無助於保障師生受教與工作相關權利。

旋轉門條款未有後續 工會籲盡速修法

針對教育部高官離退後轉戰私校要職的問題,高教工會理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強調,教育部高官如果學術與行政能力佳,離退後到私校正當地辦學絕對沒有問題。然而實際上工會常常發現,這些高官任職的私校問題重重,且校方未必能支持教師發展專業,以及保障學生的受教品質,由此可見仍有諸多弊病。

面對高教工會的質疑,教育部也在當天發布新聞稿回應,內容提到目前已採取相關措施降低教育部官員退休再任的情況,近年相關人數也已有下降趨勢,未來將會持續落實相關措施。

蘇子軒強調,2016年潘文忠表示將修改《教育部組織法》時,僅規範教育部官員不能擔任校方董事與校長兩大職務,並未針對像是主任秘書等有給職的職位進行規範。蘇指出高教工會當時也提出相關抗議,痛批此項修法完全是「打假球」。

「旋轉門條款」修法至今時隔5年,高教工會呼籲教育部等相關單位應盡速修法,別再讓私校成為教育部離退官員利益輸送的場所。

【延伸閱讀】
2016年修法時,高教工會也曾站出來……

離退官員轉任私校領雙薪? 高教工會要吳思華除三害
(2016.02.01)
旋轉門條款擋不了私校門神 高教工會痛批教育部打假球
(2016.11.10)

關於私校門神,究竟有什麼不好?
【公庫外稿】周平:退休再任私大門神  歪風何時了?

【公庫外稿】周平:雙薪教授  高教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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