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原力與你同在 ─── 牛頓的自然法則與人生哲理

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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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電影「星際大戰」裡面,絕地武士們(Jedi)之間常會用一句話來彼此祝福: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願原力與你同在!」

對於英文非母語的觀眾來說,是否會好奇為什麼作者用的是 force,而不是 power?這兩者之間,在意義上到底有什麼差別呢?

我查了一下force 和power這兩個字的定義。從物理現象的角度來說,force 是一種施加在物體上的外來力量,它強調的是物體與物體之間彼此的相互作用。而power 的定義則是當某物體在行動過程中所施展(或需要)的能量。Force可以存在著,但不一定會看到具體動作或改變的產生,直到過了一個臨界點,比如說我推一個很重的家具,我可以用了很大的力氣(force),但除非達到那個臨界點,它並不會被移動。Power 則是用來描述當一個物體已經在運作時,它所需要(被供給)的能量單位,或者一個具有能量儲備的東西(例如電池)在運作過程中所可以施展出來的強度,它的重點是在運作狀態的進行。

那麼,對Jedi來說,面對任務的挑戰,他們最需要的,到底是 power,還是 force?

Power 這個字,我們更多的是在政治或人際關係中會用到,用來描述一個人所擁有的權力,足以影響、驅動別他人。在這個場景下,force 就顯得比較負面,多是描述一種強迫他人屈服的外力。相對來說,power是比較微妙的,且有爆發性的。那麼,May the power be with you 似乎會是更強而有力的一句祝福。「願能力與你同在」,這樣的中文語句似乎會更為流暢、中肯,令人滿意。

但其實在英文的語意裡,force 代表的是一個源頭,power 則是相應而生的產物。因此,Jedi更加珍惜的是那個提供力量源頭的 force,因為一旦與它連結,就可以有 power。

對於 force的認知,最近我突然有了另一番領悟。在讀一本關於人類科學進程的書時,我重溫了每個國中生都要背的牛頓三大運動定律:

牛頓第一運動定律:當外界不施加外力(force)時,物體會保持在原本的狀態,運動速度不會改變(維持靜止不動或者是等速地朝直線前進)。

牛頓第二運動定律:物體運動的改變量與施加在它身上的外力(force)成正比,且與其力的作用方向在同一直線上。

牛頓第三運動定律:對於任何兩物體,他們之間若產生一個作用力,就一定會有另一個大小相同但方向相反的反作用力。

在這些對物理運動的描述中,force 是關鍵性的原動力。沒有 force,物體就會一直維持原本的運動或不動狀態,直到天荒地老也不會改變。

身為一個人格心理專家及行為教練,我實在太清楚原動力的重要性了。很多時候,人們明明知道自己需要改變,渴望改變,但卻一直無法改變。無論是出於懶惰,害怕走出舒適圈,還是因為困難重重,若是不肯踏出一步,即便是非常微小的一步,那們你所渴望的結果永遠就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而已。

能夠明確找到並啟動那個第一步的原動力,往往是最重要的。

我們可以把原動力分成兩類,一種來自外部,一種源自內心。比如說,學生有作業該完成,如果不交作業,隔天會把老師處罰,老師就變成一個來自外部的原動力。但也有可能這個學生覺得這個作業的內容很有趣,就算老師不檢查也會主動去做,這就是源自內心的原動力。

如果缺乏原動力,事情不會有任何改變,一切都會照舊有的方式運作。一旦有了原動力,進入了狀態,動能就產生了,在無摩擦的理想狀態下,它會保持在同一方向前進。而且,這個原動力越大,所產生的改變量就越大、越明顯。

這正是為什麼我總是不厭其煩地強調並幫助人們找到他們的內在驅動力。

所以,這就解釋了為什麼是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而不是 May the power be with you。

那個從零到一的狀態切換,那個動能的產生,才是最關鍵性的。若沒有這個第一原動力,其後在運作過程中所施展出來的 power 永遠也不可能存在。

那麼,第三運動定律解釋了什麼呢?多麼巧合,多年以來,我總是不斷地跟每一個個案提醒,就像一把刀有兩刃一樣,「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每一個特定的心理驅動力的另一面,都存在著某種危險。你若沒有事先做好心理準備,認清自己的界線,很容易會因為自己所射出的那把利箭的反作用力而受傷。

美妙地解釋了天上地下有形物體之間的運動定律,牛頓那本驚動當時科學界的偉大巨著, Mathematical Principles of Natural Philosophy (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在1686 年出版。牛頓對之後兩百多年的科學界貢獻巨大,不是只是因為這三個定律,而是他樹立了一個新的典範(paradigm),重新塑造了自從亞里斯多德以降,近兩千年來人們對於這個世界的認知。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牛頓發表這個偉大發現之前,他其實曾經埋首於研究神學及練金術長達十幾年。因為牛頓深信宇宙的真理是一致的,聖經作為當時人們對世界及人生的指導,既然應許了關於人類生命的終極答案,就一定可以找到相通之處,可以用數學來應證神學。

其實,從幾千年前的希臘時代開始,一直以來,偉大的思想家、哲學家,通常也是數學家、科學家。因為對於人生的觀察及意義探究,到最後總是與宇宙萬物的其他存在及現象是相通的,無法分割的。所謂的自然法則,既然掌管了客觀的宇宙,也掌管了我們,抽象的數學原理可以解釋物理的運動,也同樣可以解釋我們人生的行為。

願原力與你同在,且擁有運用它的智慧。

CC BY-NC-N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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翦水試著運用退役的工程師頭腦及心理學博士的專業訓練來寫作。最愛的文體是詩,最愛讀的書籍是哲學、心理學,以及所有可以幫助我深入認識人類與這個世界的運作準則的知識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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