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有关阳明堡战斗的国内档案分析

姜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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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三节 本节利用当时的原始档案,考证了八路军方面和国军方面有关第一二九师陈锡联部"阳明堡大捷"的扩大宣传和国民政府第二战区指导部的认知过程

1.3.0 阳明堡前进机场概况

如前述,阳明堡机场并不是经常有飞机停驻,有人员把守的机场。日军作战档案中称“前进机场”。即战斗时(忻口作战)临时使用的前进基地,主要用来临时囤积油脂,炸弹等作战物资,为执行爆击任务的飞机提供临时落脚地和补充。同样的小型前进机场,附近还可见到宁武机场,大营镇机场和太原作战中只使用了一天的大盂镇机场(太原北30公里)。

前进机场的特征一,是有明确的作战指向性。比如大营镇机场使用于平型关战役,宁武机场是为协助在宁武关一带作战的酒井兵团(独立混成第一旅团)时使用,而阳明堡机场是原平镇,崞县,忻口攻击中使用的基地,大盂镇机场则是太原攻击中的前进基地。特征之二,此类前进机场与其说是机场,不如说是一块可供起落用的空地。没有机场设施,也没有围墙,警卫。国军的情报也仅称其为“着陆场”。 按日军守备记录,周围境界处有部分战壕。警备部队任务是步哨监视,和周围巡逻。

因为夜间停机十分危险。所以,没有战斗任务和特殊需要时,平时夜间并不利用。使用机场时临时空运(一部分陆运)地勤,物资到机场,一时设营,战斗结束后立即全部撤出。利用期间也仅仅是战斗协力的数天之内。按关东军釜井侦察机中队的记录,其在大营镇机场有一夜,两天的使用记录,在阳明堡有第一次4夜5天(原平镇战斗10月3日-7日)的使用记录,和第二次10月12日至13日仅一夜两天的使用记录(忻口战役),及第三次11月4日(太原攻击)利用了一天一夜的记录。

这也是国军,八路军等为袭击机场,要事先耐心观察,侦察,待敌方使用机场时,才布置夜袭的理由。利用时兵力规模,也都是一中队以下。从各种前进机场的关联记录中,从没有过驻机超过一中队(9架)以上的记录。可确认釜井中队利用阳明堡机场时,最多记录了7架飞机。阳明堡夜袭中日军进驻机场的飞行第五大队第一中队,建制上也仅有轻爆机9架,实际不足此数。

从飞机的行动距离面看,也能知道为什么要使用前进机场。日军援助同蒲线方面作战的基地,在大同附近的阳高机场。离崞县180公里。原平镇200公里,忻口230公里。此距离仅单程飞行时间就需要一小时以上(此时的各种侦察机,轻爆机最大时速约220公里,续航能力5-6小时)。长距离侦察时一般都利用离指挥部近的阳高机场,但若执行爆击任务,利用阳高机场爆击效率就会明显下降。94式侦察机,有爆击任务时可携带最大120公斤炸弹(15公斤8枚),88式侦察机可携带120-150公斤,93式双发轻爆机最大可携带500公斤[1]。若从阳高出发到忻口执行爆击任务,一次爆击要往返近500公里,飞行约3小时。性能面,也是一次出击的界限距离。

9月18日至20日,日军曾数次从阳高出动从飞机爆击太原。往返行程达600公里,等于日军所有飞机的界限飞行距离。所以日军记载,若发生空战或遇到天候不良,出动的飞机很可能飞不回来。飞行大队长三轮宽率部队出击太原时,就有如下描述

“远袭太原,从飞机性能面看,接近界限状态。若遇到强敌在空中展开对战,战斗时间拖得越长,飞回基地的可能性就越低。即使取得空战胜利,最终也避免不了燃油耗尽,不得不迫降于敌阵地内的悲剧”[2]。

但要利用阳明堡机场作中继地,爆击效率就会大大提高。阳明堡机场离崞县仅16公里,离原平镇35公里,离忻口60公里,每一次爆击,都能节约从阳明堡至阳高间往返340公里的距离,节省大量的时间,燃料。出击效率(架次)可大大增加。由此可见作战中,特别是爆击任务时,开辟、利用前进机场的重要性。一面,若利用阳明堡机场作为基地去攻击100公里外的太原时,往返要飞200公里,作为前进机场的利点就不大了,所以日军在忻口战役后攻击太原时,把前进基地从阳明堡推进到离太原更近的大盂镇。

此类被称作前进机场的面积有多大?由于不属于正式飞机场,所以日军并没有记录。当时的正规机场,规模也并不大。若参考日中战争前的日军侦察报告,1937年开战后成为主要基地使用的南苑机场800×1000米见方[3],忻口,太原作战的最大基地石家庄机场为496×485米见方,国军作为基地的太原机场最大,为854×704米,有两条跑道。之后数年间由于航空技术的飞速发展,日中战争开始后,机场面积都有所扩大,但一般的前进机场,也绝不会超过以上规模。推测主要部分仅为一条跑道,即3-400米的长方形。1937年日军占领顺德(邢台时),有一个速造顺德西南前进机场的记录,曰 “本17日顺德西南东西150米,南北800米的机场建造中,…预定明日引入风向器等”,实际上就是修筑一条跑道。

阳明堡机场此时仅仅是一块空地,推测跑道也很短。10月17日,北支那方面军临时航空兵团第三飞行大队最初利用此机场时,就记录有一架92式侦察机降落时撞到河堤上“大破”。具体的地理位置,由于现在已平为农田,除一处纪念碑以外无有任何痕迹,但据当时国军第六十一军军长陈长捷发给八路军(朱德,彭德怀,刘伯承,林彪)的电报中有称“通报据派赴苏龙口以外之便探于真日(11 日)回报:泊水村与小寨间,阳明堡南四里有敌机架约廿余架之着陆场。从此文件中可判断出此“着陆场”地理位置于阳明堡镇南两公里处,泊水村与小寨村之间。参看现在的航空地图,可见此地南方有滹沱河堤,泊水村西方亦有一条小流,机场应在小流之西,滹沱河北的空地中修建。南方,东方都有天然堤防。西方1.7公里处有一村落名为下班政村,按日军纪录,19日夜,阳明堡机场守备队森谷小队,在八路军袭击前已从该村方向狗吠动静判断敌将从西方来袭,所以先敌行动,做好了防御准备,避免了被突袭的损失。

图表1-21 机场位置图,在阳明堡南2公里,滹沱河北,现已平为耕地

国军是怎样利用阳明堡机场的?日军进驻后,园田,秋田部队的人员,在朝日新闻采访时留下如下叙述[4]

我军占领的阳明堡机场,看起来是一片荒野。可实际上,他们(敌兵)在附近挖洞穴隐藏炸弹和其他弹药,燃料也分散隐藏在附近村落的民家中,有的物资仓库,远离机场一至两公里远,占领机场后若不在附近村落搜查,根本不知道此地有机场所在。可以说隐蔽的十分巧妙。 

1.3.1.国内现在的公式记录

先看一下中国方面史料记录的八路军阳明堡夜袭战。由于留下了战斗报告,此战并不像几乎没有任何档案记录的平型关大捷,有许多贵重的史料可还原八路军一二九师方面的战斗部署,过程和损失状况。

有关夜袭日军阳明堡机场战斗的现代版本代表,可见《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战史第一卷抗日战争时期》[5]中的以下记录。

1937 年10 月10 日,当刘伯承师长率先头部队第七六九团,为配合第一一五师部队侧击由晋北南犯之改进抵五台县东冶…。第一二九师奉命以第七六九团向原平东北山区挺进,执行侧击南犯敌人后方的任务。当部队到达指定地区后,发现代县、阳明堡、崞县等处均驻有日军,并以阳明堡机场为其前进机场,轮番出动飞机轰炸忻口、太原的国民党军。经详细侦察后,第七六九团团长陈锡联遂决心夜袭阳明堡机场。

具体部署:以第三营为突击队袭击机场炸毁敌机;以第一营袭扰崞县钳制崞县之敌;以第二营(欠第七、第八连)为团预备队,和团指挥所位于苏龙口北侧地区;并以第八连位于王董堡破坏阳明堡西南之交通,保障第三营后方的安全,团属迫击炮连置于滹沱河边,对第三营进行火力支援。

19 日夜,各部队分别出动.第三营在营长赵宗德率领下,偷渡滹沱河,以第九连警戒阳明堡方向可能来援之敌,以第十,第十一连组成突击队秘密进入飞机场,第十连由机场西面突击,歼灭敌警卫部队,掩护第十一连安全,第十一连由机场东面突击,直接摧毁敌机。以第十二连作为营预备队。

当赵宗德率第十一连隐蔽进入机场距敌机群约30 米时,尚未被敌发觉,进入机场向敌警卫部队接近的第十连,被敌发觉。 两个连遂按预定计划发起猛烈攻击, 一路打退敌多次反扑,一路扑向机群,予以猛烈火力袭击,并将集束手榴弹塞入机舱,敌机群顿时爆炸起火。经1 小时激烈战斗,将24架敌机全部焚毁,并歼日军警卫部队100 余人。战斗中第三营伤亡指战员30 余人,赵宗德营长光荣殉国。

阳明堡战斗的主要经验是:(一)乘敌之隙,积极捕捉战机,…予以突然袭击.(二)侦察细致,部署周到。夜袭前,干部亲自到滹沱河边查清敌机场停机24 架,敌警卫部队为200余人,敌机场只有一些简单的掩体和掩蔽部。…(三)战斗坚决勇猛,动作突然干脆。…突击队则以飞机残骸为掩蔽与敌进行3 次肉搏,达1 小时之久,尔后迅速撤出战斗。这次战斗的缺点是,直接用于突击的兵力只有两个连,有些人员没有按规定佩带识别记号,有时难辨敌我;部队大刀,刺刀等近战武器也嫌不足。(11-13页) 

八路军第一二九师七六九团(团长陈锡联,副团长汪乃贵)三营(营长赵宗德),以两个连兵力夜袭日军机场,敌守军为200余名。经1小时战斗,焚毁全部飞机24架,歼敌100余人,自己死伤30余[6]。战斗中现场最高指挥官赵宗德营长牺牲。这些是现在版阳明堡夜袭的核心内容。但此内容仅仅是一个战后经修饰做成,为了突出八路军战功的宣传版本。

比起原始档案记录(战前内部公开内容),战后的版本作了一定粉饰,修正。其中最重要处,是按战前没有向国民党军委会公开的内部战报记录,把一直遮掩着的自损虚报还原于事实(从死70,伤30的公式记录变为死伤30),根据是下面的史料(5)。在战后不再需要为超额获取国民党军委会颁发的抚恤,嘉奖金的“敌工策略”时,此纠正更能突出七六九团三营夜袭作战的奇功,为八路军英勇善战的英雄形象增光添彩。即以死伤30名的微小代价,取得击毁敌机24架,歼敌数100余的辉煌战果,云云。

可以说,此记录的贵重之处是兵力部署内容和战损的自报(知己)部分。八路军自报的战损情报接近准确,战斗中“死伤30余”,可以说还原了史实,问题在(知彼)的“战果报告”部分(歼敌100,毁机24架),仅仅是口头报告和情景推测,并没有得到任何史料检证,事实如何?至本书问世前,一直是一个迷团。    

2015年8月,为了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中国国家档案局以《浴血奋战——档案里的中国抗战》为题,公布了一系列抗战档案,其中的第五集是有关阳明堡战斗专题。共公布了8件史料。此外,台湾方面也有数件有关此战斗的关联记录。这些贵重资料,可以说是现在所能看到的,有关阳明堡战斗的最初记录。不同于平型关大捷的“口述”构建,阳明堡夜袭战斗的作战过程,损失,战果数据等记录都有相应的档案资料佐证。有的是战报记录,亦有宣传的加工,当然内容不一定都正确。判断是非的方法,即遵循笔者提出的“敌情,战损自报”原则。包括国家档案局公布的史料,绝不能囫囵吞枣,需要用学问考据之眼进行严谨的史料批判。辨明史料的性质和价值真伪。若细读,分析其战果,战损的报告,公开过程,可看出共产党八路军在公开阳明堡夜袭战果时的数据操作,了解到阳明堡战斗记录过程中的一些至今不为人所注意的细节。下面作为史料批判环节,按国家档案局史料记录的时间顺序,考证,解说一下各档案史料的内容,特征。 

1.3.2.情报提供者和作战计划

史料(1),1937年10月11日深夜(真亥),阎锡山,黄绍纮发给南京大本营的敌情报告。这是国军方面(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阎锡山,副长官黄绍纮)有关阳明堡机场的敌情通报。 

图表1-22有关阳明堡机场的敌情通报,第二战区致蒋介石电 

苏龙口,滹沱河对岸有敌二千余人。阳明堡机场有敌机卅余架,代县到敌宪兵一队,阳明堡至太和岭及繁峙沿途,近一二日夜间灯光甚多,有汽车多辆西去”(史料文中的标点为笔者加,下同)。 

此敌情报告记载了日军在阳明堡附近代县-大营镇公路沿线的动向。几乎同时,八路军方面也探知了敌机场的情报,称“代县已有敌机着陆场,因我袭击敌人后方交通,故连日敌机运输粮弹中”[7]。可得知日军在原平镇战斗结束的10月11日后,加紧对前线的物资运输并在阳明堡机场驻机,为不久即将开始的忻口作战做事前准备。此敌情通报属于知彼的侦查内容。若和前述日军档案对比,可知并不太准确。一,关东军临时飞行队驻机7架的期间,为10月3-7日,崞县,原平镇作战期间。7-12日间并没有飞机在此停留。代县-大营镇公路的车队,应是从繁峙向代县,崞县运动的兵站补给队,和阳明堡机场无直接关联。机场西方的大营村,也是后方兵站的一个补给点。发此通报时(11日夜),阳明堡机场的第二次利用(12日以后,支援忻口作战)还未开始。

此时阳明堡属于敌后方,在代县,阳明堡,崞县一带活动,截击敌运输线的八路军部队,有贺龙一二〇师特务团,和刘伯承一二九师的一个团(同前)。从地理面讲,离机场最接近。但谁是袭击敌机场的最初策划者?可见下面史料(2)。 

史料(2),同10月12日中午,国军第六十一军军长陈长捷发给八路军(朱德,彭德怀,刘伯承,林彪)的电报

图表1-23 10月10月12日中午,国军第六十一军军长陈长捷发给八路军(朱德,彭德怀,刘伯承,林彪)的电报

此电报内容为国军向八路军提供的详细敌情,建议八路军派兵袭击敌后的阳明堡机场。内容如下: 

通报据派赴苏龙口以外之便探于真日(11日)回报:泊水村与小寨间(阳明堡南四里有敌机架约廿余架之着陆场,夜间悬有大汽灯。又大营村(苏龙口西约六里)有敌粮秣囤积场夜间悬灯甚多,代县阳明堡一带空虚,滹沱河以东无敌部队。只零星敌兵滋扰,民人恐恨已及殷望我能袭击敌后方等情。建议上述如贵部能派部袭敌飞机场至为有力 谨直  陈长捷叩。 

此敌情由国军陈长捷部向八路军总部和刘伯承一二九师提供,可知袭击机场是前线国军(第二战区)方面对敌后方八路军部队的协力要求。文件中可判断出机场位置(现在已平为农田)于阳明堡南四里处,泊水村与小寨村之间。内容特征是仅提到有可容“廿余架”的着落场存在,有夜间囤积粮秣的迹象,但没有明确是否有驻机。从内容判断,要求不仅在袭击飞机场,更殷切希望八路军能骚扰,摧毁敌为前线补给物资,弹药的兵站机能。此段由国军向八路军提供情报,并要求其协力合作的部分,为了突出中流砥柱的功劳,在如今共产党的抗战史记录中被抹煞的一干二净。可以说,若没有国军方面的要求和情报提供,一二九师并不一定首战去袭击敌阳明堡机场。 

1.3.3.八路军内部的未公开记录

史料(3),10月19日0900 ,夜袭作战部队七六九团长陈锡联,副团长汪乃贵作成的战斗报告和总结 

图表1-24  10月 19日0900 ,作战部队七六九团长陈锡联,副团长汪乃贵作成的战斗报告和总结。这是战前没有向国民党公开的最重要史料,陈锡联等作成于八路军总部公开战果的8小时前  

这是一个最重要的内部档案资料,报告了袭击阳明堡敌之机场的战斗经过与经验总结。由于包含了八路军方面为获取抚恤金虚报战损之操作,此件档案战前并没有被公开。是否是国家档案局2014年的首次公开不明。内容全文如下:

朱彭刘张:三营十,十一两连,昨夜一时由刘家庄渡河袭击阳明堡南五里敌之机场,战斗经过与经验:

(甲)我以两连兵力,以一个连突破机场,一个连做掩护,和预备队,当接近机场时,两个连均突入机场后,已接近敌机,看见飞机三列,每列八架,计二十四架,敌守兵两中队,当我接近飞机时,敌哨兵才发觉,敌即拥出発枪,我战士以飞机作隐蔽工事,以飞机的排列与敌似以战的肉搏,以手榴弹杀敌,又以手榴弹抛在飞机。全面肉搏三次约数小时,,我始退出,敌机坏廿架,敌伤亡一百以上,我伤亡约卅余人(内营长一,指导员一,排长二)。

(乙)战斗经验

(一)营级干部不按命令执行任务,以一个连突击,而两个连突入机场,结果伤亡大,因敌援队赶到,致牺牲者未抢回。

(二)肉搏时我只以手榴弹杀敌,我战士用脚踢敌,缺少大刀,刺刀。

(三)今早敌以两架飞机侦察我团驻地及附近投弹,其余的飞机已损坏不见飞赶,我全未发现目标,余一切详情待报。

(丙)准备提一营副营长郑回仲为第三营营长,请批准,连指,排长我自提了,伤员向何处医院送,请示,另两支队进击崞县之间,情况尚未得报。                   

陈汪 19日9时

此文件作于战斗结束不久的午前9时,是战斗后的第一报,有关阳明堡战斗的最原始档案,价值连城。由于是作战指挥者陈锡联,汪乃贵对八路军总部作的内部汇报,所以内容也最接近事实。尤其是对己方的用兵部署,作战过程和损失报告部分(知己的部分)。可见有以下几个与之后记录不同的内容: 

1.己方死伤者为30余,撤退中,牺牲者尸体未能抢回。伤亡者包括营长一,指导员一,排长二,共四名干部。(死伤总数之后对外公开时被扩大到三倍以上)

2.破坏敌机数量称廿架,确认战果的方法为战斗后的观察。由于只见两架飞机前来侦察,所以判断其余者都被击毁。可以此为击毁敌机24架的原始根据。

3.报告守敌数量报为两中队,未报增援之敌数量。(之后守敌数变为一营,增援部队变为十余辆装甲汽车)

4.教训部分:赵宗德营长不服从命令,致使伤亡过大(自己评价),牺牲者尸体未能带回。(有关指挥官不服从命令派两连出击,战斗不利仓促撤退的内容等事实,之后被掩盖下来并未公开)。 

此文件中有敌情,战果(知彼),和战斗过程记录,损失记录(知己)两部分。可信的为后者,从中可得知,阳明堡夜袭中,“我伤亡约卅余人(内营长一,指导员一,排长二)”。此数应是准确数字,和日军记录的“敌遗弃尸体19”(兵站资资料记录)“21”(藤林大尉记录),《八路军表册》记录的“亡22,伤16”名的数据基本相符合。赵宗德营长违命将两连一起投入机场,失利后仓促撤退的自报内容也十分贵重,可信。

图表1-25 八路军撤退时放弃的牺牲者遗体(军网独家:首次发现日军拍摄的八路军阳明堡战斗照片,2019-2-20,邹德怀藏、临时航空兵团德田少佐相册)

一面,前者的敌情分析,战果部分并不可信。与日军的自报有相当差距。也可得知飞机共有24架的说法,起源于此文件。称击毁其中20架的根据,由于死伤惨重,匆匆撤退并不是现场确认,而是来自之后的对机场动向的观察。重要之处还有一点,即退却原因是与机场之敌作战中的失利。此内容与日军的自报同样。也可确定之后各种战史中出现的,日军十余辆装甲汽车从阳明堡镇增援的内容,是对原始资料中“敌由阳明堡增援装甲汽车”的数字面夸张。

由于赵宗德营长不服从命令,造成多数死伤,又未能运回牺牲者(包括最高指挥官)尸体,确认战果(击毁敌机数量,歼敌数量),所以,从报告内容分析,陈锡联,汪乃贵对此次战斗结果并当初并不满意。

 1.3.4.对国军的通报内容 

一面,对此战斗,八路军是如何对外宣传,并通知上级第二战区(阎锡山)和民国政府军委会的(蒋中正)?请看以下史料。

史料(4)10月19日  1700, 朱,彭致卫立煌副总司令,杨孙副总司令,李师长

图表1-26 10月19日  1700, 朱,彭致卫立煌副总司令,杨孙副总司令,李师长电。此电报为八路军总部统一口径后的对外通报之一

“刻接我七六九团报告该团第三营一部昨晚袭阳明堡附近之敌机场,于今晨一时许袭入机场,该场停有飞机廿四架,当即被我破坏廿架。后敌赶来增援,当在机场肉搏一小时后始退出。毙敌一百余人,我亦伤亡百余人,营长一人连排干部数人。  朱彭   19日17时”。 

此电为八路军总部对国民党第二战区内的最初通报,汇报了夜袭情况。称破坏的是24架中的20架,有关损失,可见前出的内部报告“伤亡卅余”,在此变为我亦伤亡百余人。增加了两倍。此电报内容可认为是八路军本部决定的对外(国民党方面)报告口径。对外文件前后共有两个版本,一个是以上向第二战区内的通报,另一个是通过在太原与国军联络的周恩来,向国民党中央蒋中正发出的请赏报告,内容如下。

图表1-27 10月19日 酉时(18时) 朱彭致周恩来“转大元帅蒋介石,和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阎”的电报

史料(5),10月19日 酉时(18时) 朱彭致周恩来“转大元帅蒋介石,和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阎”的电报

酉时是晚17-19时,可认为和前述1700的通报(史料(4))先后脚发出。但不同于前一封的战况通报,此件是一封对最上级领导(蒋阎)的发出的请赏文件。所以又出现多处夸张部分: 

“…以一个营坚决勇敢抱必胜之决心十九日一时突入机场,用手榴弹击飞机毁炸,敌之守机步兵约营余,与我在机场黑夜混战肉搏一小时余,阳明堡敌增援队亦赶到并有装甲汽车十余辆。该营见任务已毕即东渡滹沱河。计是役我方伤亡百余救回伤兵仅卅余人,余均在机场壮烈牺牲,营连长各二,排长五人均负重伤。查该团长机动果敢,营以下官兵奋不顾身,故获此奇胜。职八路军自委座鱼电嘉奖后全军士气更为激昂。恳请从优奖抚谨此电呈”                               朱彭 1937年10月皓酉(19日18时) 

可见为获得国民党中央的“从优奖抚”,报告内容中进行了不少处细节面的夸张:

1.袭入机场部队人数扩大为一营(内部报为两连)。敌部队也报为营余(内部报200名)。称有增援敌部队,数量为铁甲汽车10余辆(内部报未触及数量)。

2.己方战损变为“伤亡百余,救回伤兵仅卅余人,余均在机场壮烈牺牲”。即死亡70,负伤30余名(内报死伤30余)。

3.营连长各二,排长五人均负重伤。即干部损失,从内部报的4名增加到9名(营连4,排5人均负重伤)。 

此件的特征,是对自损数据的夸张。对敌方部队的实力描写,也有数量面的增大表现。敌增援从未触及数量(陈锡联报告),到“有装甲汽车十余辆”,可见从小到大的操作。扩大自损的目的考虑有二,一是使“损失”与“战果”匹配、对称,以遮掩过度虚报数量的马脚,以图国军方面消除疑心,给予认可(否则,仅以30余伤亡取得歼敌100余的战果内容太离奇)。二是为了获得国民党军委的“从优奖抚”,即获得优厚的赏金和对死者的抚恤金。

值得注意处是此件中没有提及破坏飞机的数字,怕挑起秉性多疑的蒋委员长更大疑念。因为一举击毁24架飞机,是一个根本不可置信的战果(此数相当于整个华北地区日军航空部队全体战力的约1/8,担任同蒲线,正太线方面作战的第一飞行团战力的约2/5)。并超出担任作平汉,同蒲方面空中作战的仪峨第一飞行团全部轻爆机数量的总和(两中队18架)。若能兑现的话,当时可称是一个惊动国内海外的大事件。

以上通报的两个内容,虽都是档案文件记录,但性质都属于对外宣传。对政敌方面的通报,不存在责任,诚心,不仅虚报战果,连“知己”的战损部分,都被操作,隐瞒。

以上分析中可得知,为什么研究战史档案时要进行史料批判,分辩史料的对内,对外性质,为什么在有争议问题上一定要追踪比较原始档案的重要性所在理由。

 史料(6),10月19日深夜(皓亥)  周恩来致毛朱彭电报 

图表1-28 10月19日深夜(皓亥)  周恩来致毛朱彭电报

内容为第二战区的敌情,战果通报,也触及到阳明堡战斗。应是周恩来的工作结果。周恩来此时在太原(阳曲),作为共产党代表与阎锡山,卫立煌等国军将领协力周旋联合抗日事务。此件是战况通知件,从其他内容看,是在向八路军通报整个正面战场(忻口方面)的情况。其中也提及到阳明堡机场夜袭在国军方面的引起的反响。云: 

(甲)(忻口战场)北面今日上午敌攻击未得手,午后炮兵沉静飞机亦少,正面较稳固。晚间卫得五台山电话知阳明堡机场被我刘师先头团烧毁廿余架,极兴奋。并断绝雁门关截击亦必凑效,故敌炮弹接济不上。现卫决重整士气,准备出击,航空兵亦兴奋,决明日派飞机向北轰炸… 

从报告得知,卫立煌(第二战区副司令长官兼前敌总指挥)在接到八路军总部(五台山南茹村)通报的阳明堡的战果后,感到“极兴奋”。立即作出击和轰炸敌阵地的部署。敌机 “毁坏”的原因,在此文件中被改为“烧毁”。也许贤明的周恩来知道,“用手榴弹炸毁”的表现,并不能证明二十余架飞机被彻底破坏。而“烧毁”则可借自然的燃烧之势无限扩大战果。 

1.3.5.八路军的请赏及阎锡山的态度

下面是第二战区阎锡山对此件的反映。

史料(7),10月20日  朱彭致大元帅蒋介石,军政部长何应钦电

图表1-29 10月20日  朱彭致大元帅蒋介石,军政部长何应钦电 (国史馆)

内容为第二战区的事务性转电,将朱彭电报转给蒋介石。电报于20日正午发信于“阳曲”(太原),而八路军总部此时却在五台县南茹村,说明此电是经国民党第二战区的转报。转电者是周恩来还是黄绍竑尚不明,但从后电(史料(8))内容看,不会是最高负责人阎锡山。应属于一般的事务性转发。内容基本和前述朱彭的请赏电报(史料5)相同。不同点1.负重伤干部中,“营连各两人”的表现,被订正为“营一,连二”,即减少一人。说明国民党方面在转电之前做过部分照会,确认。共产党方面,也对此照会作出了相应的修正。此电与前日晚的请赏电报同样,没有触及关键的炸毁敌机数量。电报于次日21日正午12时45分到达南京,所以蒋应见到此电。

对此电国民党军委是否认可?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阎锡山态度如何?从以下10月24日的阎锡山再次转电(致蒋介石)中,可看出八路军的申报内容大致被阎锡山认可。

史料(8),10月24日 阎锡山致委员长电

图表1-30 10月24日 阎锡山致委员长电 (国史馆)

3日后10月24日,阎锡山电致蒋介石,有条件地认可了八路军的战果报告。电报内容为转发八路军报告,所以内容与前述朱彭致蒋电报相同。但报告形式变为“据黄副司令长官马二(21日凌晨)电称据朱德彭德怀皓午电称…”。即阎锡山本人在此电中是转电主角,使用了第一人称。文件最后阎锡山本人出示了对此件的态度:

“查该路军团长能建此奇功,似应予以奖励,谨电请核夺示遵等语,除电复外,谨请从优核奖为祷   阎锡山”

从阎锡山“似应予以奖励”的语气中可看出,虽然其本人对八路军的战果报告内容持有怀疑,但从成全抗战大局出发仍希望蒋予以回复,并提议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从优核奖”。如此,阎锡山在犹豫,拖延了三日后,终于部分认可了八路军方面的战功报告。当然,内容未能确认。包括黄绍竑,周恩来,太原方面所掌握的情报,仅仅是八路军19日午后17时的正式通知内容,并不知道之前(午前九时)七六九团长陈锡联,副团长汪乃贵两人的初报(内部情报),和八路军总部对此报告所做过的手脚(扩大自损数字)。当然,在当时的条件下,也没有方法去“核夺示遵”(调查核实)八路军所报的虚实。 

1.3.6. 战果内容的自然公认

一面,媒体也对此重大胜利开始关注,10月21日,中央社驻太原记者,根据朱彭对蒋介石提出的请赏报告内容,做出了如下报导。

图表1-31 10月21日《阳明堡的敌机》《抗战丛刊第二辑》

史料(9),中央社记者,载于10月21日《时事新报》《阳明堡的敌机》本文引用的是《抗战丛刊第二辑》复制本

文章以报导“我军胜利”的笔法,遮掩了第十八集团军的番号,称我军“特派刘师某团”夜袭阳明堡。并明确记录的几个基础数据。即在团长陈希时,副团长汪乃贵指挥下,一营突入机场,投掷数百枚手榴弹,使24架飞机全部被炸起火,敌为守兵一营加十余辆装甲汽车的援兵,“是役我方伤亡百余,救回伤兵仅三十余,余均作壮烈牺牲,并有营长一,连长二,排长五负重伤,敌伤亡数倍于我”。

可见将八路军的“功绩”转记到国军全体的战果之下,是一种从全局角度宣传抗战事迹的方法。亦是国民党方面能容忍政敌共产党争功夺誉的理由,反正脱不出第二战区的战果。不久10月24日,共产党系《新中华报》也开按此口径始宣传,称“八路军夜袭阳明堡,焚毁敌人飞机廿四架,敌仓惶逃走我获全胜”。

史料(10),​1937年10月24日《新中华报》

图表1-32  10月24日共产党的《新中华报》

接到阎锡山汇报的蒋介石委员长,于10月26日正式作出反应。中央社太原26日电云:

“阳明堡之役,...蒋委员长特传令嘉奖,...刘师陈团奇袭敌机场,毁敌机二十二架,足称奇袭,...除交军政部议奖外,特先电传奖勉...”[8]。

可见经军委会的“核夺示遵”结果,毁敌机数字最终被定为二十二架。根据仅仅是陈锡联部的事后观察,判断。即夜袭后“今早敌以两架飞机侦察我团驻地及附近投弹,其余的飞机已损坏不见”,的记录。报告中的24架减去夜袭后又飞来“侦察我团驻地”的两架,正好等于22架

若细读此后国统区的媒体报导,还可以发现一个新事实,即蒋介石(国民党方面)所理解的“毁敌机”之语义,不是完全摧毁或烧毁,而是给予其不同程度的“损坏”。在此理解下,勉强吞下了这一块生肉。如10月25日国民通讯社电云, “前在阳明堡受损之日机二十二架,日军现仍无法运往后方修理,故日方空军绝少出动,”。又26日中央社电“十八日晚被我炸毁之敌机,均停原地,二十日敌机九架北来,降落在该机场修理,并有汽车三十余辆,似系搬运坏机” [9]

尽管如此,由于之后数日间的确发现敌飞机并没有如前全数出动,国民党方面也开始承认“毁”机效果。可以说,以上的报道内容,也是之后国民党进行了无法无奈“核夺示遵”后的一个草率结论。​如此,以10月19日晚八路军总部对外发出的请赏报告(宣传)内容为准,阳明堡的战斗被作为档案记录下来,并最终得到国民党军委会的认可。之后又通过媒体报导,蒋委员长嘉奖,八路军方面无任何决定性证据的口头报告,逐渐演变为公认的历史事实。而真正战斗结果一直不明,八路军总部为请赏做手脚扩大自损数字的部分,也被一直被隐藏至战后今天。虽已出现了不少新史料,也从不见有人对此做过认真调查,考证。剩下的只是铺天盖地的有关八路军阳明堡大捷的政治面宣传。

史料(11)​,1938年1月10日《新中华报》

图表1-33 1938年1月10日《新中华报》(共产党系报刊) 

  史料(12),抚恤材料

图表1-34 赵宗德抚恤材料

​国民党方面对八路军的行赏内容,见《朱德军事活动纪事》中的记载。云“南京军事委员会对我军袭击阳明堡机场奖励两万元”[10]。按击毁敌机一架奖赏一千元的内规(参见第六节),可见蒋介石最终承认了八路军的战果虚报(击毁20架敌机)。使八路军在此件中捞到了不少便宜。但真正发放到三营作战兵士手中的赏金,仅仅是每人两元(负伤战士6元,负伤指战员10元)。从史料(12)中,还可看到进行抚恤的一个侧面。若对牺牲者抚恤,需要向国民党方面提出有关牺牲者的正式资料。对此11月12日,一二九师刘伯承师长等,向七六九团长陈锡联进行了照会,16日,陈锡联等提出了营长赵宗德和指导员向德清二人的简历,其中有关赵宗德营长的简历如下图。现在国内网路流传甚广的此照片资料,实际上是向国民党军委请赏,抚恤的证据。

图表1-35 赵宗德营长简历

从此可以得知,至少在阳明堡夜袭中牺牲的赵宗德,向德清两位营,连干部得到了国民党方面的抚恤。但其它虚报的战死者70名是如何处置的?是否受到过国民党军委的抚恤?现在无从得知。应都包括在军委为八路军支付的2万元奖励金中。“毁敌机24架”的战果,在此也被明确地记载入赵宗德简历中,称是役“焚毁敌机24架,毙敌数百”。       

解放之后,由于宣传共产党八路军以少胜多的光荣战绩需要,如前所述,八路军的公式战史中,为获得抚恤嘉奖编造的“伤亡百名”的战损记录,又被订正回伤亡30余名(见前述《八路军一二九师战史》)或38名(《八路军,表册》)。相反,从当时即存疑的“歼敌100余名,烧毁敌机24架”的战果虚报,却没经过任何认真的历史检证,仅凭一方报告和国民党的认可,嘉奖,自然演变为公认的历史事实传诵至今,被记录在共产党,八路军的战史里,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材料。

以上分析了国内有关阳明堡战斗的档案史料。看到了一个至今不为人所知的,八路军为了使国民党方面承认战果,并获取优厚的抚恤嘉奖而扩大自损数据的操作过程。若仅以此类材料(国内材料)作中间判断的话,可以说一二九师七六九团出动两个连兵力袭击阳明堡机场,战斗中死伤30余名(又说伤16,亡22名),包括最高指挥官赵宗德营长等干部4名,最后在日军反击下被迫放弃牺牲者遗体撤出战斗的部分,是一个正确的历史事实(属于战损自报)。但敌情报告(人员,飞机数)和战果面的数据(歼敌百名,击毁飞机24架),仅仅是一个推测出来的,来自单方向的战功自报,当然有利用日军方面的史料(战损记录)进行对照,检证,核实的必要。并应以日方记录内容为准,确定战斗结果真相(战损自报原则)。

实际上,根据日军档案资料中的战损报告,19日夜,北支那方面军临时航空兵团在敌军阳明堡夜袭战中,盐田中队的轻轰炸的(7-9架)中仅损失了一架(大破),负责守卫机场的北支那方面军兵站监部所属机场守卫部队一小队约50名(第七师团后备步兵第三大队所属)和盐田中队20余名机组,地勤人员中也仅有三名战死(地勤)两名负伤(守备队),并记录八路军方面在夜袭战斗中遗弃尸体19具退却。​有证据的知己情报(日军战损记录)和无证据的战果内容(八路军战果报告)相比,可见知己和知彼内容有很大落差。到底哪一部正确?有关此部分内容的考证,分析请继续看下文。



[1] 「日本陸軍機諸元性能表」『陸軍航空兵器の開発、生産、補充』付表第二。

[2] 佐藤喜一郎『空の御楯 : 日本空中戦士伝』陸軍画報社、1943年、86頁。

[3] 「北支那航空調査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1003888900、位置52/150,密大日記 第5冊 昭和4年(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4] 『東京朝日新聞』、1937.10.18 朝刊2面。

[5] 改版名《八路军第一二九师战史》解放军出版社,1990年。

[6] 有关死伤,《八路军,表册》(解放军出版社,1994年,360頁)中有更详细记录,为伤16人,亡22人。

[7] 10月12日,《与彭德怀致电蒋介石、自崇禧、何应钦电报》《朱德军事活动纪事》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391页。

[8] 《大公报》1937年10月27日。

[9] 上海《申报》1937年10月27日(3面)。

[10] 《朱德军事活动纪事》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405页。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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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克實日本近代史专攻。早稻田大学文学博士(1991),日本冈山大学名誉教授。近来從事日中两方战争档案史料的学术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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