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長期熬夜過,所以我不會勸年輕人早睡。但他們不得不學會的一件事是……
這個學期修我的「經典閱讀與書寫」這門課的學生,一共有四十八人。昨天我將期末成績送出,一共有十四人被當掉。這十四人當中,扣掉兩、三個已休學的學生、七個缺曠嚴重,考試成績也極差的學生外--剩下四個人,則是當天缺考的學生。
這四位學生的平時成績不差,期末考只要及格的話,鐵定通過。那為什麼缺考呢?由於那堂課是早八(早上八點開始),學生本來就時常睡過頭而遲到,再加上考試當天恰好寒流來襲,離開被窩更是難上加難。合理推測,他們因為睡過頭而缺考。
雖然我對這四個人被當感到惋惜,但根據我對大學生的了解--他們的夜生活一個比一個精采,滑手機、打電動、相約吃宵夜、跑趴、飆車……等都是家常便飯--還是不由自主在心裡咒罵了一聲:
「活該!誰叫你們不早一點睡?!」
然而,這個念頭剛冒出來,我便驚覺自己的想法怎麼有一種老氣橫秋的臭老頭味。轉念一想,我自己在他們這個年紀時(也才不到二十年前),不也是整天熬夜不睡嗎?
我唸大學的時候,正值身體狀態的顛峰時期,凌晨一點就寢算是早睡的了。遇到朋友相約夜衝玩通宵,也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恢復體力。
有一年跨年,我們先到同學家烤肉、煮火鍋。吃到十一點多,有人提議上陽明山看夜景,於是一行人浩浩蕩蕩,冒著寒風細雨騎車上山。看完夜景後,又去擎天崗夜遊。直到清晨,我們下山在士林吃了一頓燒餅油條配熱豆漿才解散,各自回家。
從士林騎回住家木柵的路上,我有一半的時間是處於打瞌睡狀態,僅僅依靠意識中的衛星導航來騎車。一到家八點多,我洗了個澡,上床睡一覺--中午十二點醒來,精神百倍!
諸如此類徹夜不眠又迅速養足精神的事跡讓我確信:我既然有熬夜的本錢,那幹嘛早睡?不只夜衝、唱歌、打電動、喝酒……等娛樂活動在入夜後啟動,讀書、趕報告之類的工作也選在夜半進行。
隨著年紀越大,我發現熬夜後恢復體力所需的時間竟越來越長。從原本的三小時,到研究所時期的半天、退伍之後的一天、年過三十之後的兩天……到現在可能要三天以上才能夠完全恢復。這下終於明白人家說「熬夜一天,要用三天來補」,不是沒有道理的。此外,熬夜後,身體發出的警訊也逐漸增多,再再提醒自己熬夜的本錢已幾乎耗盡。
看到這裡,你應該會以為我非常後悔年輕時不顧身體的熬夜行為吧?
錯!我非但不後悔,而且如果人生再重來一次,我仍然會毫不猶豫地投入夜生活的懷抱。因為,許許多多和朋友一同經歷的可貴回憶,都是在無數個荒誕而狂野的夜晚所締造的。刪除這些回憶,人生一定會有很多缺憾;再說,你不趁你有本錢的時候玩個徹底,等到沒本錢的時候拿什麼來玩?哪一個同齡的朋友陪你玩?
而且我相信,我現在要是回到過去,力勸當年的我不要熬夜;年少輕狂的我,想必也是聽完就當耳邊風,照舊熬夜。因此,我認為:有些事情,你花再多口舌跟年輕人勸說也沒有用,只會引起他們反感;或者是當下遵從,但多年後責怪你害他錯失美好時光。不如讓他們用身體去試驗,直到親身認知到身體的極限後,自然會懂。不過,用自己的身體得到教訓的「身教」,僅限於熬夜這類身體可自動修復的事情,吸毒、飆車等可能造成無法修復的後果的事則另當別論。
話又說回來,即使我不贊成苦口婆心規勸年輕人早點睡,但有一件事,卻比熬夜可怕,應該好好正視--
今天,一個大學生睡過頭而缺考,他可以去跟老師哀求讓他補考;就算被當,家人也會幫他出重修的費用。可是,當他出了社會,無論是主管、同事還是客戶,沒有人會接受「睡過頭」這個理由,父母也不可能為他承擔睡過頭而被扣薪、流失客戶的損失。所以,即將脫離校園和家庭保護傘的大學生,必須清楚意識到「不自律」的下場。
認清凡事都有輕重緩急,這是學會為自己負責的重要一課。平時要怎麼熬夜玩耍都沒關係,但在面對重要事務時,就要繃緊神經,強迫自己遵守規範。
要知道:消耗自己的身體也許可以補得回來,但一旦消耗了別人對你的信任,就難補了……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