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
IPFS
今天和一個好友聊天,講到剛認識他的時候我就篤定他是同志,並且一直糾纏追問,他如今也覺得奇異,明明兩個人不熟,那時在我的圍追堵截之下,怎麼就突然昏了頭和我承認了。幾年過去,他也只與寥寥幾人坦誠過這件事,這些人無一不是多年好友,而在他坦诚之前几乎无人怀疑过他的取向。除了我。
想想過去也的確如他所說,認識不到一月,篤定他是同志的那一刻,也不過就是那个晚上他看著我的瞬間,仿佛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另一个人。我已与那个人多年不见,但对方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人之一,那时只觉得异常熟悉,仿佛回到了與對方結伴同行的時候,於是近乎於蠻橫得認為現在在我眼前的這個人也與那名好友一樣。
想一想,那麼多年識別同志,已有了許多小技巧,但沒有哪個如那個夜晚一樣,從另外一個人眼裡看到熟悉的光。我還記得我那時的心情,幾乎是一種狂喜,篤定人生裡又多了一個好友。
昨晚好友玩笑話說,那時候覺得告訴你也沒事,因為覺得你挺喜歡我。我笑了笑,卻藏了句話沒有再提起,我喜歡他源於我深深愛著另一個人,愛屋及烏,於是將對另一個人的愛毫無保留投射到他身上。如今想來,只覺得那晚清風朗月,而我錯認他眼神,迷蒙如我好友的瞬間,不勝欣喜。
今時今日我自然已經明白,這是兩個不同的人,和對方成為好友也與我另一名好友無關,但料想沒有誰會願意聽到,自己初始是因為像另一個人才受到的喜愛。但仍舊是忍不住想,那晚我也是真真切切地在愛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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