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馬特市,成為一個「佛系」「罰系」的創作者
佛系者,當然是指我發文的頻率:有時幾天都會發文,有時一個月也不發文。一切隨心。我在 @Liker Social 編輯組 也說過,很羨慕那些「阿媽係女人」都可以寫幾千字,而每天都可以找到阿媽係女人的原因而寫上幾千字的作者。我阿媽沒有生我這個能耐,所以只好佛系對待。或者直接地說,有些錢我是賺不到的,也不想賺。
另外又或者可以說我也是一個「罰系」作者。有甚麼事情發生,我會直接說出來,而不會轉彎抹角:為甚麼做人一定要對人耐絲(nice,這也是在 Liker.Social 學的) 而不可以直斥其非,假如那真的是「非」的話?如果說出事實就是「惡」,那樣做人就真的太假了,假得令人嘔心。
我知道很多人想要和諧,但盲目的和諧會做成甚麼情況,相信處於某一國度的子民絕對有深切體會。然則我從來沒有某些馬特市國民的勇氣能直接來一篇文放開觀點來開打,但是我真的認為如果為了「做一個好人」而甚麼都不說,某一天會得癌症也說不定。
我知道有很多人看到這兒會說「你真的不耐絲」、「你是個惡人」。但是我有全天候 24 小時對人壞有惡意嗎?沒有。然而如果說出真相就是個惡人,那我真的很惡。
所謂惡與不惡,其實是相對不是絕對。如果感覺到別人對自己惡,我會先反省自己有甚麼問題,而不是去指責別人。因為一個人覺得我惡可能只是在互動中出現問題,但很多人都覺得我惡就真的有很大問題。幸好,我遇到的馬特市市民好像暫時都覺得我不是大惡人。而我亦從來沒有想過有沒有人與我為惡這個問題。
亦即是「你不對我、不對其他人懷惡意,其實沒有人會對你有惡意」。金剛經早已說明「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我都說我是佛系的。
說到尾,其實這是篇廢文,我是來騙獎金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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