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駁我自己:關於自由意志這個過時的議題

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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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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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是反駁我自己的,但是我忘記是在哪篇文章提到又懶得找,就……隨便吧。之前有寫過在某種極端條件下的自由意志可能被推廣到某種相對隨機性上去,這種講法簡直就是在放屁餒~

1. 任何思想上的方法論都是獨斷且可被認知的。
1.1 思考的方式仰賴大腦的個人運行模式或習慣。所以任何思想方式都是獨斷的,只有具體過程或結果被共有。
1.2 這種認知/思考方式可以被學習。
1.2.1 但認知/思考方式沒辦法被複製甚至模仿。
1.2.2 認知沒有既定規則或有模糊的多種規則。這與個體的腦發育狀況有關。

1.3 學習可以來源於模仿。
1.3.1 模仿式學習的任意結果都不能成為學習成果的本體。
1.3.2 所以模仿行為不能成為學習過程本身,否則其成果將成為模仿本身或對模仿的改造。
1.4 學習也可以是理解的過程。

2. 所以「理解」這一行為是在用自己大腦習慣的運行方式對事件(或者說命題)進行的獨斷解讀。(1.1 1.4)
2.1 這種解讀在被寫出、閱讀和再理解時是有意義的。
2.2 而以此作為規則審視、限制甚至類比其他解讀,都是客觀上無意義的。

3. 所以被認知的認識論在個人層面上不具有任何普遍性。
3.1 不同個體間認識論的相似處源於認知的偶性(1.2.2)
3.2 假使認識論最終歸於神經科學,認知力就會有被機器取代的風險,機器會從某種極端視角(比如機率或其穩定分佈或從元層面使其變為不穩定分佈)否定自由意志。

反駁的觀點:在某種極端條件下的自由意志可能被推廣到某種相對隨機性上去。

反駁:相對隨機的「自由決定」方式將被極端隨機意志取代,相對的,當下的決定則已經被認知所限定。所以個體在當下(抱括極端條件下)沒有任何自由意志的能力,該個體只有在作出任意決定之前自由認知的能力(當然也同樣有拒絕認知的能力)。


沒有用的閒聊

喔,突然想說,「自由是現代哲學的核心議題」這個講法是哪來的啊……就這兩個月不止在一處看到這個說法。要說自由是政治哲學的核心,它也僅是一部分政治哲學的核心,多數認識論本體論形上學反形上學……自由只會被偶爾拉出來鞭屍一下,甚至連自由意志這類議題都早就過時了。

或者也可以這樣說,自由是跟風大眾能看懂的哲學裡面的核心議題。(政治不正確什麼的最棒了~)

前幾天又連續讀了兩本從哥德爾證明衍生的書,結果現在拿維根斯坦的方式論證……是說我已經過了被讀書洗腦的年紀了嗎……還是說我的書讀到狗腦子裡去了(請狗出面如數還給我,多謝!)

罵別人還要假裝客客氣氣地講道理,罵自己就不用,他媽的真爽快ㄝ~

突然感覺維根斯坦是在寫毫無文學素養的詩ㄟ,所以說維根斯坦可能會跟尼采很合得來?(但是就沒有我這樣愛講幹話的~)

話說講到理解式學習,突然想到「在表演上一切技巧都是在為感情服務」這類話的邏輯錯誤。由於表演行為要傳達給觀眾的不止有感情,還有感染力阿表現力阿劇情阿意義阿什麼的,就算是先鋒主義的沉浸式表演也要傳達感情之外的理念給觀眾(這句是在戲謔請不要認真)。所以說技巧可以表達情感跟技巧只表達情感根本上是兩碼事。像「一切」這類全稱命題的句式通常會用在後者的意義或性質完全包含前者(作為意義或性質)的狀況下。那麼對這類句子的重述並非源於理解,而是源於對可認知知識的選擇性模仿(被誤認為理解)。但這不是在說理解必然是一個邏輯過程,是說理解比如這句話的前提是須要對「表演」「技巧」「感情」這類實詞有確切的認知,而不是把詞的意義「繼承」到自己的句子裡面。

回看一遍這篇看見每一條都沒解釋詳細,嗯,全都是因為懶,擺爛什麼的最棒了~
_(:з)∠)_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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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人學中世紀哲學,暫時還沒死的怪咖野人。正在學習如何假裝人類。 ⋯⋯ 喔幹,學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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