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xer手記1:剛寫了篇傅國豪,我自己轉眼又成了示威者眼中的假記者

張泰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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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現為失業兩月的前記者一名,接了一個外媒fixer的工作,卻趣事纏身,遂而寫下博諸君一閱:根據維基,a fixer is someone, often a local journalist, hired by a foreign correspondent or a media company to help arrange a story.也就是找受訪者約訪問、安排時間、路程、翻譯、攝影甚至偶爾代替記者發問的雜家。)

下面事件在fb上爭議最大,故而先行擺出來,時間是8月28日2230左右,正文是fb原文,用詞可能帶有情緒,但仍使用原文,後面附錄討論節選。

在我作記者的歷程中,總有大量被羞辱的時刻,來自上司,來自官方,不過這一次來自示威者。

見到外國記者同事前,我百般提醒他們要帶好證件。見面後我也在反復嘮叨此事,他問,誰會查?我說示威者可能會找一些麻煩,他則說自己在這種情況下拒絕出示,因為這不是一個民主社會應該有的行為。我不置可否,反正你是外國人。

晚十點半左右,結束了身為fixer的採訪工作,与其他行家道別後,从遮打花園下地鐵。閘機前,大量黑衣人有序入閘,但是也有一個接一個的黑衣人選擇不付費跳過閘機。我拍卡,轉身拿出手機拍攝,等待後面跳閘者。相機前,不少人選擇回到付費閘機前,有人向我喊叫,并開始阻撓我的拍攝。我問他們有什麼權力阻撓我的拍攝,答案是粗暴的。我問他們不是記者就不可以拍攝嗎?答案仍是粗暴的。我問他們跳閘對嗎?他們反問我知不知道港鐵最大的股東是誰?--難道因為是政府,你們的行為就無敵了嗎?

他們起閧,嘲笑我的廣東話,并與我合照。我被迫拿出前公司的名片告訴他們我現在是自由記者。結果還是不依不饒,像我昨天採訪的林卓廷一樣,被一位起閧的大媽推了出去,如過街老鼠一般“逃遁”了。

今天的主題是女性平權的metoo,可是外面的塗鴉卻是欺淩狗仔狗女。我想很多人並不清楚這次集會要說的是什麼?而我更想問的是,為什么要百般粉飾你們的跳閘行為?為什麼有無限權力去阻撓一個記錄者?你們心虛嗎?究竟示威最後您們期許的是怎樣的香港?究竟要通過怎樣的手段路徑去實現?


討論:

實際上,本事件涉及兩個問題,分別列出一些朋友的討論:

1,我的拍攝行為是否有問題,會不會沒有考慮示威者面臨的白色恐怖,還是應該堅持本人新聞自由的立場?他人是否有權查問、阻撓我,以至於在我明示身份以後,仍然進行阻撓。

Mr Li:香港和大陆的共同点之一即是它「不妥协」的文化 其劣根性与政府暴行一样触目惊心

JL:如果我是你亦會感到難受,不過示威者答對粗暴是有原因的,但這些粗暴來自被篤灰、鬼及不公平審訊的恐懼,畢竟香港現在不是以往熟悉的香港。

LY:不是因為心虛,是因為白色恐怖,你受不禮貌對待對然會不高興,雖冬示威者跳閘不可能是正確,但社會上愈來愈嚴重的白色恐怖,每個人都擔心再岀現付國豪,也擔心被拍到公司見到怎麼辦?

SF:如果我在現場,就算我是守法的人,但看見有人不斷近拍黑衫人,我也會上前查問對方。這是一種同路人的保護意識,加上過去實有好些例子,抗爭者或反送中者的大頭相被貼網上,大家對此都特別敏感。但若對方是穿Press反光衣,大家一般都不會過份敏感。

DT:Sad⋯⋯你不應該受到這樣的對待,雖然我也明白他們的敏感反應是來自篤灰和公審的恐懼。這些時候,沒有明顯的記者辨識,大家都不信,百辭莫辯⋯⋯

我:我基本沒什麼情緒,也不需要誰跟我道歉,我也比大多數人感受篤灰感受的真切,我寫出來就是為了記錄發生的。就是要說在很多問題上,在我期許的社會中,我不妥協,僅此而已。

RL:於白色恐怖加公審的情況下,對鏡頭敏感很正常。容許我代入一下那些示威者:當你問我跳閘是對嗎,我會理直氣壯答你是對的,或者我更會接受你訪問,闡述一下為什麼我覺得是對的,假如你是用記者身份問的話。假如你是用記者身份拍攝的話,我還想知道你是那個媒體,因為我不知道這個片段會被那種聲音扭曲。

你說「不是記者就不能拍嗎」,假如和平日子我還是很支持的,但現在隨便的秋後算帳,隨便的批鬥,大家神經衰弱極為敏感,只能說我亦理解他們的恐懼,也還請你能諒解。

Btw口音問題是香港人一直的仆街位,只能代香港人說句對不起

我:你說的有道理,我可以理解,那個瞬間我的問題確實不再會被理性的回應了,我能做的也祇有快快滾蛋了。



2,究竟如何定義跳閘行為:搞搞震,還是正式的不合作運動?

MC:我今天和兩位同事閒聊時,聊到其中一個話題就是跳閘。 A君問B:你有沒有罷搭港鐵?B: 我已改搭巴士,你有跳閘?A: 發夢時跳囉,返工去街就比錢。

其實我覺得我同事是滿理性的,不合作時就不合作,私人時間時就奉公守法。而且港鐵最近的表現的確令人失望的,也難免示威者開始針對鐵路


CK:我好難理解跳閘這行為

RL:1.地鐵係霸權,支配左成個城市發展,對某d人係歸家必須使用的工具。2.作為必須品,政府係大股東都容許佢年年加價,再食埋商場賣樓錢。3.最近仲做埋政治打壓工具。4.市民最日常嘅必須交通工具唔為市民服務,點解我仲要俾錢佢。如果你理解到衝衝子無目的嘅守同圍,跳閘仲易理解啊?

CK:你可以選擇唔用呢種服務丶發起杯葛,但不是這樣不痛不癢而其實只便宜了自己的行為

RL:mass transportation唔係咁易杯葛到,因為城市規劃跟左佢,佢唔係一間餐廳唔食西可以食東。一個人做就不痛不癢,外國係跳左閘之後開門俾成班人入。但是否不痛不癢唔係重點,重點係點解呢樣本身用以服務市民,用左大家好多錢嘅嘢,變成打壓我嘅工具,我仲要俾返錢你。某意義上情況有少少似當年01倡議地鐵程程2蚊,還鐵於民啦。

難道⋯⋯就無敵了?非也,但面對無所不用其極的恐怖,我不認為跳個閘要上升到要被問「無敵了嗎」的地步,這種錯連小錯也算不上,沒人傷亡,連物件都沒有毁壞。

CK:關於跳閘,我不能苟同,不是事大事小問題,是原則的問題。你用了服務,但因為對方做過仆街野,於是就不比錢以宣洩不滿,我認為不合理。同一凖則,下次去完紅底餐廳,然後食完野就可走咗去?所以泰格才會說「無敵了嗎?」

RL:餐廳可以選,警察唔得,地鐵係mass transportation影響左城市規劃,都好難。假如有一間食品公司控制左9成食品餐廳,去到某程度我會食完唔俾錢的。所以討論重點係地鐵嘅替代品,佢有好多替代品我唔讚成跳,佢無乜替代品時我就讚成。所以我唔會去藍絲餐廳食完唔俾錢,因為佢有好多替代品。所以我會話警察好有問題,因為佢地無替代品,有事起上黎我要硬食叫佢地黎。

我:合理非可以选择巴士,小巴。有能力动员的可以事先昭示出来进行大规模不服从。这些我都能接受。我不太想揣度跳闸者心态,不过感觉上还没有到这个程度。

CPF:我敢講, 一定會有愈黎愈多人敢做, 亦都會愈黎愈多人咁做, 大規模咁做亦好有可能發生。同兩個幾月前好多人唔敢堵路, 唔敢同警方對峙, 唔會想像到自己食催淚彈一樣.港鐵本來應該係公共交通工具, 如果佢要謀取暴利不突止, 仲要變成國家機器一部份, 就唔可以再用咩食左飯唔俾錢黎做比喻了.

我:發動這種抗爭真的沒有問題,文宣先行,行動跟進。然我今天看到的,僅僅是數個年輕人的個人行為,不具備公眾性,在我拿出手機後,跳閘的行為更瞬間變少,為什麼?我覺得很多人在沒有說服自己的時候便開始行動了。我承認更好的方式是直接大聲喝止把他們推回去,但我更習慣把自己放在紀錄而非參與的位置上。

Ckk:其實也不必喝止吧。我覺得,這也是一種參與和不合作運動,而每種運動都是需要時間培養的。也許我一直都有在自己的圈子內,聽到跳閘作為一種不合作運動的呼籲,所以我理解此行為。作為抵抗,跳閘表面上是「免費」搭車,其實真的是免費嗎?俾人捉到都煩㗎嘛,這並不是沒有代價的抗爭喎。

Cpf:我諗我地諗法有好大距離。文宣?連登好多post講,好多人有做,之前話去禁錢出黎初初好多人都唔信有用,但無用都照做,做到好似輕輕有少少影響。佢要同我地全面開戰,我地就要同佢全面開戰,港鐵要做國家機器一部份,我每一日搭車交通嘅選擇,都係作戰嘅一部份,跳閘係其中一個對抗性行為。你估佢地on99貪得意試下跳咩,跳閘嗰位心力壓力都好大架,唔係就唔會咁多人仲係乖乖地等排隊過機啦。人地跳閘侵害到你權利咩?你有咩權推番人入去?

我:共識不是有人去做、多人去做就會自動成為共識。共識意味著說服與溝通,意味著規則的調整與公眾性的認同。你如果接受別人對暴力有不同定義就應該接受別人對霸王餐行為有看法和顧慮,這不能以影響到別人與否為衡量標準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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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泰格退役轉業記者,搞不清楚自己是愛貓還是愛狗。關注文學、戲劇和荒謬的生活,收集大量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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