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殘疾福利實務——為甚麼我可以享有殘疾福利?
IPFS
朋友家中的長者近月被確診出現初期的腦退化症,其中一個出現的行為問題,是會自行購買長者八達通才乘搭交通工具。他今年年底才年屆六十五,按道理是未合資格使用長者八達通的,他的家人和他傾談過,原來他使用長者八達通的原因是因為車資只需兩元,可以節省開支。考慮到他的病情,他們家中近日正商討會不會替他找社工申請,讓他改以「合資格殘疾人士」身份享用這優惠。
朋友跟我閒談時談及這件事,加上近日看到討論區有些關於社會運動的討論,我才發現原來很多香港人對於「兩蚊車費」計劃,甚至是香港政府的殘疾人士福利政策有很多誤解。
作為一位殘疾人士登記證持有人、傷殘津貼受助人及「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享用者,很想寫一篇文章幫助一下有需要人士,讓他們在申請福利時不用因為誤解政策而東奔西跑。
為甚麼外表健全的我可以申請殘疾人士登記證和傷殘津貼?
首先想講講為甚麼外表健全的我可以申請殘疾人士登記證和傷殘津貼。其實我在2014年確診驚恐症(情緒病的一種),情緒病在醫學上屬於永久性的腦部損害,所以醫生樂意替我簽署殘疾人士登記證和傷殘津貼的醫療報告。後來我在一次殘力共振檢查中又意外發現,原來我左腦曾經中風,這也可以構成申請殘疾人士登記證和傷殘津貼的資格,只是我沒有用這方面的病歷申請。
我想說的是,很多殘疾人士的殘疾並不能從外表判別,所以請不要隨意指責別人沒有殘疾卻使用殘疾人士設施或福利,別人可沒有義務跟你交代他的身體狀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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