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達賴喇嘛教你認識自己|4如何不再自我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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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賴喇嘛教你認識自己|4如何不再自我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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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不再自我欺騙
第十一章 了解你自己並非存於自身之內
■ 唯名
這就是為什麼在佛教中「我」和其他所有現象都被稱為是「唯名」(name-only)的認識。此中意義不是說「我」和其他所有現象都只是文字話語而已(因為描述這些現象的文字話語的確是在指稱真實的對境),而是說這些現象非存於自身之內並且為自身所擁有。「唯名」一詞排除了他們是依對境自身就可成功建立自己的可能性。我們需要這個提醒,因為「我」及其他現象不會只由名字和思想加以安立就可以顯現。實際情形其實正好相反。
集中思維這個事實:身心之內並沒有可被稱之為「我」的存在。身心並無一個可被觸摸到的「我」,而是就如一輛車是由零件所組成的,但是車子並非只是零件的總和而已,「我」是依身心和合而存在的。並無不必依身心就可存在的「我」,而依世間通俗的看法,此「我」被了解為是依身心和合而存在。了解這種類型的「我」——無法於身心之中找到、甚至也不是身心的總合、只透過名字的力量及我們的思想才能存在的「我」,對我們努力發現自己的本來面目很有幫助。
■ 證悟的四個步驟
■ 第一步:認定目標
不管我們腦中出現什麼事,通常看起來似乎都是對境以自身存在,和我們的思想無關。當我們注意到一個對境時,不管此對境是你自己、其他人、身體、心識或實物,我們都接受它出現的樣子就是它最終、內在及真實的樣子。特別是在有壓力時,這種情況可以很清晰的看出來,例如當有人批評一件根本不是你做的事情時說:「你把這個毀了。」你會突如其然的強烈認為:「那才不是我做的!」甚至可能對指控你的人咆哮起來。
「我」是如何在那個時候出現在你的腦中?這個你如此重視及珍愛的「我」到底是如何存在的?你如何了解它?經由反問自己這些問題,你就可以知道心很自然且天生就把「我」理解為本來就自己存在。
你記不記得有時候當你做了一件可怕的事,你心裏會想:「我真的把事情搞砸了。」那時,你認定自己的「我」具有一種自成的實體,既非是身也非是心,而是看起來更強而有力的東西。
你記不記得有時候當你做了一件很棒的事,或遇到了好事,你會覺得很自豪?這個「我」是多麼有價值,多麼值得珍愛,而且這個對自己而言是這麼重要的對境是如此的具體、清楚。在這種時候,我們的「我」之知覺就特別明顯。
一旦你執著了如此鮮明喧囂的我之顯現,就可以使「我」的強烈知覺出現在你心中,似乎再也無法令其強度減弱了。你可以從旁加以檢視,這個「我」是不是真的如其顯現的那樣具體堅固的存在?十七世紀時,第五世達賴喇嘛曾非常清楚的提到過:
有時這個「我」看起來似乎是存在我們的身體中,有時似乎是存在我們的心中,有時似乎是存在我們的感覺、辨別力或其他因素中。在你注意到有許多不同的顯現方式後,你會認定這個「我」本來就存在,是有自性的,打從一開始就自己建立了,和身心無二無別,就像牛奶和水混成一體一樣。這是第一步,就是確認無我見中所要否定的對象。
接下來三章要討論的其餘三步驟,其目的都是要了解我們如此相信它而做出許多行為的這種「我」,其實只是一種想像的虛構。這種扎實的「我」完全不存在。為了後續步驟的進行,指出及記住這種自我形構的「我」的強烈知覺非常重要。
第十二章 抉擇
■ 第二步:限制可能性
以自性建立的東西也必須是同一的實體或是不同的實體,再也沒有別的可能性。這意謂如果「我」是有自性的存在,那就必須要和身心同一,不然就是要和身心完全不同。
第十三章 分析一體性
如果「我」和身心蘊體是完全相同的,那就不可能去想到「我的心」或推想「我的身體變得更強壯了」。再者,如果自我和身心是同一的,那麼當身心不存在時,自我也將不存在。
第二個問題是,由於身心是複數,如果「我」和身心是一樣的,一個人的自我也將變成許多個。
第三個問題是由於身心是生滅的,那「我」就必須是本來就生滅的。雖然佛教接受自我是生滅的,但我們認為這只是從世俗常理而言罷了,並非接受自我依自身就可以自生自滅。因為無自性的關係,對一系列的剎那瞬間,甚至對生命而言,是有可能形成一種後依於前的連續體。然而,如果自我是有自性的生及有自性的滅,那麼你生命中的此時此刻就不可能是依存於先前的時刻,因為每一剎那就要自生自滅,不需要依賴別的東西。這樣一來,前生的存在就不可能了,因為每一生都只是依自身存在而已。
佛陀提過宿命通,有人誤以為這是說,佛在成佛之後和他的前世是同一個人,所以是恒常的。但當佛陀在講前世時,他很謹慎小心,不去特別指出今世某地某時的某人是前世某地某時的某人。他只以一般性的用語這樣說:「在過去生,我曾經是什麼什麼人。」但他不會說:「在過去生,釋迦牟尼佛曾經是什麼什麼人。」
如此,前世業的造作者和經驗業果的造作者被包含在佛教徒所謂的「無自性我」(或「單單我」,mere-I)的連續體中,從一世行旅到另一世。否則的話,如果「我」有自性的生及有自性的滅,那麼連續性就不可能了,因為前世造業的人和今世受果報的人這兩個生命沒有關連。而這就會導致善行的樂果及惡行的苦果在我們身上就不會有果報的荒謬性;這些行動的後果都是徒勞無功的。同樣的,既然我們都無可拒絕的經驗了業力的後果,我們自己將會經驗不是自己所造的業果。
記住,有自性的存在是不能被包含在相同的連續體中,而一定是毫無關連的不同。要了解這點,就有賴於正確察覺到「我」和其他現象通常是如何顯現為自我生成的,以及你通常如何照單接受這個表象,且信以為真的據此行動了。我們正在探究的就是這種過度誇大的存在。
第十四章 分析差異性
如果「我」和身心是本來就不同,那「我」就必須是某種虛假的想像,或是恆常法,也不能擁有身或心的特定特徵,因而看起來就和身心是完全分離的。當你要找「我」是什麼的時候,你就必須要找出和身心分開無關的東西,但是你找不到這種東西。「我」只能在身心的脈絡中被理解。就如月稱論師所說的:沒有和身心蘊體不同的自我,因為在身心蘊體之外,自我的概念是不存在的。
第十五章 得到結論
龍樹把佛陀當成一個無我的例子,是一個無自性的人。同樣的,我也需要反省我們自己的無我。當我把這個反省應用在我自己身上時,我會這樣想:
比丘丹增嘉措不是他自己的身心蘊體,也不是有別於他自己的身心蘊體。身心蘊體不在他之內,他也不在其身心之內。他並沒有擁有其蘊體。那丹增嘉措有什麼?
比丘丹增嘉措不是他自己身心蘊體中從頭頂到腳踝的任何一個東西,當我找尋比丘丹增嘉措時,在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中什麼也找不到;醒時的意識、作夢的意識、深度睡眠的意識,甚至在臨終時的死亡明光中也找不到比丘丹增嘉措。在這些東西中找不到任何一個東西可以說是丹增嘉措。
同時,在丹增嘉措的身心蘊體之外也找不到任何一個東西可以說是丹增嘉措。除此之外,丹增嘉措並非以一個不同的實體依賴於其身心蘊體之上,就像一隻住在樹叢中的獅子一樣。而且,身心蘊體並非以一個不同的實體依賴於丹增嘉措之上,就像被雪蓋住的樹林一樣。這兩者都需要丹增嘉措與其身心蘊體是以兩個不同實體而存在,但這是不可能的。再者,丹增嘉措並不像一個人擁有一條牛一樣,擁有其身心蘊體,那需要是兩個不同實體;或者,像一棵樹擁有樹心一樣,那就要是同一個實體。
那麼丹增嘉措是什麼?當然是找不到的。在身心蘊體之中的部份找不到,在依賴於其身心蘊體之上的一個不同實體上也找不到,在身心蘊體之擁有者身上也找不到,甚至在身心蘊體之連續體之上也找不到。自我僅僅依於身心蘊體而建立,這就很清楚了。
這個佛教深奧的思想體系教導我們,個人只是依於身心蘊體而建立的存在而已。
第十六章 檢驗你自己的證悟
當自力形構的「我」崩解了,就會像空掉了一樣在你心中消失無蹤,然後把鑽研探究的題目從「我」轉移到你的身體或身體的某部份,例如你的手臂。
如果你以為身體或手臂是自力形構的感覺消失了,你心中出現了並無此自力形構的狀態,這就是你了解「我」的空性之細微層次的徵兆。然而,如果前面推理的力道沒有立即貫徹到你的身體或手臂,這就表示你所了解「我」的空性還不深,只是在粗糙的層次上而已。
■ 如何區別錯誤觀念的粗糙層面與細微層面
首先,我們需要思考這個令人覺得饒富趣味的問題:如果一個人既非是身也非是心,也非身心的結合,或是異於身心的東西,那麼當我們想到「我」時,我們到底在找什麼?佛教經典上說,我們注意到的是一個相依相待而成立的「我」或個人。我們注意到(但未適當了解)的是佛教徒所說的「單單我」。因為在產生「我」的誤解之前,有關「身心是自性有的存在」之誤會很快就出現了,所以當我們想到「我」時,似乎我們注意到的應該是身心,但事實上我們注意到的是「我」本身。
儘管如此,不管我們現在心中出現什麼,無論是在根識或意識之中,都混合了條件自身所沒有的誇大性。包含「我」在內的所有內在外在對境的顯現,都混入了一種對境自力存在的認識,就是因為這個理由,我們所有意識到的內容都是錯誤的,甚至當某些特定的觀察是正確的時候,例如見一藍色的對境為藍色或把門認為是門時,我們意識到的都還是錯的。就一般對境而言,這些心識是正確的,但因為我們自己習氣的關係,把對境視為被自性包覆,那就錯了。
因此,當你禪修時,如其所如的接受你自己的顯現,接著拒斥某些自性有的附加認識之時,你已忽略了一個你正想拒斥之自性有的主要例子。是的,你真的存在,但這個「我」並不以顯現於你心中的那種方式而存在。這就是為什麼十七世紀第一世班禪喇嘛強調,必須對經常出現在第一個「我」之上的自性有加以拒斥。
這個「我」並不存在。當這事實被看見發覺後,誤解的根本就會被對治。於此,如果你把「我」當成本來就存在而留著不管,繼續禪觀分析,你就無法深入根本問題的層面。這是因為「單單我」(無自性存在的「我」)和自性存在的「我」當下已混合在一起。因此,你必須考量到,這個你現在正注意到的「我」並非如其所顯現的那般本來就存在。否則的話,如果你把這個「我」當成是真的,試圖努力證明它終究不存在,你就會像在第七章中所解釋的那樣,誤解其空性的本質。
■ 堅持之必要
就如諸大論書中所說的,你開始可以經由自身的經驗區分存在與自性有的存在。諸大論書要我們避免極端——過度誇大人與事本質,也避免另一個極端——認為人與事完全不存在。人與事確實是存在的,問題是怎麼存在。
當你進一步了解到,人與事在分析後是找不到的,但心中知道他們真的存在,你也許開始會覺察到「他們依思想而存在」這種說法的衝擊。這個衝擊會反過來挑戰你,要你進一步思考人與事是如何顯現於你的心中,進而會毀了你對那些表象好壞的信念,先前你自動把好壞接受為是對境自身的本質。你會開始注意到,你是如何贊同對境的表象,以及你是如何愛執那些表象。
第十七章 擴大此正見到你擁有的東西上
當你了解自我並非是有自性的存在,那麼「我的」也不可能是有自性的存在。
📝學習心得
佛陀提過宿命通,有人誤以為這是說,佛在成佛之後和他的前世是同一個人,所以是恒常的。但當佛陀在講前世時,他很謹慎小心,不去特別指出今世某地某時的某人是前世某地某時的某人。他只以一般性的用語這樣說:「在過去生,我曾經是什麼什麼人。」但他不會說:「在過去生,釋迦牟尼佛曾經是什麼什麼人。」
這段不太明白,似乎是在說「我」有過去生,但「釋迦牟尼佛」等名沒有過去生。這也讓我想到,大小乘承許心續流無始,而大乘認為心續流無終,那無始無終的續流是否為恆常呢?確實續流是無常沒錯,但是就「無始無終的續流」而言,是否是恆常的、獨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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