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起风雨——致香港民众 兼驳大陆“爱国”人士

刘水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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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香港问题文章最近看了不少,一场从三月春持续到十月秋的游行,不说是罕见,也足称得上少有,本人认识几位香港人士、笔友,也从他们身边对香港局势多有了解,再配合我所能看到的报道(还有Facebook上香港某君特地用无人机拍来的小视频),作为一个大陆人,我可以这么说:自1989年以来,这是从未有过的严重冲突,然而可悲的是,六四过去三十年,中共还是没能学会如何解决这种冲突,这不但是香港人的悲哀,也是大陆人的悲哀。

“某些东西只能用一次,某些事情一次都不能干”这是1989年“改革先驱”赵紫阳对邓小平说的话,他力主和平解决,却被邓小平强行打压,六天后,举国国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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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我为什么经常强调香港警察伤人、政府混乱,而不谈及香港民众的破坏性,下面这个缘由是我既要致香港同胞,又要反驳大陆“爱国者”的,核心原因如下:

同样的行为,由警察先做出来,要比民众做出来可恨得多!

试想一下:现在洛杉矶刚刚发生一场银行抢劫案,你看到这条新闻,你肯能感到吃惊,但不会感到费解甚至恐惧,那么,如果接下来告诉你,主犯是一个警察甚至一位有高级警衔的刘警官呢?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说警察做出同样的事情是很可怕的了:警察的职业决定了他们应当具有严格的职业规范、操守和对形势的判断能力(这是必须的,如果有人反驳说香港警察不具备这个能力, 那我只能无奈的回答他:那就不可能不混乱了!)。何况,在同样面对危险时,警察有防暴盾、防弹服等一系列警械可以自我保护,而民众呢?民众的行为看起来很危险,但许多群众数十天造成的破坏可能也抵不上某辆喷水车对清真寺乱喷一气、或在面对学生时实弹开枪造成的损害,本质上来讲,民众的游行的确有其破坏性,但受制于民众的武装程度,他们本身不具有真正威胁警察的能力,但警察却仍然将民众看作严重威胁自己的敌人。如果单纯是橡胶弹、布袋弹的防御(反击?)方式,我尽管不支持,但也不会专门写一篇文章来反驳,然而7发实弹呢?我所看到的7发实弹都是有严密保护(说实话,这种保护几乎可以媲美作战兵)的武装警员,甚至到最后,还有某位警长手拿霰弹枪对准民众,现在大陆常说世界各国都有警员武装控制游行的实例,却闭口不谈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控制游行”连霰弹枪都能用上,而就是这么一个甚至被人怀疑精神是否正常的警长,居然因为拿着霰弹枪指着民众的“英勇事迹”,被邀请到北京!

再到香港政府,前前后后居然不肯开一场大会来正面与群众对质,这对于一个有四十年历史的民主政府来讲是极度荒唐的,任何诉求,在连一次基本对话都没有的前提下,就下了定义,是极不负责任的,至于紧急法,我不太想多说什么,总讲世界各地都有“禁止蒙面法”,却闭口不提没有一个国家在紧急状态下,不经立法审查就强行立“禁止蒙面法”,总讲紧急法早就制订,却绝不说紧急法从来都是殖民地时代的压迫性法律,已经N年不曾动用......如此避重就轻,倒真的是拿民众当猴子耍。然而我记得有人跟我讲过这么一句话,“等着把别人当猴耍的人,自己就是只猴子”,说到这里,无论香港政府或大陆的谋士们,猴子似乎都不少。

我无意为民众游行的破坏性洗白,但我要说的是,同样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些解决方法是合理的,有些方法实在做梦......六四的镇压成功,本身来自于邓小平一度比肩毛主席的支持率与认同度,即使这样,依旧为天下人诟病,那么试问,当下的某位既无才干,又少支持,还大力倒车的皇帝,他何德何能,还指望着重演六四?

无怪乎朱镕基2012年那句话:

"香港要是在我们这一代人手里搞乱了,我们就是千古罪人"

可悲的是,没有人听他说了什么,大家依旧该修例的修例,该镇压的镇压,完全不顾一位不愿鼓掌的三代元老所发出的的警告。

好吧,早晚是会弄清楚的


——刘水巳 2019年10月2日  于 中国 辽宁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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