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体诗之押韵与格律
在讨论押韵的问题前,不妨先了解“四声”与“平仄”。普通话中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声。(注:“上声”之“上”本身就读上声)古汉语中亦有四声,即平、上、去、入:阴平字与阳平字同为平声而不加区分;上、去两声与普通话大体一致;入声字在普通话中消失了。这些入声字,一部分转为平声(如黑、白、得、国),一部分转为上声(如卜、笔、雪、抹),一部分转为去声(如目、绿、月、客)。南朝沈约等人提出了“四声八病”的音韵理论,却失之于繁;而诗律化运动中极具革命意义的事件,是分四声为平仄。四声之中,只平声一目为平,上、去、入三声则同属仄。这种分法看似偶然,实则有一定合理之处:平声字在字数和使用频率上都远超其他三声。据统计,平仄两目的字数比约为2:3,大致相当。
押韵
简单地讲,近体诗要求“双句必押韵,首句无规定。”展开来讲,所有的偶数句(对句)必须押韵;除全诗第一句外,所有的奇数句(出句)一律不押韵。近体诗以押平声韵为正格。因此,对句的尾字必须为出自同一韵部的平声字;对应地,除首句外,出句的尾字必须为仄声字。首句可押韵也可不押韵,五言诗首句多不入韵,七言诗首句多入韵。
举例:
五绝 《登鹳雀楼》 王之涣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两个对句“流”、“楼”同属《平水韵》下平十一尤。两个出句都不入韵,故选仄声字“尽”与“目”。本诗为首句不入韵的五言绝句。
七绝 《枫桥夜泊》 张继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首句“天”,两个对句“眠”、“船”同属《平水韵》下平一先。第三句由于不能押韵,故以去声“寺”结。本诗为首句入韵的七言绝句。
需要注意的是,唐以后格律诗的用韵都以《平水韵》为主。该韵书把平声字划分为上平十五部与下平十五部,共三十部。押韵的字必须出自同一个平声韵部。由于汉语语音的变迁,很多按照《平水韵》写成的诗今天读来已不再押韵了,比如
七绝 《楚宫二首》其一 李商隐
十二峰前落照微,高唐宫暗坐迷归。
朝云暮雨长相接,犹自君王恨见稀。
“微”、“归”、“稀”同属上平五微,在普通话中“稀”字却仿佛出律了。不宁唯是,一些今天押韵的字,在《平水韵》中却分属不同的韵部,比如“东”与“冬”,读音完全一样,却分属上平一东与二冬;“难”与“山”,韵母一致,却分属上平十四寒与十五删。因此,如果依《平水韵》作诗,一定要注意汉字古今异音的问题,不能押错了韵。
值得一提的是,格律诗的首句押韵较为宽松,除押同韵部的字之外,还可选择押邻韵。押邻韵,就是以音韵相近的字入韵。到了宋朝,这种做法被称作“衬韵”、“探头韵”、“借韵”、或“孤雁出群”,风行一时。试举例如下。
五绝 《越上闻子规》 范仲淹
夜入翠烟啼,昼寻芳树飞。
春山无限好,犹道不如归。
首句“啼”属上平八齐,“飞”、“归”则属上平五微。
七绝 《清明》 杜牧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首句“纷”属上平十二文,“魂”、“村”属上平十三元。
近体诗押韵的要求大致如上。
格律
我们讨论近体诗的格律,不妨以五言入手,七言可以看作在五字之前添上两字。近体诗的格律与朗诵节奏息息相关。其中,五言句的节奏一定是上二下三的,即语气的停顿位于每句第二字之后、第三字之前。例如:“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同时,七言句的节奏一定是二/二/三。例如:“北极/朝廷/终不改,西山/寇盗/莫相侵。”因为节奏的特点,近体诗的格律以每两个字为一个单位。又由于近体诗追求抑扬顿挫、清浊相间的音韵之美,每句相邻的两个节奏单位要做到平仄相间(“句中音交错”);除尾字外,每一联的出句与对句要做到平仄相反(“一联音相对”);除尾字外,上一联的对句和下一联的出句要做到平仄相同(“两联音粘紧”)。
因此,如果首句以“仄仄”开头,且不入韵,我们就得到格式“仄仄平平仄”。“仄仄”后面跟着“平平”,是“句中音交错”的要求,最后一个字由于不押韵,故用仄声。这样一来,按照每句是平起还是仄起、押韵还是不押韵,我们就有了五言绝句的四种句式:
(1)仄起仄收:仄仄平平仄(平仄脚)
(2)平起平收:平平仄仄平(仄平脚)
(3)平起仄收:平平平仄仄(仄仄脚)
(4)仄起平收:仄仄仄平平(平平脚)
其中,(3)平起仄收式本来应该是“平平/仄仄/仄”,(4)仄起仄收式本来应该是“仄仄/平平/平”,我们却分别把第三个字的平仄进行了调整。这是由于格律诗还有“末三不同音”的要求,即每句话最后三个字不能同时为平声(“三平尾”)或仄声(“三仄尾”)。如果出现了“平平平”或“仄仄仄”结尾的情况,我们就要调整其中一个字的平仄。这时候,最后一个字的平仄我们显然是不能动的,它与格律诗的押韵有关:押韵的字必须平声,不押韵的字必须仄声。在倒数二而与倒数第三个字中,我们选择了后者,这是因为格律诗讲究“奇数字不论,偶数字分明”(在五言诗中,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在七言诗中,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句口诀其实并不完全正确,但有了它,我们就可以把“平平仄仄仄”改成“平平平仄仄”,把“仄仄平平平”改成“仄仄仄平平”了。(事实上,这个例子也证明了五言诗中第三个字不能不论,在平起仄收式中它必须为平,在仄起平收式中它必须为平。其他情况详见下文。)按照这个口诀,我们就可以把四种句式进行宽松化修改。以“中”代表可平可仄的字,我们有
(1)仄起仄收:中仄中平仄(平仄脚)
(2)平起平收:平平仄仄平(仄平脚)【“避免犯孤平”】
(3)平起仄收:中平平仄仄(仄仄脚)
(4)仄起平收:中仄仄平平(平平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2)平起平收句式“平平仄仄平”。如果我们把首字由平改为仄,变成“仄平仄仄平”,我们就犯了“孤平”的拗病,这是格律诗的大忌。所谓的孤平,就是在律句中,除韵脚之外全句只有一个平声字。在五言诗里,只有“仄平仄仄平”是孤平;在七言诗里,只有“中仄仄平仄仄平”是孤平。出现了孤平,我们必须要补救(“拗救”)。五言诗的拗救方法是把第三个字由仄改为平,变成“仄平平仄平”;七言诗则是把第五个字由仄改为平,变成“中仄仄平平仄平”。对于七言诗,修改第一个字的平仄是没有意义的,“平仄仄平仄仄平”虽然除了韵脚外有两个平声字,依然是孤平。这是由于出去添上去的两个字后,对应的五言“仄平仄仄平”依然是孤平的。
这四种句式按照符合“一联音相对,两联音粘紧”的方式组合,就可以得到五言格律诗的所有格式。以五言绝句为例,我们有
(一)仄起首句不入韵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二)平起首句不入韵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三)仄起首句入韵
(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四)平气首句入韵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其中加括号的是可平可仄的字。其实这四种格式完全不需要死记硬背,我们只需要知道格律诗讲究“句中音交错,末三不同音。一联音相对,两联音粘紧”,作诗的过程中自然就有格式了。比如我们先得一首句“仄仄仄平平”,就知道对句要与它平仄相对并以平声结尾,即“平平仄仄平”。下一联的出句要“粘紧”并以仄声结尾,即“平平平仄仄”;对句就是“仄仄仄平平”。这样一首五律就完成了。
至于七言诗,就是简单地在五言诗每句前加上两个字,注意遵守“句中音交错”的规律就是。比如五言“中仄中平仄”,加“中平”即成七言“中平中仄中平仄”。因此,七言也有四个基本句式
(1)平起仄收:中平中仄中平仄(平仄脚)
(2)仄起平收:中仄平平仄仄平(仄平脚)【“避免犯孤平”】
(3)仄起仄收:中仄中平平仄仄(仄仄脚)
(4)平起平收:中平中仄仄平平(平平脚)
从绝句到律诗甚至排律,只需要在两联后再加上额外的几联。比如(三)仄起首句入韵式的五律:
(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至此,近体诗基本的格律就推导完成了。
【按】关于“末三不同音”的问题,三平尾一定是要避免的,三仄尾是否一定要规避却有争论。古人格律诗中,三仄尾并不少见,如杜甫《南邻》句:“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四五尺”都是仄声。李白《独坐敬亭山》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两不厌”也都是仄声。类似的例子并不罕见。究其原因,“四五尺”三个字音调分别是去、上、入;“两不厌”则分别是上、去、去。由此看来,只要三个仄声字声调有所差异,不至于全是上声、全是去声或入声,三仄尾也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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