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平台「Zeek」司機追薪勝訴 首案確立僱傭關係 關注組:僱主曾提官「你小心啲判」

香港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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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多歲的表姐(化名)卻找到了一份較高薪工作 —— 物流平台「Zeek」的定線司機。她每日做 12 至 14 小時四圍送貨,月入 6 至 7 萬元。直至去年被拖糧,才發現每天穿起制服派件的自己,原來是「自僱人士」。她坦言當初入行「為搵錢」、沒簽合約,亦沒想過勞工保障。被拖糧後,她約見勞工處主任、「做足功課」上庭,今年獲勞資審裁官裁定勝訴,是本港首宗確立物流平台與司機為僱傭關係的案件。

原文刊載於法庭線

文|法庭線
採訪|林詩雅
拍攝|Tszhei Chan

2021 年 8 月疫情籠罩香港,不少人「為兩餐」煩惱,30 多歲的表姐(化名)卻找到了一份較高薪工作 ——  物流平台「Zeek」的定線司機。她每日做 12 至 14 小時四圍送貨,月入 6 至 7 萬元。直至去年被拖糧,才發現每天穿起制服派件的自己,原來是「自僱人士」。
她坦言當初入行「為搵錢」、沒簽合約,亦沒想過勞工保障。被拖糧後,她約見勞工處主任、「做足功課」上庭,今年獲勞資審裁官裁定勝訴(理據見內文表),是本港首宗確立物流平台與司機為僱傭關係的案件。法庭裁定僱主須賠逾 19 萬元,不過表姐指至今沒收到一分錢。
「搞咗咁耐,原來佢又唔係自己扲荷包賠錢 ... 破欠(基金)又攞唔足」,表姐苦笑,她指送貨司機這行業「學歷、認知唔夠」,雖然僱主沒法律責任「上身」,仍盼今次勝訴能為整體同行爭取到年假等法定僱員權利和保障。
「外賣員權益關注組」成員麥德正指,「假自僱」於行內常見,正如本案僱主在庭上向審裁官所指,「你個判決係好影響成個行業㗎,你小心啲判啊」。他透露,現時仍有逾百名「Zeek」司機正追薪,又認為本案對其他外賣或物流平台的營運有「重大參考價值」。

「Zeek」司機月入達 6 至 7 萬元
背後長工時、沒意外保險

表姐(化名)加入運輸業的第一份工作,便是物流平台「Zeek」的「定線司機」,當時疫情肆虐,她原從事的餐飲業不景氣,只好另投他業。她坦言,入行原因「好現實都係搵錢」。

「Zeek」以平台形式營運,其中名為「斑馬到家」的服務,透過平台配對客戶、派送網購件,而定線司機則是公司「優先合作」對象。表姐指,定線司機不用「搶單」,前一晚直接由公司「射件」、按件計酬,能確保穩定收入。

表姐當時平均月入 6 至 7 萬元,公司通過銀行轉帳支薪。她指扣除油費、車輛維修費、「抄牌」等雜項後,也有約 5 至 6 萬元,「出面一個受薪司機講緊係 3 至 4 萬(元)左右」。不過,高薪背後是長工時、缺乏休息時間,以及沒有意外保險的待遇。

紅色貨 Van 是表姐自資的「搵食架撐」。如果貨量多,貨品會堆積至車內座位上。(圖片來源:法庭線,TszHei Chan 攝)

定線司機「表姐」:
公司用定位系統實時監察路線

「Zeek」的貨倉位於元朗,表姐笑指貨件數量之多,令司機習慣在前往倉庫的半小時車程間,一手吃外賣飯盒、一手駕車;至於上廁所,「男士就拎個樽痾」,自己則需要工作至凌晨下班,「當係打緊兩份工」。

同時,公司嚴格監管他們的工作表現,不但需要他們身穿制服送貨,更運用 App 的定位系統實時監察路線,確保他們準時到達派件地址;如收顧客投訴,可扣減一半單量,變相「減人工」。

表姐坦言當時「做咗先算」,得到一句口頭承諾後便開始上班,從沒想過「自僱」與否,公司亦不曾向她索取商業登記證或要求簽署自僱聲明。她也是事後才發現,「Zeek」的應用程式條款,將「配送專員」稱為「供應商」。

司機多次追薪不果
公司去年突吿停業

2022 年 8 月中,表姐入行一年。好景不常,她指本來已慣性「拖糧」一個月的公司,支薪情況開始不穩,表姐和其他司機致電客戶服務追數,卻「永遠都打唔通」。

為抗議拖糧,他們開始有共識地怠工,表姐試過故意不派送貨品,終收到客服來電指「師姐,你有件件未派」,她則回覆「係啊你出咗糧未啊,我哋搵你唔到」,怎料客服指「哎呀唔好意思啊,我哋都未有(出糧)」。她又試過私下催促認識的高層,惟僅取回部分薪水。

表姐發現公司竟另闢途徑送貨,「call GoGoVan,一啲唔識嘅司機,用現金出糧畀佢哋做,高價畀佢哋 … 因為覺得我哋(司機)玩嘢吖嘛」。11 月初,她決定以「請假」形式不上班兩星期,而一些繼續上班的司機則遭拖欠更多薪水,她說最多達 50 萬元。

表姐指,知悉部分司機向工聯會求助,不過有部分司機「當跌咗」,「你知道做得司機呢行,啲學歷就比較差啦,有啲就費時煩啊、唔識啊,無從追討」。

同年 12 月,「Zeek」宣告結束營運,一眾司機隨即失業。營運「Zeek」的「建順資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網站「最新消息」指,上述停業通告僅針對「個別配送業務」,其他業務未受影響。《法庭線》曾致電「Zeek」的客服,欲查詢表姐所述情況,惟該電話號碼未有登記。

遇勞工處職員勸
「應該要爭取返你應有嘅權益」

表姐其後自行到勞工處落案,向公司追討逾 8 萬元欠薪,因這個追糧方式最便宜、毋須請律師。她本來只希望追薪,「落案嘅時候遇著勞工處個姐姐同我講,你反正都係追埋(遣散費及有薪假),既然你擁有僱員身分,應該要爭取返你應有嘅權益㗎嘛」。

案件於 2023 年 2 月提訊,3 月進行審前覆核及審訊,整個程序表姐獨力處理,包括供詞和盤問方向。接受記者訪問時,表姐取出 3 個厚厚的文件夾,保存了所有聆訊所需的文件,如支薪記錄、工作內容、與公司的 WhatsApp 對話記錄。

表姐為庭審準備的筆記。(圖片來源:法庭線,TszHei Chan 攝)

「Zeek」行政總裁趙家祺親自應訊。按法庭文件,其供詞指出司機並非受僱的數項理據:司機可拒單;工作並非由公司安排;工具如車輛是由司機自備;司機亦毋須打卡簽到等,又指平台應用程式的聲明有註明,司機屬「自僱人士」。

「外賣員權益關注組」成員、「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幹事麥德正指,關注組在旁聽時發現了表姐的案件。他又引述趙,指曾在庭上向審裁官直言「你個判決係好影響成個行業㗎,你小心啲判啊」。表姐笑言,「個官(當時)睥住佢(趙),睥咗佢一下,我好留意到。」

勞審官按上級法院準則
裁表姐等 6 名司機為「假自僱」

案件於今年 5 月 29 日裁決,「外賣員權益關注組」成員一同到庭記錄審裁官的口頭判決。按關注組紀錄,審裁官按上級法院案例訂立的準則衡量本案情況後,基於「控制權」、「工具」等方面指向雙方為僱傭關係,最後裁定表姐等 6 名入稟的司機為「假自僱」(見下表)。

裁決於 2023 年 5 月作出,上級法院案例包括HCLA150/1995,該案亦引用英國樞密院上訴案等案例。(圖片來源:法庭線)

按勞審處裁斷,「Zeek」須賠償表姐代通知金、欠薪、有薪年假、有薪假期,總數為 195,126.48 元,兼訟費 5,000 元。如公司不即日繳付欠薪等,將累積利息至實際支付的日期。

勞審處於同日裁定公司須向另外 5 名司機,賠償逾 54 萬元欠薪及代通知金。麥透露,現時仍有逾 100 個「Zeek」司機正追討欠薪。麥指,此為首宗針對平台勞工的判決,可作為其他案件,甚至網上平台如 foodpanda、Deliveroo 外賣員的參考(見另稿)。

表姐:勝訴但「懲罰唔到僱主」

回想整個追討過程,表姐直言「好疲累」,「你知我哋手停口停㗎啦,每一次見(勞工處)主任或者上庭都要抽時間出嚟」。為了是次審訊,她形容「做咗好多功課」,當聽取判詞、知道獲審裁官採納理據時,禁不住「嘴角向上揚」。

然而,表姐指僱主於庭上不斷稱「冇錢」,而她至今仍未收到來自公司的任何賠償,遑論訟費。她決定先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苦笑指「搞咗咁耐,原來佢又唔係自己扲荷包賠錢 ... 破欠又攞唔足 ... 雖然贏咗但係唔開心囉,因為懲罰唔到呢個僱主」。

勞工處上周四(6 日)回覆《法庭線》查詢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又指若僱主沒有遵從勞資審裁處的判令、向僱員支付有關款項,將協助僱員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提出特惠款項的申請。處方又指,未有資料顯示有針對有關公司的清盤呈請。

處方續指,如發現有涉嫌違反《僱傭條例》的情況,會進行刑事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考慮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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