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我肉飲我血的人,就得永生──《食人輓歌》讀後感
1.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世紀1-3節
改變名字可以改變什麼?一樣物事若不是原本的名字,那麼她還會有原本的意義嗎?
那天我看見書店上已經上了這本書,雖然參加試讀,但因為字太小,我買了紙本書,回家。經過我的人們,都戴著口罩。我一手抱著剛買的菜蔬,一手拎著書,走在夜晚九點多的台北街頭。應該擁擠無座的捷運車廂內,只剩幾人。我抬頭發現,只有我沒戴口罩。
疫病開始的第十天。我開始讀這本小說。大概也沒有更好的時間。
故事開始於一場病毒肆虐後的世界,動物皆感染病毒,無法食用。因此各國政府以人為食──當然,不是那麼清楚明白的說出來,而是用各種語言掩蓋。就如我們所理解的許多語言:那不是說謊,只是用另一種方式陳述。從此人分為『食用肉』與有名有姓的『人』。
到底有甚麼差異呢?
如果玫瑰的名字不是玫瑰,她依舊芬芳嗎?
2. 墮落,以及瘋狂。P.172
李維史陀在《我們都是食人族》裡提到:在非洲的美拉尼西亞,人們把人肉當成一般食物,甚至有時是最美味、最被推崇的一種,據他們所說,是唯一『有名有姓』的一種。同篇裡也提到:使他人認同自己最簡單的方法,還是把他給吃了。
如果就這麼來看的話,食人輓歌並不那麼驚悚可怕,真正驚悚可怕的,對我而言,是主角馬可仕在敘述時的冷靜與平淡,以及工業化大規模飼養的肉(人)如何而來,如何而進入到餐盤。
作者巴斯特里卡描述肉品工廠的情況,與紀錄片Food Inc.幾無二致,就連擊昏動物後宰殺的敘述,都那麼有模有樣。只是書中被割去聲帶的是人(為了防止它們哭叫)、進入屠宰線的是人,而使用燎毛機、宰殺人的那些人,也都是人。
書中除了主角之外的,有名有姓的人們,彷彿都只追求口腹之慾。他們要找最好的肉(第一純潔世代的肉人最鮮嫩,沒有經過基因改良,沒有打過生長激素),他們只想吃肉,那些肉是人嗎?不,不是的,那些肉是牲口,是畜生,是家畜,甚至馬可仕的妹妹在家裡還養了一頭,可以隨時切割,新鮮呈上。
這不是一本下飯的書,這本書最好飯前飯後下午茶都別看,就連睡覺前還得思考一下,才能拿起來繼續閱讀。
3. 她有著家畜那般像人類的眼神
敘述者不可靠,作者非常壞心,壞心得很高明。她用了好多片段讓我進入馬可仕的內心,讓我同情馬可仕。畢竟誰都可能會有那種時刻:做自己不喜歡的工作,與家人貌合神離,最愛的父親老人痴呆,親愛的妻子離他遠去……他是普通人,就像你我,連記憶都像你我一般,可能曾經有兩隻狗,有喜歡的主題曲,也喜歡逛動物園。就算世界頹敗,仍像抱著一點點希望似的,飼養一頭母人小茉。在某個午後,他帶著小茉來到遇見兩條心愛小狗的大樹下,一邊在小茉耳邊哼歌(夏日時光,蓋希文的作品太浪漫了),一邊擁著她起舞……
我讀到那一段,幾乎淚下。
然而故事往往不會按照希望行進。說故事的人最有力量,在這本小說的最後,我再次想起這個道理。
西班牙語的小說對我而言往往有種微妙的氣味,像陽光下腐敗的甜橘,燦爛的畫面卻總是有甚麼東西讓我感覺不舒服。
而我喜歡那種不適。
謝謝大塊出版社的試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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