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金昱:羅爾斯遠去後的不服從運動——重思民主社會的政治抗爭與公民責任|《思想》42期:解讀川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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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朋友「割席」頻發的日常生活,到黨派立場分明的公共場域,價值撕裂正成為時代關鍵的背景元素。一位「反常」的總統,兩次爭議巨大的美國大選,若干次訴諸暴力的抗議與騷亂,新問題出現在燈塔黯淡的新時代:公民抗命是民主社會包容不服從的上限嗎?支持黑人同命運動但抨擊川普支持者佔領國會山是在道德判斷上的雙重標準嗎?民主社會應當怎樣應對政治騷亂,民主社會的公民又應當如何看待政治騷亂?
此文開放給所有讀者。這是這一期雜誌第二部分的內容,關注川普現象導致的華人自由派的爭論、分裂、對立。希望通過這系列文章,深入澄清左與右、進步價值與保守主義、文化多元與文明衝突、世俗政治與宗教背景等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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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裂」,是川普任期內美國政治繞不開的關鍵字,並在可以預見的未來還會繼續伴隨著美國政治。不同群體價值觀撕裂的直觀體現是美國作為民主自由燈塔的黯淡。燈塔的失範可能是自由派與保守派之間、川普支持者與反對者之間為數不多的共識。
這裡的「失範」,有兩層含義。第一,失範指價值失範。對於不同立場的人而言,美國的價值失範具有不同的含義。自由派傾向認為,川普上任以來,在種族問題 、性別問題、移民問題、環境問題等多個領域,美國出現倒退;保守派則幾乎持有完全相反的想法,無論是建邊境牆、「美國優先」,還是退出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合作等,都如川普的競選口號所說的那樣,是讓美國再次偉大。而川普遭遇的巨大阻力和尖銳批評,才是真正的倒退的標誌。失範的第二層含義,則是制度失範,它指向美國民主制度在提供秩序上的失能。美國的民主難以黏合價值觀撕裂的雙方,在面對激烈的矛盾衝突時,既有的規則和機制難以提供和平有序的解決方法。近年來頻繁爆發的暴力抗議乃至政治騷亂——無論它們屬於黑人同命(Black Lives Matter)運動的一部分,還是陰謀論和假新聞驅動下的佔領國會山運動,在直觀上都或多或少動搖了人們對民主制度的信心。非文明不服從(uncivil disobedience),尤其是暴力抗議和政治騷亂,是秩序的反面,是民主的隱憂,難以和一個健康的民主社會共存。
政治騷亂的參與者已經不局限於自由派關注較多的弱勢少數群體。由於強烈的被剝奪感,一些在過去沉默的「特權」群體也會參與政治騷亂。1月6日的佔領國會山騷亂便是其中一例。對於這種情況,有三種較為普遍的反應。一是對黑人同命等社會運動範疇內的政治騷亂懷有更多的同情理解,在認同非裔美國人承受長期的、系統性的、滲透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的種族主義傷害的前提下,接受政治騷亂具有一定的正當性。而保守派白人參加的政治騷亂,從動因到手段完全沒有正當性可言。二是一視同仁地譴責暴力行為,無論參與者的動機、立場、目標,手段本身足以否定行動的正當性。第三種反應則是對國會山騷亂懷有有限度的同情,但仍不認同這一佔領行動具有正當性;同時,強調第一種反應是一種赤裸裸的雙重標準,這種雙重標準的普遍存在,也正證明了美國過於「左」、「政治正確」過於囂張、政府對左派太過軟弱、非裔美國人等少數群體所要的平等本質上不過是特權。
本文對政治騷亂的規範性分析從第一種反應入手。佛洛伊德之死引發政治騷亂後,脫口秀主持人特雷弗.諾亞(中文網路昵稱他為「崔娃」)曾以社會契約論解釋非裔美國人暴力示威和打砸。簡單來說,非裔美國人面對的是一紙被撕毀的社會契約。他們是生活在更危險的社區中,日常面對員警以雙重標準執法,並且,很多白人居民與他們發生衝突時也知曉並善於利用這種雙重標準進行要脅,員警過度執法即使造成死亡,受到的懲處也普遍很輕,甚至於可以脫罪。在這種生存境遇下,憑什麼指望非裔美國人去遵守契約呢?人們憎惡打砸和暴力行為,但是在沒有鏡頭關注的地方,在佛洛伊德之死引發的抗議與騷亂層層升級之前,非裔美國人的生活已經不斷地遭遇掠奪和破壞,卻並沒有激起水花。
契約論至少為這起騷亂爆發的情感動因提供了一種解釋,但理解了政治騷亂的情感動機不足以理解它的全部。一個民主社會和其公民對政治騷亂的回應僅限於動因理解也是不夠的。一方撕毀契約,另一方回以毀約,但一拍兩散只是一種構建的假想,而不是現實。騷亂的參與者仍要接受法律(也就是所謂的契約)審判,那麼他們應該被當作普通罪犯看待,還是情有可原,抑或是罪加一等呢?
既然撕毀契約沒有讓社會一拍兩散,那麼毀約還應當存在其他層面的含義。自我防衛,就是其中一種可能。而伴隨政治騷亂的人身財產方面的損失,則屬於防衛性傷害(defensive harm)。防衛性傷害的概念被普遍應用於考量戰爭的正義性:一場戰爭是正義還是非正義,取決於戰爭發起方是否以防衛為目的、防衛是否必要,以及防衛是否在必要限度之內。儘管政治騷亂在很多方面仍不同於戰爭,但與戰爭相似,政治騷亂包含政治性的動因、波及公私財產和普通人人身安全,並且有意識地使用暴力。人們普遍厭惡戰爭,但是無限度避免戰爭並非最優選項。類似的,政治騷亂帶來的動盪和失序也是人們普遍不想看到的,但是不惜一切代價避免它的發生,也是一種懶惰。
政治性動因,是政治騷亂值得作為一個特殊類別來討論的重要原因。在對參與者的動機和境遇有充分理解之前,旁觀的公眾往往視參與者為瘋狂的、自私自利的趁火打劫者,這種印象也通過眾多的燒毀、劫掠公共財產和私人商鋪的影像進一步固化。但政治騷亂之所以被冠以「政治」這個首碼,是因為它包含公開的對社會不公的控訴。如同諾亞給出的撕毀契約的解釋那樣,政治騷亂往往是社會少數群體抗議自身遭受的長期的、系統性的不公正對待和壓迫時,訴諸的最後手段。在這些壓迫之下,參與者缺乏政治參與的途徑,缺乏政治上的有效代表,缺乏教育、經濟等多種資源,缺乏有效的發聲管道,以至於自發的集體暴力抗議,成為他們唯一掌握的力量,以此來表達不平、引起公眾的注意。因此,政治騷亂並不是單純的暴力,它與其他普通集體性犯罪的重要區分在於,它仍然包含交流的目的。當我們觀察政治騷亂並嘗試去理解它的時候,需要同時懷有集體與個體的視角。我們需要看到個體的打砸等行為確實發生了,這種行為不因為個體的淒慘困窘而獲得正當理由,也不能將對這種行為的寬容視作對過去發生的不公正的補償,但是我們仍要看到個體的暴力行為發生在什麼樣的社會背景和結構之中。
將政治騷亂的動因,以及參與者的集體生存境遇納入考量,恐怕會被認為是為騷亂參與者開脫。相對於此,上述第二種反應那樣,一視同仁地反對暴力是一種更為普遍的、更為直覺的態度。因為被壓迫而去抗議是可以的,因為缺少社會資源所以反抗時不借助正規的政治參與管道也是可以的,但是拒絕暴力應該是絕對的義務,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應該是反抗的底線,少數群體應該以馬丁.路德.金恩這樣的運動領袖為榜樣去抗爭。然而,這種對政治抗爭的想像存在三個問題。一,它難以被現實回應;二,它建立在對不服從運動的歷史的誤解之上;三,這種想像還停留在一種過時的公共哲學的基礎上。
從當代政治抗爭的現實來說,隨著不服從運動組織形式的扁平化,富有犧牲精神、品格高尚、具有道德感召力、能夠有效約束參與者的運動領袖將越來越難以出現。也許從馬丁.路德.金恩式的運動領袖那裡,我們被一種高尚的精神所觸動,但這種高尚不能抹殺其他「不高尚」的手段在爭取社會正義過程中的必要性。一些少數群體會走入退無可退的境地,不得不以我們審美上、道德情感上、切身利益上感到不適的方式進行自我防衛,首先應當審視的是將他們逼入如此境地的力量。無論是決策者還是普通公眾,不問緣故、不考察背後機制,僅僅發出嚴苛的道德禁令,是一種倉促而且粗糙的做法。
此外,儘管今日我們給予了金恩這樣的運動領袖足夠的讚美和尊重,但在他自己的時代,他的觀念與行動仍被視為過於激進過界、不合時宜、擴大對立,並且不具有建設性。這幾乎是任何議題上的行動者都熟悉不過的指責模式。我們今日對金恩的印象,已經被蒙上了時光濾鏡。公民不服從的歷史被主流話語劫持和改寫,不服從運動進行的過程中,常常伴有暴力、騷亂等諸多陰暗面,但是主流話語更強調公民不服從的「文明」(civility)的一面,而不是「不服從」的一面。這種敘事方式隱藏了陰暗面,也一併隱藏了更為激進的、衝擊當時社會多數價值觀念的抗爭手段的正面意義,並進一步成為了對後來異議者的新規訓。
最後,羅爾斯式的公民不服從概念,仍是對一般公眾影響最多、也最為大多數人接納的概念。長久以來,不服從被視為一種民主政治的例外狀態,需要額外的辯護。民主制度對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權利加以保護,可以在相當程度上包容異見者和反對者;民主社會的法律和規則,為這些異見和反對提供了表達通道,而對於這些正式表達管道之外的不服從,大多數人最大膽的想像也不過是羅爾斯式的公民不服從。作為例外狀態的公民不服從發揮著正義補丁的作用,在正式民主制度顧及不到的空隙裡,讓權利受到侵害、遭遇不正義的社會少數群體,可以有限度地越過法律,與多數群體溝通,改變自身的境遇和不合理的法律政策,從而推動民主社會進一步完善。
但羅爾斯的公民不服從理論已經很難回應當下的政治現實。雖然近年來學術界不斷出現對羅爾斯的批評,從公民不服從概念的討論語境過於狹窄(羅爾斯僅討論在現實中幾乎難以存在的「近乎正義的社會」)到對抗爭方式「文明」的嚴苛標準,這些批評不斷呼籲結合新的社會現實思考不服從運動,論證為何我們對不服從運動給公眾帶來的不適、不便、以及傷害要更加寬容,但卻依然很難突破學術領域,進入公共哲學,促進公眾進一步思考如何回應不服從者。輿論的主流仍然是,公民不服從作為一種例外狀態被接納的重要原因,在於不服從運動採用了文明的抗爭方式。
以上原因解釋了為什麼第二種大眾反應——反對一切形式的暴力抗爭,並因此將政治騷亂一概視為毫無正當性的抗爭行為——既臉譜化了政治騷亂參與者,也過度簡單化了現實。走筆至此,仍有疑問的是,若我們要去考慮政治騷亂背後的結構性動因、考慮騷亂參與者的社會處境與困境,這是不是意味著在道德層面上,政治騷亂普遍都是可以允許的?如果佛洛伊德死後的政治騷亂是非裔美國人不得不使用的抗爭方式,那麼同樣,1月6日國會山騷亂,能否也算作川普支持者——作為某種意義上弱勢群體——迫不得已的抗爭呢?支持佛洛伊德之死引發的政治騷亂,但堅定譴責國會山騷亂,是不是刻意明顯的雙重標準呢?
人們對兩場騷亂的直覺判斷難免帶入自己的既定立場。對很多保守派而言,雙重標準顯然存在:「佔領」國會山的參與者雖然絕大多數都是白人,並非社會正義理論和公共討論中頻頻被提及的遭遇長期壓迫與不公的少數群體,但這正是問題所在。在不少保守派的觀念中,恰恰因為「政治正確」保護、獨厚特定的少數群體,使傳統鄉村地區和工業地帶成長生活的白人漸漸失語,多元社會既沒有讓他們的權益得到提升,也沒有賦予他們為自己發聲的話語。川普挑戰「政治正確」,他的支持者追隨他,這也是一種在美國即將變得不再美國時候的緊急「糾偏」。
確實,對國會山騷亂的分析更為困難和複雜。事實上,將川普支持者一概視為瘋子或偏執狂也是一種對現實的極端簡化,一些心理學者也指出這種刻板印象是對精神疾病患者的一種傷害和偏見。美國社會學家阿莉.拉塞爾.霍赫希爾德在她書中為這些川普支持者繪製的群像或者更為準確:他們是「故土上的陌生人」。如果我們還不想在價值「撕裂」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陌生人的故事仍值得一聽。在霍赫希爾德收錄的若干對美國保守派普通選民的訪談中,這些人同樣被氣候變化、環境污染、大企業霸凌等社會公正問題困擾,並且,他們並非毫無善心或毫不關心公義。
打破價值撕裂的兩個陣營之間的隔閡是重要的,但是,這也並不代表我們為複雜的國會山騷亂問題找到了一個簡明清晰的答案。「故土上的陌生人」有他們的「憤怒與哀痛」,但是國會山政治騷亂也如許多媒體評論指出的那樣,本身也生動地展現了白人特權的一個側面。對比之下,當白人參與騷亂、使用暴力時,他們顯然遭到警方更為克制、溫和的對待。驅動他們的僅僅是「憤怒與哀痛」嗎?將這些深信大選舞弊的川普支持者困在回音室裡的陰謀論製造機制,又起到了怎樣的作用、應當承擔怎樣的責任?權力逐漸膨脹的社交媒體平臺又應當如何介入和干預?
這些問題尚沒有明確的答案,也是民主社會公民需要面對的新問題。也許意識到新問題已經出現、舊答案已經行不通,正是面對撕裂社會的第一步。在一個價值撕裂的時代,我們幾乎可以肯定越來越多的反對意見的表達,會以更為激進的方式進行,甚至訴諸暴力。這樣的局面自然不為公眾樂見,也不是民主社會有能力承載的解決爭端與異見的方式。然而,與其強調非暴力的道德紅線,不如從更為根源的社會結構入手,讓政治騷亂不再是不得不使用的最後抗爭手段。如果社會不公,長期缺乏給人希望的解決機制,不同社會群體的被剝奪感持續增強,政治騷亂所帶來的暴力不服從運動,也只能成為全體社會成員不得不共同承擔的代價。
孫金昱,倫敦大學政治理論博士,現在大學任教,從事政治義務、集體責任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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