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自由(2)我的原生家庭
与不少母亲一样,我的母亲对家人有极强的控制欲。家里哪个人违反了她的命令都会惹她雷霆大作。
我长大的小镇有男尊女卑的文化。一个例子是,已婚的女人向陌生人自我介绍时通常不称自己的名字,而是称“×××家里的” ,其中“×××”是自己丈夫的名字。但我每次听到母亲对别人这样自称都觉得滑稽:在我们家,父亲没有任何地位,母亲才是真正的总司令。
父亲是最家庭型的男人,每天下班后都是直奔家中,无限耐心地照看他的鸡笼中的鸡、菜圃中的豆角和番茄秧,做各种各样的家务。但是我感觉不到他的存在。我不记得父亲与我有过什么直接的精神交流,也不记得从他与母亲的对话中获得过什么有趣的启示。
母亲经常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窝囊。窝囊的本质是恐惧感:不敢表达自己的意愿,以避免与周围的各种权力发生冲突。但母亲对父亲的这个形容更多反映的是她自己的价值观。她自己总是想要得到更多,所以觉得不去争取就是窝囊,而父亲的不去争取也许有时候是由于恐惧,但更多时候是因为容易满足。如果要比较父亲和母亲在自由之路上的造诣,我会说:父亲更自由,因为心态的平安是自由的重要标志,而父亲更懂得满足、更心平气和。不自由的人总要去够一些够不着的东西,也因此活得很累。
长兄自小在外祖母家长大,回到父母身边时已经十岁,在母亲面前叫不出来“妈”。母亲为此痛心疾首了一辈子。强迫孩子叫妈的欲望也是一种权力欲,是要以扭曲孩子的意愿来宣示自己的地位,如有权者们要听到下属称其为“首长”才觉得舒坦。
对于没有自由的人,权力是最给他们以满足感的东西。有权者经常会夸耀手下有多少人就是出于这样的心理。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权力关系的上游者要靠下游者来做他们的精神支柱。
母亲在晚年时对自己年轻时的性格多有痛悔,经常念叨一句话:女人比男人的罪业更重。
所谓罪业可以理解为人由于无知而对自己和他人造成的伤害:会伤害他人,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有尊重他人的选项;会伤害自己,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有善待自己的选项。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一个人的罪业解读为他的不自由的程度。不自由的人之间会互相伤害,自由的人之间可以和睦相处。
母亲的独断专横的强大外表下面是胆小怕事。从我有记忆开始,母亲的脸就是一张愁苦的脸。她为所有的事发愁:同事的排挤、家务的沉重、我的体弱多病……
愁苦之中的人是没有自由的。母亲所有的视野都被压在她心头的那些巨石遮蔽,她也就没有了视野的自由 – 看不见了世界之大、之美、和她的生命可能性之丰富。束缚了她的自由的并不是她的环境:她的物质生活处境实际上比同一个小镇上的多数人都要好。即使那时我的身体健壮、她没有受到同事排挤,她仍然还是有能力发现其它一些事来让自己愁苦。她的愁苦是因为她的视野之中根本没有不愁苦的选择。
父亲的肩膀没有能力撑起母亲的愁苦,所以母亲找到了我的肩膀。但我充其量只是母亲的玩具,哪里有能力撑起母亲的愁苦。其结果是:我经常感到的不是有个强大的母亲站在身后的安全感,而是天随时要塌下来的末日感。
需要在孩子那里求得精神慰籍的母亲不在少数。这类似于在宠物那里寻求精神慰籍的宠物主人。这些母亲对孩子的爱与正常母爱的不同是:她们不鼓励孩子的自由意愿、孩子的自由让她们恐惧。比起看到孩子的意愿的胜利,她们更乐于看到自己的意愿的胜利。她们看到孩子成长、独立、远走高飞时不是感到欣慰,而是自怜、寂寞、失落。
自由的人是自立的人。这需要几样雄厚的资本:首先,他们要意识到自己有不依附于环境或强权而生存的可能;这需要独立于大众的判断力。其次,他们要不惧以个人之渺小面对环境之强大;这需要非凡的勇气。最后,他们要在这样悬殊的对峙之中保持平安的心境;这需要非凡的智慧。这三样我的父母都没有。实际上,在只认同权力、崇拜权力、服从于权力的中国社会里,拥有这三样资本的人是极少数。
父母不知道自由为何物,自然也不认为孩子需要任何自由。
心理学家武志红在《巨婴国》中有这样的观察:“有问题的家庭结构,常可归到一种模式上:一个焦虑的母亲,一个缺席的父亲,和一个有问题的孩子。”我的原生家庭就是一个完美的例子。母亲焦虑,是由于永远挥之不去的恐惧;父亲缺席,是因为不知道自己有在场的责任;孩子有问题,是因为不知道自由为何物。
我是母亲的乖孩子。在母亲看来,我的最大美德就是听话。中文语境中的听话的乖孩子是没有自由的。他与掌握了他的命运的成年人之间的关系是权力关系:他是他们的提线木偶;他只懂得他们的意愿,而不懂得自己的意愿。我的整个童年郁郁不乐,那不是欲自由而不得的痛苦,而是意识不到有自由的可能性的麻木。
但我无法责备母亲,因为她的思维方式和行事方式不是她在自由之中的选择。她是她的环境的好作品。她一生的生活轨迹都被她的环境完全设定好了。我只能责备养育了她的那个文化。
虽然那时的我郁郁不乐,如果当时有人问起我对这个家庭有什么不满,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没有。在那时的我看来,父母对我在生活上的照顾无微不至,他们对我的爱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父母之爱。我完全想不到父母之爱还可能有其它的表现形式。
所谓价值观,是人对自己认同哪些东西、不认同哪些东西的衡量,这首先需要人的视野中能容纳得下所有这些东西,即视野的自由。在父母之爱这个问题上,我的视野中只有一种可能性,所以也谈不上价值观。
我的人生乐谱上只有一个似乎不和谐的音符:那时我一心想着的就是考上大学,逃离那个小镇。这大概可以说是那时我对自由的唯一一点向往。
逃离与撤退是同样的动作,但是出于不同的心态。人在逃离时,意志已经溃散,谈不上任何理智。不能跟一只被狐狸追赶的兔子谈论自由;它的恐惧感使得它的念头之中只有一件事:逃。它没有别的选择。用弗洛姆的说法来表述,逃离是追求消极自由。逃离中的人并没有变得更加智慧、更加强大,所以他会经常“刚出龙潭,又入虎穴”,不断在同一个地方跌倒。撤退则是一种在权衡自己手中的多个选项之后作出的理智的决定,是一种积极自由。
作家梁晓声在《为什么我们对“平凡的人生”深怀恐惧?》一文中记录了一个大一学生与他的对话:
“如果在三十岁以前,最迟在三十五岁以前,我还不能使自己脱离平凡,那么我就自杀。”
“可什么又是不平凡呢?”
“比如所有那些成功人士。”
“具体说来。”
“就是,起码要有自己的房、自己的车,起码要成为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吧?还起码要有一笔数目可观的存款吧?”
” 要有什么样的房,要有什么样的车?在你看来,多少存款算数目可观呢?”
“这,我还没认真想过……”
这位大学生的理想其实有其价值,不该被简单地当作笑柄。其起源可能是因为他在生活中所见到的平凡都是不自由的平凡,如我的父母亲那样的平凡;他被这样的前景吓坏了。这样的前景的确不该是他的归宿,他的确应该逃得越远越好。这理想唯一的问题是,它实际上是一种逃离:他对目的地一无所知,而只是对平凡 – 严格来说,不自由的平凡 – 感到恐惧,要拼命“脱离”。换句话说,他追求的是一种消极自由。假如他懂得追求积极自由,能给自己的视野中加上一个选项:自由的平凡,他或许会马上认出这是合于自己心性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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