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你生氣不是因為他人的行為,而是你的需求沒被滿足
你有權利生氣,但你可沒有理由怪罪別人。
我們真正生氣的原因不是因為對方做了甚麼,而是你的需求沒有被滿足
所以在憤怒地當下,你必須問問自己是甚麼需求沒有被滿足。
因此很多人看到社會不公而生氣,這其實也是一種評判,生氣沒有用,你要做出行動才能改變世界,就像我,試圖憑藉文字的力量去讓世界更美好。
請專注於自己的需求,你看到不公可以去協助,但對方有他的自由,但通常憤怒會促使我們去當鍵盤酸民,去懲罰別人,而不是去滿足需要,因此與其沉浸在憤怒中,不如傾聽自己和他人的需要。
請告訴自己:我生氣是因為我需要___(名詞),來取代我生氣是因為他們___(形容詞)。
殺人犯會犯下罪刑可能就是因為認為自己的痛苦是由他人造成的,因此他們認為他人需要受到懲罰,這就埋下了暴力的種子,因此不該不停奉行打罵教育,這可能會增加走歪路的機率,因為他們心裡會這樣想:"反正媽媽都覺得我是壞小孩,我就徹頭徹尾擺爛吧!"
這就是為什麼不要評判,因為評判不會解決事情,反而造成對立。
最後列出表達憤怒的四步驟:
1.停下來深呼吸
2.留意我們的批判性想法(JUDGE)
3.體會我們的需要
4.表達感受和尚未滿足的需要
在情緒上頭時,你無法好好傾聽,因此你也不可能體會需要,所以先深呼吸好好讓自己冷靜,思考自己的想法是否具有批判性,如果你不想要被批判,你也就不要批判人,想要被傾聽,自己也需要先豎起耳朵,過程中請放慢你說話的速度,這有助於避免對方認為你在指責他。
最慘的是對方開始領悟到自己錯了,但對方沒有感受到妳的痛苦,這樣他下次勢必會再犯錯,因為你只是讓他陷入自我懲罰罷了,就算對方很可恨,你也需要理解對方所受的痛苦,正所謂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你可以試圖中止這個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