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主席被炒|鄭嘉如控訴《華爾街日報》無理解僱 「佢話唔應喺香港推動新聞自由」

香港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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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執委本月換屆,由《華爾街日報》記者鄭嘉如當選主席,接替已擔任三年主席的陳朗昇。今(17日)早,鄭嘉如被《華爾街日報》辭退。她指在記協選舉前夕,上司已要求她退出記協,理由是「《華爾街日報》員工,唔應喺香港呢類地方,推動新聞自由」等。她指,自己因參與工會遭解僱,《華爾街日報》或違反《僱傭條例》阻礙員工成為工會成員,考慮提出申訴。記協換屆後,風浪不斷,一個月內,12人執委會中,已有四人辭職。

原文刊載於集誌社

文|陳萃屏、廖俊升
攝影|陳朗熹

香港記者協會執委本月換屆,由《華爾街日報》記者鄭嘉如當選主席,接替已擔任三年主席的陳朗昇。今(17日)早,鄭嘉如被《華爾街日報》辭退。她指在記協選舉前夕,上司已要求她退出記協,理由是「《華爾街日報》員工,唔應喺香港呢類地方,推動新聞自由」等。她指,自己因參與工會遭解僱,《華爾街日報》或違反《僱傭條例》阻礙員工成為工會成員,考慮提出申訴。記協換屆後,風浪不斷,一個月內,12人執委會中,已有四人辭職。

記協選舉前夕 上司要求退出

鄭嘉如今日黃昏時份,在辦公室樓下見記者,交代被炒事件,她指,對上任記協主席後,第一個記招,就要公告,自己因這個職位被辭退。「我感到非常之震驚。」

她交代事件始未指,三周前,在記協選舉前夕,公司一些資深編輯,發現她出選記協主席,「我在英國的上司,要求我退選。」鄭嘉如指,自己加入《華爾街日報》時,已是記協執委,公司當時也批准,又指上司當日也要求自己退出記協執委。鄭拒絕,其上司指,記協職位,跟她在《華爾街日報》職位無法共存。

「佢話《華爾街日報》員工,唔應喺香港呢類地方,推動新聞自由。佢話呢度唔似一啲西方國家,其他新聞自由已經被確立嘅地方。」她續說:「佢話《華爾街日報》仍然有報道一啲影響香港新聞自由嘅事件,如法庭的傳媒審訊。如果佢哋有員工推動相關議題會構成衝突。」

Dow Jones :為倡議新聞自由發聲

鄭指出,香港傳媒和記者面對恐懼和不安,已影響到《華爾街日報》,在幾千公里外,其他國家的管理層。「即使佢哋係咁遠嘅地方,也因呢度氣氛而作出一啲行為。」

Dow Jones 發言人回應指,今日曾作人事變動,但不評論個別情況,《華爾街日報》將一如以往,強烈、直言不諱,在香港和全球,為倡議新聞自由發聲。

上月不足一個月 四執委辭任

上任記協主席不足一個月,首次正式以主席身份見記者,就是要交代自己被炒的消息,鄭嘉如自己也坦言感到「非常之震驚」。翻查記協網頁資料,記協執委會名單,由換屆當日的 12人,到今日只剩下八人。在6 月 22 日記協換屆選舉結果出爐後,記協指,報稱是關注難民組織「 Justice Centre Hong Kong 」的高級政策主任張皓明,以及《BBC》記者 Danny Vincent,當選後提出請辭。換言之,其後再有兩位執委辭任。其中一人,為《誌傳媒》主編關震海。他向《集誌社》表示,因個人理由辭職。另一辭職執委,為自由工作者李雨夢。

指因參與工會解僱屬違法 考慮對《華爾街日報》申訴

鄭嘉如今日見記者時表示,有其他執委辭職,離去也是因為僱主的壓力。她指出,阻礙員工成為工會成員或職員,或懲罰他們加入工會,是違反香港僱傭條例,可最高罰款十萬,可能對《華爾街日報》及其代表,構成民事責任。記協和鄭嘉如,正尋求法律意見,考慮對《華爾街日報》作出申訴。

《集誌社》檔案: 參與工會被炒 僱主可被控 90年代UA戲院事件有案例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有權參加職工會,任何僱主阻止或阻嚇僱員參與工會;或因僱員參與工會而終止僱傭合約、懲罰或以其他方式歧視該僱員,即屬犯罪。追溯至九十年代,香港出現首宗工會成員遭解僱,勞審處裁定歧視工會的案例。

1998 年,四名 UA 院線加入工會,追討雙糧,最後僱主以表現不滿意為由將之解僱。四人入稟勞資審裁處,指控僱主無理解僱;時任UA院線經理趙潔嫻曾指,解僱原因並非因他們是工會會員,而是因為工作表現欠佳。1999 年,勞資審裁處裁定,資方歧視工會,解僱不合理、不合法,需向入稟方賠償合共 27.4 萬元。

資方後來提出覆審,指不知道入稟人參加工會。勞資審裁處指出,四人的工作評分,由 1997 年平均,到 1998 年加入工會追討雙糧後,急跌至十分,認為評分不合理,審裁處駁回覆審申請。

當年協助 UA 工人的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幹事麥德正,向《集誌社》表示,當年的案例中,勞審處認為,僱主明知僱員為工會會員,而無合理理由將之解僱;資方在庭上指稱員工表現差,亦言不成理,無法令勞審處信納。他又指,最終被判不合法解僱,僱員可獲復職或賠償。

麥德正:可要求勞工處檢控資方歧視參與工會

至於記協主席遭解僱一案,麥德正指出,若鄭嘉如所言屬實,《華爾街日報》明知其將參選主席,亦要求她辭去理事一職,即百分百肯定,知道她是工會會員、及參加工會活動,如無合理理由解僱,即屬違法。他指,鄭嘉如可根據《僱傭條例》,到勞資審裁處控告資方,因她身為工會會員及參加工會活動,而被不合法解僱。麥補充,《華爾街日報》以精簡編制為由解僱鄭嘉如,但又正在招聘員工,足以被質疑。另外,僱員亦可要求勞工處檢控資方歧視參與工會。

入行十年 對做記者能力有信心

入行十年的新任記協主席鄭嘉如,曾任職香港01、HK Free Press、華爾街日報等中外媒體,曾奪新聞奬項。面對突然被炒,她對自己做記者的能力有信心,不擔心找不到傳媒工作。但她也坦言,擔任記協主席,會面對不同挑戰,現時的心情「一定焦慮 」,但慶幸現時執委,對記協,對她有 100 分支持。

《華爾街日報》在今年五月,因總部搬往新加坡在香港裁員,香港的辦事處,只剩四名編採人員,當時,鄭嘉如「有得留低」。這一回,她因不肯退出記協,最終被解僱。

「根本權利受限,唔會因機構性質得豁免」

她說:「無論中外媒體,大家在同一土地工作,報道香港的事,不如媒體記者,不會因僱主不同性質,而面臨不同的挑戰。」她指,在香港新聞自由受限的情況下,沒任何記者,有特權可以幸免。「當我哋根本權利受限時,唔會因我哋機構性質而得到豁免」。

突然被解僱,談及未來,在傳媒揾工,她絕不擔心,「我唔擔心我係媒體入面揾唔到工作,作為一個記者嘅能力,我好有信心。我呢兩年報道嘅議題,係全球最熱門嘅報道議題之一,對於職業前景,我係唔擔心」。

被問及心情如何,她想了一想才說:「心情,當然會造成一定嘅焦慮啦」。她續說,每一任記協主席,都面對很多個人範疇及公眾目光見到的挑戰。她指自己出選時,深知未來會面對很多挑戰。

「我出選時,沒法知道具體困難。現時執委,對於記協,對我有 100 分支持。相信可面對呢啲挑戰,繼續為香港記者、傳媒權益去工作。」

鄧炳強曾批記協大部分參選人為外媒記者

記協 6 月 22 日舉行換屆選舉,選出十名理事,並選出當時為《華爾街日報》記者的鄭嘉如任主席、以及自由身記者梁耀聰任副主席,合共 12 人。在換屆選舉前一日,保安局長鄧炳強在撲滅罪行委員會會議後見記者,回應有記協會員稱收到警告訊息,主動評論記協選舉。他當時指,記協是沒認受性的組織,有參選人提出改革,但遭取消參選資格,指「最初睇落,仲以為係外國記者協會」,大部分參選人為外媒記者,部分是自由記者、甚至不是記者,亦有組織被揭「收美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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