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故事

Fish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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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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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為我們在講故事,其實是故事在講我們。此文從2013年初稿到2023年終稿十年間,居然見證了這句話。十年後的我,再把年輕時的故事重新講一遍,又講成了甚麼呢?

社會機構的英語課上,老師讓每人準備一段發言,談談自己國家和民族關於「愛情」的故事。

艾米爾,一位五十多歲的大叔,皮膚棕黑發亮,照例先發言。他是斯里蘭卡泰米爾人。泰米爾這個南亞民族,目前約有八千六百萬人,主要分布在印度南部,斯里蘭卡東部和北部,也在新加坡,馬達加斯加等生活。泰米爾人的活動蹤跡,追溯起來也有兩千餘年的歷史。他們使用的語言,也一種古典語言,屬於最早的印度語。來自這個古典族群的艾米爾大叔來法國十多年了,之前一直是位會計師,直到大病一場,公司在他這個CEO手中破產,於是他失業了。不過身為失業人口的他,可以享受法國的社會福利,領取正常工資54%的失業保險金,還可以領一年,於是他也不急,索性充充電,學學語言。大叔講故事的時候也頗具會計精神,先說,這不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只是傳說,出處不詳,如有雷同,後果自負。賣了好久關子才開始,大家都等得不耐煩了。他開講了,故事情節卻很簡單:很久很久以前,印度有一個男人,愛上一個女人。可是,這個女人跟她的家人去了斯里蘭卡。男人非常想念她,幾近失魂落魄,最後,在神的幫助下,男人居然長出了一對翅膀,飛越海峽來到斯里蘭卡,最後帶着自己的女人返迴了印度。中間當然有段小插曲:男人和女人還在斯里蘭卡時,有一天,女人渴了,而附近都是岩石地,哪有水呢?男人便拿自己隨身攜帶的箭往地上一戳,地上便出現一個深洞,洞裡就涌出了泉水。直到現在,這孔泉仍在用來灌溉斯里蘭卡的土地。

這個故事有如此連貫的敘述,其實是我在寫作時加上去的。大叔是個實誠人,並不會講故事,他敘述起來只有以下幾句話:「印度有個男人愛上一個女人。女人去了斯里蘭卡。男人飛到那裡把女人帶回來了。」剛開始我們以為這是發生在現代的事情,紛紛說這有什麼可講的,買張飛機票呀!可問了半天才發現,它其實發生在沒有飛機的遠古。當然,在我們一點點追問下,故事的細節才終於清晰起來。

艾米爾大叔之所以如此腳踏實地,不會講神話故事,其實還因為他在班上年輕人中間,真的可以算作大叔輩了:他的女兒剛上大學,他也是我們中間唯一正正經經過工作過很多年的人。他英文不大好,又拙於言詞,總是講不好故事,就連平日說法語也常常讓人齣戲。後來他請全班同學去家裡吃斯里蘭卡雞肉飯,看到他一句法語都不會說的妻子,牆上掛的十字架,家裡的宗教用品,我們才略微知道,原來故事的現實版是,十多年前,在神的幫助下,艾米爾從內亂中種族殘殺,族人流散的斯里蘭卡逃出,飛越海峽,來到法國政治避難,當然,他也帶出了家裡不同意跟他走的,他心愛的女人。

斯里蘭卡大叔講完後,我們便從印度洋島國轉移到了歐亞大陸交界處的阿塞拜疆。阿塞拜疆小哥艾山是政治學博士生,二十五歲,黑發略捲,稜角分明,如果看著他睫毛甚長的黑色眼睛,會被裡面流露的一點點純淨和悲傷吸引進去。而他笑起來的時候,又像是小巷裡最調皮的那種孩子。阿塞拜疆是以穆斯林為主的世俗國家,曾經是蘇聯的一部分,1991年才開始成立阿塞拜疆共和國。艾山上來先講了一通阿塞拜疆與伊斯蘭文明的關係,然後說,這大概是伊斯蘭文明裡面經常流傳的故事。他說因為這種文明,特別是建築和繪畫藝術不能展現愛情,因此,文字和語言便成為表達愛情的唯一載體。他講的故事,據說是件真事,因為他不認為這是傳說,或者因為,他痛恨一切傳說。

故事發生在7世紀,一個年輕男子在沙漠裡遇到一位美麗的姑娘,姑娘對他笑了一下,男子便傾心了。他從沙漠回來後,非常想念她,為再次見她,他不斷回訪,甚至最後住進了沙漠,可都沒找到她。他實在太想念姑娘了,最終都出現了幻覺,行走坐臥都是她的倩影。就這樣一個人生活了很多年。國王聽到這個感人的故事,派出一對人馬,去沙漠裡找到了這位姑娘,想看看她究竟是什麼模樣。可當國王見到她時,發現她並不如描述的那樣美麗。國王又找到那個已經人到中年的男人,問他:「你的那位姑娘有你說的那麼美嗎?」中年人說:「在我心裡,她是世界上最美的姑娘。」國王又說:「如果你願意,現在我就可以讓她出來嫁給你。」當夢想快要成真的時候,中年人卻果斷拒絕了。因為他覺得,他的愛情屬於住在心裡的那個姑娘,只有那個姑娘才是最完美的,他不願接受一個現實中不完美的人。

講完這個故事,艾山撇撇嘴:「這個故事其實是說,這個男人情願活在自己對愛人的美好想象中也不願接受現實。」 說完他狡黠地笑了,「你們知道,我可是一個現實的人。」

那段時間,尚且年輕的我因為常聊新疆問題和國際歷史,和艾山熟悉,漸漸相互欣賞,眉來眼去。課程結束,我要回中國了,他說:「我等你回來,你回來了一定要告訴我!」他摘下脖子上媽媽給的伊斯蘭真主項鍊,要送給我做旅行中保平安的禮物。我覺得太貴重了,硬是沒收。

等我結束行蹤不定的漫長旅程,回到法國見他,他早已有了法國女友。他對我說:「找法國人是因為我想拿到身分留在這裡。我一個突厥穆斯林,如果找你這個不信真主的中國人,會有什麼未來呢?跟你回中國嗎?你們對新疆維吾爾人還那麼殘忍。」

我沒告訴他,一回中國,我其實就買了本《古蘭經》,不但讀了書,還去了好多清真寺,結識了不少穆斯林,糾結了好久要不要戴上頭巾。可再說這樣的話,豈不是自取其辱?「愛情」故事裡,他一直都是現實的人。我才是那個為了一個眼神就進入沙漠的癡人。

在這堂英語課上,還有一對來自拉脫維亞的夫妻。聽完阿塞拜疆小哥的七世紀故事後,女生達絲先叫了起來:「我不喜歡這個故事的結尾!我喜歡它的開頭!」

達絲二十八歲,是一個又高又瘦,很愛笑的東歐女人,笑起來臉上好像只有一張大嘴了。之前在拉脫維亞,她是語文老師,大學讀文學專業,最喜歡的作家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達絲的丈夫阿力克斯比她小三歲,學邏輯學,是來自拉脫維亞的俄羅斯人,金發碧眼,也是我們的英語口語老師。

阿力克斯因為太帥了,經常被課上新來的法國女生公然挑逗,言笑間直接上手,故意假裝無意地抓住他手臂,要麼直接拍拍他胸脯,女生不知道達絲是他的妻子。看到這一幕的達絲每次都要爆笑到快要流淚,讓阿力克斯完全受不了,每當這時,阿力克斯總是不好意思地澄清:「對不起諸位,這位上課爆笑的,其實是我的妻子。」挑逗女生一看,趕緊臉紅道歉。

達絲都已經迫不及待要講述拉脫維亞的故事了。 她一激動,英語口音裡帶着濃重的拉脫維亞語調。一開始,她便拋下一句重話:「拉脫維亞沒有愛情故事!我為此感到恥辱!拉脫維亞的傳說裡都是英雄,英雄,英雄男人!比如,一隻狗熊和一個女神生了一個長着狗熊耳朵具有神力的英雄,然後他和其他民族作戰,勝利了,榮耀,榮耀!」她有些激動又十分諷刺地手舞足蹈。阿力克斯也在一旁補充道:「還有的故事常常是這樣開始——一個英雄愛上一個雪山女神,於是他去雪山,和女神好了,之後他便離開,然後便是他漫長的作戰過程,最後他勝利了。可是女神呢?誰也不知道最後女神去哪裡了?」 達絲聽著在旁邊大聲嘆氣:「恥辱啊恥辱!拉脫維亞的恥辱!」

阿力克斯說完這些話,將垂在眼前的金色頭髮往耳後一捋,微笑著,帥得像從時尚畫報裡走出來的陽光男模,而達絲呢?耳朵尖,下巴也尖,兩隻眼睛還隔得極開,活像上帝對叢林精靈開的玩笑。我曾經好事地問阿力克斯喜歡達絲的什麼,他說,她的笑。她笑起來全世界都在笑了。因為那時我也很愛笑,所以和達絲自然親近起來,她爆笑,我大笑,我倆經常笑到英語課上全班都莫名其妙笑起來。

我回國後不久,阿力克斯去了美國,開始了他的英雄徵程,研讀哲學博士,打前陣安頓生活,把達絲一人留在了法國。等我漫長的回國旅程結束,她邀我去她工作的包食宿的天主教服務機構一起吃飯聊天,聊完天就窩在床上看驅魔電影,然後故意找機構裡最膽小的神父,請他講驅魔故事,在神父驚悚的反應中爆笑許久。笑後,她突然說,她好想念阿力克斯啊。

認識阿力克斯的時候,達絲二十一歲,大學三年級,而阿力克斯只有十八歲,來大學旁聽文學課。坐在達絲前面,兩人不由自主聊起來,發現都喜歡陀思妥耶夫斯基。後來下課,他們因為害羞沒有留聯繫方式,可二人都隱隱後悔錯過了彼此。他們就這樣各自生活著,一直想遇見可從來沒有遇見過。一年後,在首都一場朋友聚會中,他們居然奇蹟般地再次相遇,他們便聊啊,聊啊,在朋友家的陽臺上聊了整整一夜。從那天起,阿力克斯和達絲的故事便開始了。

然而,一個人學哲學,另一個人又學文學,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深沈心靈自然會影響文藝年輕人的選擇。他們在一起,花了整整五年時間,考慮要不要結婚。這五年,阿力克斯從東正教徒變成了和達絲一樣的天主教徒,他們結識了一位荷蘭的耶穌會士,作為阿力克斯的教父,在神父引導下仔細思考婚姻的意義。最終,他們決定結婚了。之後的故事,便是一起來法國打工讀書,在英語課上遇見了我們。

兩週以後,達絲告別了我,去了美國,從此女神和英雄會合,拉脫維亞的愛情故事終於有了個美麗的結尾。

這節英語課的末尾,大家講完了,紛紛把目光投射到我身上:「你一直沒說話,你來講講中國的愛情故事吧!」

他們對這個東方神秘王國充滿期待,也好奇常常安靜著的中國人到底有沒有什麼驚天地泣鬼神的愛情故事。

講一個什麼故事呢?我默默地想。我聽過最好的中國愛情故事,當然還是杜麗娘和柳夢梅,因一人而死,又因他重生還魂的事。「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不能與死,死者不能復生,皆非情之所至」。杜麗娘的故事簡直就是耶穌復活的中國文化版,可見能拯救中國人性的,或許必須是遇見該死的,一心一意的命中註定吧。「但是相思莫相負,牡丹亭上三生路」,這怎麼用英語表達呢?他們肯定會問我,是不是有一個上帝,讓杜麗娘復活去見柳夢梅?或者,杜麗娘死了三年屍體早就腐爛,怎麼可能會還魂,還魂後不還是腐屍嗎?是啊,在一個短暫的介紹裡,連基本概念理解都有偏差,人們更傾向於一聽到他們熟悉的元素,就馬上依據各自經驗做出判斷,誰能靜下心來,聽人家把漫長的故事講完再評判呢?於是我選擇一個相對簡單的故事《梁山伯與祝英台》,卻不知怎的,講到英台去山伯墓前大哭,梁墓突然開裂,英台進入墳中,聽衆中突然出現了驚叫,就連開小差的艾山也回過神來,追問後果。我知道我還是講不好故事,硬生生把浪漫愛情講成了恐怖大片。關於最後的化蝶,他們更是轉不過彎,問我,他們是不是佛教裡那種輪迴轉世,下輩子變成蝴蝶什麼的。我說不是,是現變的。我讀到他們臉上迷惑的表情。看來我還是得跟他們扯概念,關於化身的概念可能來源於印度教,也可能來自中國傳統云云。最後實在不知怎麼表達,看到眼前的茶杯,我就說:「這個故事的思維就是這樣的,而且中國神話傳說裡很常見的就是,我這個人,可以在特定的條件下變成我眼前這個杯子。」當然這樣的解釋有點奇怪,但倖好他們終於有點明白了,否則我都要準備用動畫片裡變來變去的巴巴爸爸一家做例子了。當我舉完杯子的例子後,實誠的斯里蘭卡大叔驚恐地盯着我的眼睛,認真地問我:「 你講的這個故事,在中國是真實存在過的事嗎?」

當時的我真不知如何回答。

後來,英語課上完了,我們也離散了,奔向各自的命運。很多年過去,回首再望,才發現當年的英語課上,來自世界各地的我們都以為自己在講故事,可最終在時間河畔臨水自照,到頭來才發現,原來是故事在講我們:

講故事的艾山自始至終是現實主義者,最終拿到法國護照,活躍於政壇,繼續痛恨一切傳說;阿力克斯在美國做了哲學教師,夫婦和鳴,生了好幾個帥哥和精靈合體的小孩。而我呢,繼癡人之後,又幾乎扮成男人的模樣,去闖蕩那些一開始被男人佔領的平行世界,遇見命運,一個人進入空墓中閉關,美麗的蝴蝶沒化出,幺蛾子倒化出一大群。和斯里蘭卡大叔一樣,我們的故事一頭一尾,都變成了我們故國低配版的傳奇。

不過,幸虧當年自己英文不好,沒講出杜麗娘的故事,不然還不還魂不知道了,死一次大概是一定的了。

可是,那個在限定的時空裡,用神秘的語言寫就我們所有人愛情和命運故事的那位,又到底是誰呢?

限定時空裡,我仍然在抬頭仰望。攝影:本文作者,2021年2月20日



初稿寫於2013年3月2日,終稿重寫完於2023年3月3日

十年一稿,馬特市首發,參加社區坦白來說我不知道愛是甚麼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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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語言有限,可我一直在抬頭仰望。你呢?和我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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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ear寫作者,獨立人類學人。著有人類學田野故事集《邊緣的姿態》,人間飲食故事集《好吃的故事》。網站《魚書》主筆:http://fishletter.art 。一封郵件就能聯繫:ear@fishletter.art 在創作中,你我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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