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3:痛苦不來自不被愛,而來自無法愛
「記一件在關係中,帶給你深深自覺或自省的經歷。透過這個經歷,你終於明白一件在你成長路上很重要的事情。」
爸爸在去年離開了。
痛苦、溫馨,混雜在一起,成為了我哀悼他的主旋律,這程路綿長、迂迴。
諮商師問我:有什麼遺憾嗎?
我覺得最大的遺憾,是我沒有好好愛他。「他在的時候,我明明常常想起他,也常惦記他是否感到無聊,身體會不會不舒服。可是他從來就不知道我在乎他,因為我沒有說出來。」
弗羅姆在《愛的藝術》中說,人因為愛他人,然後才感受到自己被愛。
當我愛一個人,他離開了,最大的痛苦不是享受不到他的寵愛,而是,再也無法用行動愛他。這種「去愛」的可能性被徹底抹除後,悲傷出現了。去愛,永遠比被愛更誘人。
分離令人焦慮,意味著人失去了某種依靠,無法據此發揮自己的能力。
無論是何種分離,我都措手不及。站遠一些看自己,是處於一種無論如何都無法掌控自己命運的狀態。在突然被蒙著眼睛耳朵過馬路的失控之下,我唯一能做的,是什麼也不做。什麼都不做,是在保護自己,因為還想活下去。
過去不是常常會有人問這樣的問題嗎?「你會選更愛你的,還是你愛的?」
我選出來了,我要選我愛的。我需要「去愛」這種能力。我需要成為一個可以主動愛的人,這是我想過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