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1|九旬長者的徬徨 他們需要怎樣的重建政策?
(原文刊載於集誌社)
文|集誌社
記者|廖俊升、蘇柏軒
攝影|梁文熙
落成逾半世紀的大坑西邨,是香港僅存的私營廉租屋邨。老邨外牆殘舊、石屎剝落,沒有電梯,常見長者撐扶拐杖上落。該邨前年敲定重建方案,租戶可獲發租金津貼另覓住所,合資格者可在五年後、重建竣工時,回歸大坑西邨。
明年三月,是租戶最後遷出期。但有一班街坊,就算有津貼,卻仍難安居。 91 歲的獨居長者黎伯,慨嘆無業主願向長者放租;78 歲的候先生,試過租樓七次被拒,形容發津貼、無安置,只如「打發街坊」。
72 歲的羅太,要照顧 102 歲母親,她說難找到像公屋一樣、有騎樓連廁所的單位,讓她替坐輪椅的母親洗澡。「人有三衰六旺,我𠵱家係最衰嘅時間。最尾嘅時間,都冇啖安樂飯…」重建迫近,黎伯感嘆徬徨。這群街坊說,不在乎津貼多少,也願意不回遷,只望政府協助安置,「一屋換公屋」。
50 年代,大坑西發生大火,災民被安置到由平民屋宇管理的光民村平房區。60 年代,政府清拆光民村平房區,再以特惠地價向房屋機構「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批出該地,並提供 1,000 萬元貸款興建大坑西邨,向低收入人士提供廉租單位。1964 年,七座樓宇陸續落成,一座於 1981 年落成。現時大坑西邨共有 1,236 戶。
市建局入場助重建 六成單位作首置、四成安置
前年,城規會批准平民屋宇和市建局合作的大坑西邨重建計劃。平民屋宇提供 1,300 個單位安置現有住戶,市建局則提供 2,000 個「首置」住宅單位,以市場折扣價出售。明年三月為租戶最後遷出期,預計 2029 年完成重建。
單人戶每月租津 9000 元 自行租樓五年
平民屋宇提出兩個安置方案:領取租金津貼,五年後回遷至大坑西邨;或領取一次性津貼,永久遷出。津貼金額按住戶人數劃分,如一人住戶,回遷者可領取 54 萬元租金津貼,換算下,五年平均每月可獲 9,000 元,並可獲一筆三萬元搬遷費,而回遷時須符合資產審查。
而永久遷出的一人戶,可領取一筆過 67.5 萬元津貼,要交回單位。跟進大坑西邨重建多年的前深水埗區議員譚國僑說,現時大坑西邨住戶主要為一至四人家庭。有街坊反映,就算獲得津貼,也難自尋合適租住單位,特別是長者和照顧者。
72 歲女照顧 102 歲母
大坑西邨居民羅太今年 72 歲, 1965 年她跟家人搬到大坑西邨民強樓六樓,後來嫁給住樓下的街坊。現在,羅太每日走上走落,照顧 102 歲的媽媽。媽媽無法走動和溝通,須臥床插胃喉,有時由外傭照顧,更多是親自照料。
兩人扶落床 長者洗澡難
一頭銀髮的羅太,每日下午三時要像照顧小孩般、為媽媽餵奶,再用聽筒聽聽有否「落格」。每天最大工程,莫過於替媽媽洗澡。先要兩個人合力,扶媽媽坐起身;兩人再一左一右,一隻手穿過媽媽的腋下,一隻手抬著大腿,數三聲一同發力,把媽媽抬上輪椅。
輪椅無法進廁所 騎樓洗澡
她們所住的 300 呎單位沒有房間,客廳只有少許傢俱,方便推動輪椅。位於騎樓的浴室是單人企位,輪椅無法進入,但在浴室門口的騎樓位置,地下有一個去水位,羅太便想到,可在騎樓替媽媽洗澡。 2020 年疫情開始時,羅太媽媽曾確診,後來不良於行、無法溝通;過去數年,只在看醫生時才會出門,羅太一直用此方法替媽媽洗澡。
憂難覓同類無障礙單位
大坑西邨重建在即,明年三月是租戶最後搬遷期。以羅太為例,媽媽是一人家庭、羅太夫婦是二人家庭,換算下,五年內他們一共每月可得 1.9 萬元租金津貼。不過,最令羅太焦慮的,並非津貼金額,而是能否在回遷之前的過渡階段,找到有合適設計的單位。
「你租咩屋呢?你個廁所已經唔得……」羅太說,像這種有去水位的室內騎樓、連接浴室的單位,是典型公屋設計,一般私樓難見;而且她需要簡約間隔的單位,以便推動輪椅,租客也不能擅改業主設計。
媽媽無法彈動,就算單位有浴缸,也難將她安置在內,「如果個人係郁得就係,但佢唔郁得,你要顧住佢。」對他們一家三位退休長者來說,她擔心靠津貼未必承擔到有大浴室的單位。
「照顧媽媽是福氣」
羅太每次帶媽媽覆診,也要三人合力,從六樓抬她落樓。搬遷在即,她要想如何帶媽媽搬家;更不敢想像,若日後被拒續租,要如何二次搬遷。遷出期迫近,羅太仍未尋得落腳點,「就算我個人幾樂觀,性格不是呼天搶地,但講到這個實際例子,你會唔會覺得好閉翳呀?」羅太嘆氣苦笑說。
「能夠照顧媽媽是一種福氣…」羅太堅持,遷出也會跟媽媽同住,津貼只屬次要,現只盼獲派公屋,即可解決問題,使媽媽安享晚年。
房署指安排上公屋屬不公 羅太批「唔做唔錯」
房屋署表示,現時公屋的申請人數眾多且不斷增加,如使用公屋資源安置大坑西邨居民,將對輪候公屋的人士做成不公。她對此感失望,慨嘆當局提倡「居家安老」,卻在大坑西邨安置上,對照顧者的關顧不足。「我唔知政府係咪一向都係,唔做唔錯、做就有機會錯,規矩係咁就係咁…。對受影響嘅人,係咪可以彈性處理呢?」
集誌社檔案:雙屍案揭大坑西邨老人問題
2010 年,大坑西邨一對老夫婦在住所出意外,死後兩、三天傳出惡臭,才被清潔工發現。事件揭露該邨老齡化及長者支援不足問題,不少居民已達 60 歲以上,加上屋邨沒有升降機,有不良於行的長者幾乎足不出戶。
獨居長者 300 尺家徒四壁
大坑西邨不少街坊都是長者,例如是 91 歲獨居的黎伯。300 呎的家,牆上掛著一幅黎伯年輕時穿西裝的獨照。海綠色的地板,有些像龜殼凸起來,地板邊緣貼著變灰的膠紙;黎伯說,因地板老化,不時會脫出來,尤其翻風落雨時,所以要用膠紙把它黏住。家裡沒有房間,只有客廳、小露台和廁所。客廳左邊擺了一張床,右邊擺了電視和風扇;中間是一張小摺檯、一張椅子。他沒添置多餘傢俱,房子感覺空蕩蕩。
「戇居居坐喺度,買張櫈,貪有得挨下。冇嘢㗎,我得兩張櫈,乜嘢都冇。你哋嚟到,我都無辦法招呼你哋坐。」黎伯笑言,平日他就這樣坐著,看電視過日辰。
半生飄泊 入住大坑西邨始安定
看似荒涼的單位,是黎伯的安樂窩。他出生基層,年輕時做飲食炒散,笑自己是「打工命」。五、六十年代,灣仔一街木屋,他帶著妻兒,時常轉工搬家,住過灣仔加路連山道木屋,也住過軒尼斯道、電車路旁的木屋,形容自己半生飄泊。
到 1967 年,他終得安定。那時黎伯在餐廳做侍應,與鄧肇堅爵士結緣,鄧替他聯絡平民屋宇董事李福樹,安排他入住大坑西邨民安樓、即現時所住的單位。黎伯初與妻兒一家四口生活,一個小房間,放兩張碌架床。在那個年代,一個基層家庭的住屋難題,是可以這樣找到答案。
約在 1997 年,妻子離世、子女搬家,剩下剛退休的黎伯,獨守空屋。此後子女沒有再聯絡他,他算一算,子女今年應該都五、六十歲了。
黎伯:邊個肯租畀我? 平民屋宇:可助申請元朗過渡屋
屋邨殘舊、沒有升降機,扶拐杖的黎伯住三樓,每日外出買飯,也要逐步慢慢行樓梯,走到二樓喘一喘氣,他早前因嘔吐入院,剛出院時,上落樓梯一次要花二十分鐘。他坦言重建是好事,數年前已想找地方搬,業主卻因他年紀大,拒絕出租。他現時領綜援生活,按照安置方案,可獲得 54 萬元租金津貼,即每月 9,000 元,但他認為得物無所用,「你做老闆,你有間屋收租,會唔會畀一個九十幾歲嘅人去住?」
平民屋宇表示,會透過社工隊,協助街坊申請過渡性房屋,例如位於元朗的「博愛江夏圍村」及「恒莆新苑」。但對黎伯來說,若要搬到偏遠的新界過渡性房屋,實在很難適應,「有屋企人我唔使咁煩…」黎伯嘆道。
黎伯坦言如今是人生低谷,「以前後生,都仲話可以走走趯趯…」飄泊多年覓得安定,卻要在晚年離開居住 56 年的社區,「人有三衰六旺,我𠵱家係最衰嘅時間。最尾嘅時間,都冇啖安樂飯…」黎伯說只求安置,在市區有床位便心足。
集誌社檔案:深水埗的私人市場租金大約是多少?
獨居的 91 歲黎伯,現時住在大坑西邨 300 多呎單位。如果他用每月 9000 元租金津貼來租樓,他在同區有多少選擇?
《集誌社》根據一個租樓網統計,截至 7 月 29 日晚上 9 時,深水埗及石硤尾有 182 個實用面積約 300 呎以下的租盤,主要是唐樓和洋樓,平均月租為 9,956 元、平均呎租為 47.9 元,平均呎數為 211 呎。最平單位是月租 1,900 元、實用面積 50 呎的唐樓單位;最貴的是實用 267 呎單位,月租 16,400 元。
黎伯如用 9,000 元,有 63 個單位可選擇,不過它們的平均面積只有 148.5 呎,這比起黎伯現在居住的單位,面積小超過一半。至於 300 呎以上的單位,全部要月租 9,000 元以上。
七旬翁遭七業主拒租
除了黎伯,與妻子同住大坑西邨、 72 歲的候先生,也租不到單位。今年,他曾查詢七個市區單位,業主都因他的年齡而拒租,「退咗休,住住下冇租交咁點呢?加上健康問題,如果你住喺我度,有咩冬瓜豆腐,咁點呢?」
候說,津貼未考慮通脹和加租風險;如兩年後業主拒續租,他們要再次搬遷將甚艱難,「到時候禾雀亂飛,又要再搬。對老人家來說,搬兩次『好甘』,我哋唔係揹著背囊就行得。」而租金津貼只是應付五年,他也擔心重建未能如期竣工。候先生認為,居民支持重建,但平民屋宇的方案,未有考慮居民狀況。
平民屋宇:將轉介物業顧問
平民屋宇回覆指,不同租戶或有不同特殊需要,已委派駐邨社工隊,協助轉介物業顧問以物色租住居所,或推薦申請過渡性房屋;對於有特別需要支援的居民,社工隊會協助處理搬遷需要及/或申請各項社會福利服務或資助。
集誌社檔案:大坑西邨居民如獲津貼,會否失綜援、長生津資格?
社署向《集誌社》表示,會對大坑西邨居民特別處理,由住戶獲發放特惠津貼當天起,有關津貼將獲豁免,不會被計算為資產及入息,為期約五年或六個月。其中選擇回遷的居民,可獲約五年豁免(即直至 2029 年 3 月 31 日),以對應重建工程的時間表;選擇永久遷出居民,可獲約六個月豁免,以對應遷出的限期。社署指,已發信及著手主動聯絡現居於大坑西邨的綜援及長生津受助人,解釋有關安排。
房屋署:平民屋宇有責任安置
房屋署回覆查詢時表示,平民屋宇作為大坑西邨地段的承批人,有責任妥善安置受該邨重建計劃影響的現有租戶,平民屋宇已安排社工協助長者,或其他有需要的居民,尋找及租住合適單位、或按適用程序申請暫遷至合適的過渡性房屋。
譚國僑:安置是政府的歷史責任
政府說安排居民上公屋,會對輪候公屋者不公,前南山、大坑東及大坑西區議員譚國僑認為不合理,他稱平民屋宇原預留 1,300 個單位作日後安置,如居民已上公屋,這些單位便可留予公屋輪候者,做法是屋換屋。他說,需政府助安置的街坊,料不多於三百戶,故可視作投資。加上大坑西邨居民在 2015 年之前,一直不可申請公屋,對他們本身已是不公。
他指,重建計劃是「臨門一腳」,本年底同區的白田邨將有 800 單位落成,建議可安排大坑西邨居民入住。譚說,做法的確會影響原本輪候者上樓時間,但一直以來都有市建局重建項目會以公屋單位、安置受影響居民,做法同屬「打尖」;加上今次是政府促成合作重建,是「公私營合作」,故有責任用公屋安置。
大坑西邨地契規定,平民屋宇須在大坑西邨現址上的土地,提供最少 1,600 個單位,向低收入人士出租。2016 年城規會的指引性條款,要求政府不應在遷置安排未圓滿解決前,為重建計劃修訂契約。
譚質疑,重建後有 2,000 個單位是市建局首置項目,涉及買賣利益,違背地契協助低收入人士的精神,政府欠市民交代;而「遷置安排」明顯尚未解決,方案漠視居民聲音,不符城規會的指引性條款。
譚國僑說,60 年代政府收回光民村土地,再用特惠地價向平民屋宇批地、立地契,反映政府的權力;當時政府卻沒有親自重建及安置災民,假手於私人機構平民屋宇,才種下歷史問題,因此政府須承擔歷史責任,協助安置現時的居民。
市建局回覆查詢表示,首置項目由市建局自行發展,正就項目批地工作與地政總署商討。首置項目的定價及申請資格,均需按項目日後向政府申請發售時,以當時的政策框架訂定,並交由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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